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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渝租赁】中小融资租赁企业的飞机租赁路径探析

 galton_g 2016-04-15

伴随着民航业的快速发展,飞机租赁在世界各国已经成为更新和扩充机队的重要方式。目前全球航空运输业所用的飞机2/3以上是通过租赁方式获得的,而目前我国飞机租赁渗透率达到70%左右,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开始通过组建金融租赁公司进入飞机租赁市场,但由于飞机租赁本身业务的专业性,业务涉及金融、财会、税务、保阶、担保、法律、航空运输及飞机制造等、涉及资金庞大、期限长风险因素繁多等内在因素及政府政策、税收、人才缺乏等外在因素限制,我国中小融资租赁企业并没有过多涉及飞机租赁业务。

一、飞机租赁市场现状

(1)中国航空运输市场保持平稳较快增长趋势

民航业的发展呈现新态势,对飞机需求逐渐增加。2015年上半年中国民航完成运输总周转量405.1亿吨公里,同比增长14.5%;旅客运输量2.1亿人次,同比增长12.5%,运输总周转量居于世界第二位。中国民机机队规模持续增长,2014年底机队规模达到2370架,同比增长10.5%,在未来20年时间里,中国需新增飞机5400架,占同期全球航空市场新机需求量约17%。

我国民机制造产业发展较为落后,空客和波音两大飞机制造商依然占据中国内陆运营客机的主要市场,总占比93.36%。中国内陆民航运营客机的航空公司共有34家,飞机数量排名前十的航空公司客机总量占内陆运营中客机的84.67%。

其中波音737-800飞机引进的架数最多(32%),价格约为9600万美元;空客A320-200(25.5%),价格约为9700万美元;空客A321-200(8.5%),价格约为1.3亿美元;空客A319-100(8%),价格约为8960万美元;波音737-700(7.6%),价格约为8060万美元。


(2)中国飞机租赁政策环境变化

 2013年之前,我国对从国外购买引进飞机实行进口许可证制,目前只向航空公司颁发进口许可证,国内租赁公司只能通过国外租赁公司转租赁,2013年底政府出台《关于加快飞机租赁业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允许飞机租赁企业直接订购进口飞机,有关部门依照规定对企业订购和进口国外飞机进行独立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享受与航空公司进口飞机同等进口关税1%和增值税4%的税收优惠(进口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的客货运飞机)以及暂定5年内免征飞机租赁企业购机环节购销合同印花税。虽然国家还尚未允许在境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但允许飞机租赁企业在保税区设立项目公司,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飞机租赁通过发行金融债券、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债券、中期票据以及资产证券化等措施筹集资金。鼓励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保险资金等各类资金进入飞机租赁业。 

(3)中国飞机租赁市场将进一步扩大

目前,国内从事飞机租赁业务的租赁公司从产业背景来看,可划分为两类:一类是拥有航空产业背景的融资租赁公司,如长江租赁、渤海租赁、奇龙航空租赁和中航租赁;一类是由国内银行组建的具有雄厚金融产业背景的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如国银租赁、工银租赁、交银租赁、民生租赁等。

中国飞机租赁行业起步较晚,1980年我国首次采用外国投资减税杠杆租赁的方式引进两架波音747SP飞机,2006年以后各路资本才陆续进入飞机租赁行业。2009年起,部分地区通过设立保税区或保税港区的方式,支持国内外租赁公司在区内设立项目融资模式公司(SPV),降低飞机租赁业务成本。当时国内近90%的飞机租赁业务被国外租赁公司所垄断,如通用电气金融航空服务公司、国际融资租赁公司、波音金融公司、新加坡飞机租赁企业等,国内租赁公司所占份额非常小。之后中国飞机租赁行业不断成熟,2014年全球机队总价值飞机租赁公司排名中,中银航空租赁排名第5,工银租赁跻身第9名,国银租赁第12名,交银租赁第24名,中国飞机租赁公司第29名,这意味着飞机租赁市场被外资垄断的格局被颠覆,引领中国飞机租赁企业在全球市场的迅速崛起。

目前航空全行业飞机达3810架,在册运输飞机2179架,其中有58%(融资租赁占20%,经营性租赁占38%)通过租赁方式取得,民航飞机租赁数量达到1263架。到2023年,中国民航需要增添2200-2300架飞机,总价值1800亿美元,按照世界平均水平60%租赁比率,将有1360-1380架飞机通过租赁增添,总价值约1000亿美元。未来飞机租赁渗透率将进一步提升,甚至可能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虽然中国飞机租赁市场潜力很大,但长期以来我国民航飞机大量依赖进口,而航空公司缺乏自有资金,国内资本市场缺乏外汇,再加上我国自身的租赁市场不健全,人才匮乏这必然导致我国飞机租赁业务处于洗牌的格局。

