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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文殊问疾 (5)

 有而无限 2016-04-23

五 内容真理之存在的体证

 

  生命虽是强度的,说来就来(其来也有自,但内在於任何生命自己说,它是一下子全来,它本身是一个整个的统一个体。虽说久流生死,它所自来的生 命之业力作用可以宿於它自身中而起作用,然而它本身总是一个独个的个体生命),说完就完(其业力作用仍可影响其他个体生命),飘忽得很,全无把柄,而且其 本身根本是「非理性的」,不可思议的。然而就「生命相续」说,所谓「远从前际,久流生死」,则每一生命实又通著祖宗生命,通著民族生命,再扩大之,实又通 著宇宙生命。生命要有具体的接触以润泽它自己,以呈现而实现它自己,是以每一细胞不但受前际生命业力之熏发,亦受自然宇宙之具体物之熏发。是之谓生命之连 绵不断,息息相关,亦即其连绵性与感通性。浪漫的理想主义者、讚嘆生命者,大都能体此义。它一方是强度的、有限的,它一方又是缘起的、连绵无限的(不是广 度量的无限,亦不是良知本体之润之无限)。心觉离不开生命,但生命助它,亦违它。此為心觉之限定性,如前所述。(如何从「生命」而至「心觉」,此则没有解 析。)每一「存在的生命」是有限亦是无限,而无限是缘起的、连绵的无限,总归它本身是有限定的:由它的连绵性与感通性,旁的存在的东西虽熏发它,亦限制 它;祖宗的生命助成它,亦限制它;民族的生命熏发它,亦限制它;宇宙的生命涵育它,亦限制它,这是存在主义者所说的存在之歷史性与限制境况性。它助成心觉 亦限制心觉。心觉要在这样的生命底子中翻上来表现它的作用,以顺适

生命,条畅生命,润泽而成全生命。然而它的作用是有限的。法力不可思议,也总是无限而 有限。首先,生命之来去、生命之存在,并不是它所能掌握的。这就是存在主义者所说的存在之偶然性:人是偶然被拋掷到世间来。人之存在并没有得每人之同意, 而却来了。虽说人以其心觉所发之意志力可以主宰他的生命,甚至可以自动地放弃他的生命,他能主宰他的「去」,然而他并不能主宰他的「来」。就是主宰他的 去,而生命本身独立之一套,也不是心觉所造成的。生命是一个神秘,是一个独立的实在。心觉是一个神秘,是一个独立实在(神秘,依马赛尔的了解,為超问 题)。心觉是无限而有限的:其体无限,其相其用则有限。然而心觉如不翻上来以呈用,只让生命归於其自身独立之一套,只让它在具体的物质的泛关係中以呈现而 实现其自己,则这种呈现即是消灭,实现即是梏亡。此即所谓盲、爽、发狂。一切都顺生命内在之法则而归於星散,归於虚无,荒凉冷寞,重归於混沌,其飘忽而 来,将必拆散而去。

 

  「天生蒸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夷〔同彝〕,好是懿德。」这是不错的,这是点出「心觉」。孔子说:「為此诗者,其知道乎?」蒸民即眾民。物,事 也。有此事必有成此事之则。朱子注云:「如有耳目,则有聪明之德,有父子,则有慈孝之心。」夷,常也。言常性。秉夷言所秉受之「常性」。民所秉受之常性即 好此善德,言民有好此善德之常性。有此事即有此「则」,此则亦由常性发,故顺其常性而好之。此孟子所谓「理义之悦心」。故此「常性」即心之「慧根觉情」 也。点出此常性,则「有物有则」以成此物,事事物物不归於生命独立自身一套之发作,而摄物归心矣。(摄物归心即摄生命归心觉。)有此生命,即有此生命牵连 之事物,而心之慧根觉情则润泽而成全之。此所以贞定生命者。生命贞定,则不為纷驰之虚无流而為「实有」,不為星散之零件而為统一之整全。此心觉之彰其用而 生命亦在「存有」中而顺适。人是要在「存有」中始能得贞定。「存有」必通著心觉始可能。然即此心觉之成全生命為存有亦是有限的、有憾的,亦有不可克服之悲 剧在。这是心觉翻上来后积极地说的心觉之限定性。

 

  心觉之成全生命為存有,最基本的是伦常生活。父母最直接、最亲切。「有父子,则有慈孝之心」,然父子间亦有无涯之憾:或早失恬恃,或老而丧 子,或颠连困苦,不得奉养;或不得团聚,抱恨终天!此皆无可如何者。如是,则父子处之存有意义,慈孝之心,即有缺憾。欲尽其為存有而不得尽,欲充其慈孝之 心而不得充,则是人生之大憾。其次是兄弟姊妹,亦多不齐,种种遭遇,最足伤心!兄不能助弟,不能尽其友,弟不能助兄,不能尽其恭。如是,则兄弟姊妹处之存 有意义亦有缺憾。故孟子说:「父母俱存,兄弟无故,一乐也。」存有能充其為存有,则乐;不能充其為存有,即是憾,即是苦。其次是妻子:能不能得婚姻不可思 议,得之而能不能有幸福,亦不可思议;能得子不能得子,不可思议,得之能不能充其為存有亦不可思议。故司马迁《史记》於〈外戚世家〉云:

 

    夫妇之际,人道之大伦也。礼之用,唯婚姻為兢兢。夫乐调而四时和,阴阳之

    变,万物之统也。可不慎与?人能弘道,无如命何。甚哉,妃匹之爱,若不能

    得之於臣,父不能得之於子。况卑下乎?既驩合矣,或不能成子姓。能成子姓

    矣,或不能要其终。岂非命也哉?孔子罕称命,盖难言之也。非通幽明之变,

    恶能识乎性命哉?

 

  此段话道尽心觉之限定性,生命之神秘性。非有存在之证悟者不能知此中之甘苦。其次是师友。得一知己而可以无憾。可见若不得则师友处之為存有即 有憾,而慧命亦不得相续矣。「人之相知,贵相知心。」而知心则為最难透出者。遇不遇其师,信不信其友,皆不可思议。此与心觉能不能由生命底子中发其慧根觉 情,同样艰难,同样神秘,而不可思议。师友以道义合,而道义由心觉发,而个体生命助之亦违之。此即师友之為存有亦不可得而必。故师友亦有缘。缘者神秘也。 不能得此存有,得之而不能充其為存有,不能尽慧命之相啟与相续,则此存有之意义缺。其次是国家与事业,能不能尽力於国家、国家能不能尽保护之责於个人,皆 有人生之无可奈何处。此古之忠臣义士每於天崩地圮乾纲解纽之时,輒呼号愴痛而不能自已也。一个民族能否尽其性以建国,亦如一个人能否发其慧根觉情以尽性, 同其艰难,同其神秘,而不可思议。国家不能成其為存有,则人之此处之存有意义缺。犹太民族之不能尽其性以建国,此犹太民族於道德价值方面之大缺。吾华族於 此存有不能充其為存有,乃有今日之劫运。此皆心觉事,而亦命也夫。至於事业之遇不遇、成不成,更有不可思议之缘会。不能有,有而不能充其有,则此处之存有 意义缺。最后是国与国间之谐和,全人类之命运繫焉。人能否发其慧根觉情以致太和,一如个人之能否尽其性,一民族之能否尽其性,同其艰难,同其神秘,而不可 思议。不能致太和,而致民族国家於沦亡者,何可胜数?黑格尔於此言诉诸世界史法庭之裁判,人间之悲剧乃存於上帝之永恆观照中。此言之而痛也有大悲存焉。人 不能致太和,或致之而不能充其