二、飞机租赁运作模式

(1)飞机租赁类型

目前传统飞机租赁有两种类型: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


飞机经营性租赁方式是航空公司为了获得飞机的短期使用权,满足航线的弹性需求,期限较短,合同较为灵活,并且不计入资产负债表内,属于表外融资,同时航空公司不承担飞机所有权的一切风险,租期结束时,可以续租或退租,但一般不可购买飞机。航空公司一般采用经营租赁的方式引进中型飞机。

飞机融资性租赁方式是为了解决购机资金不足,扩充机队,保证运力需求,租赁期限长,接近飞机的使用寿命,租金数额大,合同稳定性,航空公司负责所租飞机在租期内营运的一切费用,飞机计入资产负债表,并计提折旧。租赁期满,其有三种选择:续租、退租、优先购买权(合同价20%购买、5%-6%残值购买、一元价购买),航空公司一般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引进大型飞机。

(2)境内保税区SPV租赁模式

A、境内保税区SPV租赁模式产生的原因

在国外,政府给予租赁业务很多税收优惠政策,如投资税收抵免(相当于获得飞机购买价10%的减税扣减)、加速折旧及一些特别税收优惠政策,而国内金融租赁公司还不允许直接设计境外SPV(特殊目的公司),如果国内租赁公司从国外购买飞机租给国内的航空公司,要缴纳总计高达22.85%的进口税费,租赁公司只能将这些税费作为购置成本均摊进租金,使国内租赁公司的报价高出国外租赁公司约10%-20%。而在国内保税地区用设立项目公司的方式进行飞机租赁,项目公司免交关税和增值税,航空公司用报关方式缴纳的关税和增值税可分期缴纳,并可申请优惠税率(关税1%,增值税4%)。鉴于以上问题,我国租赁公司为了规避上述问题,采用境内保税区 SPV 租赁方式引进飞机。

目前国内开展飞机租赁SPV业务最广泛、税收及相关政策较为全面的区域主要集中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以及新兴的上海自贸区,已有工银租赁、民生租赁、中航租赁等十数家国内主流的飞机租赁公司在该保税港区设立了SPV公司,有超过数百架飞机通过保税区或保税港区、自贸区的SPV模式租赁操作。

B、交易模式

 SPV 单一项目机构是设立在保税区的境内关外的公司,每一个项目公司只对应一笔租赁合同,实行单独管理、单独核算。它不仅可以利用保税区的优惠政策,减少税费,且替代了租赁公司(母公司 )购买飞机的任务 ,实现了风险隔离效果 。


三、中小融资租赁企业从事飞机租赁可行性研究

(1)从事飞机融资租赁业务的条件
    首先,中小融资租赁企业成立之时,商务部令2005年第5号 《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中,租赁资产已经涵盖飞机,同时飞机融资租赁业务也就是融资租赁业务中的杠杆租赁,而且出租人不对飞机负有维修等义务,因此在飞机融资租赁业务审批方面,不需要再行政许可即可从事飞机租赁的业务。

其次,注册资本金问题,1)融资租赁企业可以采用杠杆租赁模式,只需投资飞机购买价格 20%到40%的资金,其余的大部分资金则以出租人的名义借贷取得,一架波音737-800飞机9600万美元,约6.2亿元,假设机队规模为10架,自由资金投放20%购买价格,自有资本金投入需要12.5亿元,就目前外商投资租赁企业10倍杠杆的话,则公司需要增资扩股,才能满足多元化业务发展。而目前国内从事飞机租赁的公司注册资本均在20亿以上。2)为了规避注册资本金的限制,融资租赁企业可设立从事飞机、船舶、大型设备等租赁业务的租赁项目子公司(SPV),其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金限制,同时又有隔离风险作用。

再次,专业人才问题。飞机融资租赁业的专业性、复杂性决定了这一行业需要能熟练运用英语、金融、法律、会计、税收等相关知识的经济人才,也需要熟知飞机硬件的技术人才。

最后,融资能力问题。我国支持符合条件的飞机租赁企业通过发行金融债券、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债券、中期票据以及资产证券化等措施筹集资金。鼓励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保险资金等各类资金进入飞机租赁业。

(2)从事飞机融资租赁业务的可行性方案

1)采取保税区SPV融资租赁模式

A、保税区的选择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上海综合保税区、北京天竺保税区先后开展了SPV融资租赁业务,其中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成立最早,80%的飞机租赁项目公司都成立在此,集约很多SPV租赁的经验,在国内保税地区用设立项目公司方式飞机租赁,项目公司免交关税和增值税,航空公司用报关方式缴纳的关税和增值税可分期缴纳,并可申请优惠税率(关税1%,增值税4%),因此可考虑选址在此。

B、项目公司SPV的成立

针对单机租赁设立项目公司A,在东疆保税港区登记注册,不受最低资本金的限制,每一个项目公司只对应一笔飞机租赁合同,实行单独管理、单独核算。保税区提供一套成熟、快速的办理流程。

设立 SPV 具体流程如下:


C、飞机融资租赁板块


业务流程:

① 签署采购合同

    航空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确定飞机座级后,与制造商采购谈判,选定机型。航空公司再向民航总局申请以SPV公司融资租赁方式引进飞机。在得到国家发改委和民航总局关于飞机批文后,航空公司与制造商签署采购合同,合同签署后,航空公司开始融资招标。

② 融资租赁招标

航空公司准备项目招标书及项目可研报告,就融资租赁的期限、成本、付租方式、租赁尾款、相关费用向潜在的融资租赁公司谈判,选定融资租赁公司并设立SPV项目公司A,报民航总局审批,并聘请律师起草租赁文件,准备飞机租赁的有关先决文件和办理有关手续,如授权书、飞机国籍登记承诺书、特许飞行证、银行担保函、保险单、律师意见书等。

③ 飞机交付

签署租赁协议后,SPV项目A公司向国家外汇管理局进行外债登记,取得外债登记证,并要求担保银行签署担保函转让确认书、保险公司签署保险转让通知书。飞机计划交付日期前一周,航空公司派人员对飞机技术检查,包括文件验收及试飞等。航空公司将飞机购买合同转让给A公司,A公司依据租赁合同和购机权转让合同(或新购机合同)向飞机逐次支付飞机价款至三方确认的共管账户或其他指定账户。

飞机交付后,一切与飞机的使用、维护、维修、适航、保险等相关的责任均由承租人航空公司承担。飞机交付后的 3 至 6 个月内,由承租人航空公司负责为出租人项目A公司办理租赁物飞机在中国民航局的所有权登记,并根据开普敦公约的要求为项目公司办理租赁物飞机的国际利益登记。

航空公司分期租金偿还,A公司根据需要可以将飞机交付接收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航空公司,签署书面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人直接参与飞机交付接收的具体工作,办理相关产权转移证明文件、飞机交付接收证书和飞机权利登记证书等。

D、飞机进关板块

飞机进关的主要工作由航空公司负责处理。

航空公司负责将飞机从厂商所在地先飞往项目公司所在地的机场,由项目公司负责在其所在的保税区海关办理租赁物飞机由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入区、区内备案及出区手续,并凭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货物备案清单”办理飞机交付前项目公司支付给厂商的购机价款的付汇核销手续。上述操作完成后,再由航空公司负责在航空公司所在地海关完成租赁物飞机进口报关手续,并根据海关要求按期缴纳租赁物飞机的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主要工作包括:

- 向民用航空局和发改委申请飞机以融资租赁方式引进的批文;

- 向飞机引进的主管海关报备;

- 按照主管海关要求进行飞机的查验、引进,办理相关的海关手续;

- 向SPV项目A公司注册地海关按照租金支付进度分期缴纳飞机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

但在此过程中,SPV公司不办理纳税手续,只向海关申请办理监管手续,其协助承租人申请和享受相应的海关优惠政策,必要时出租人(SPV公司)应作为实际的申报主体。飞机在按照国内政策要求办理完成引进手续后,即可获准在国内进行运营。

E、融资板块

项目A公司为融资租赁专门为单机租赁设立的风险隔离公司,属于名义上的承租人,项目A公司可以采取境内融资方式,也可以采用境外融资方式。利用外资投资租赁公司外债额度降低承租人融资模式如下:

中小融资租赁企业成立时间短,如果没有境外金融机构认可的经营业绩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时,可通过第三方的跨境担保,获取低息境外资金。也可采用“内保外贷”形式引入外债:


F、保险及担保板块

航空公司购买飞机保险并将出租人项目A公司作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飞机融资租赁一般要求航空公司以抵质押、保证、或银行保函形式作为飞机抵押的补充,经营性飞机租赁一般采取定金方式。

(3)从事飞机经营性租赁业务的条件

飞机经营性租赁要求出租人对飞机的市场价值和技术状态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和更强的把握能力,操作风险更大,但收益也更高。经营性租赁业务中的租赁物飞机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从航空公司客户向飞机厂商采购飞机的订单中受让相关租赁物飞机的所有权(与融资租赁的飞机来源相同,即所谓的售后回租);二是由租赁公司直接向飞机厂商下单订购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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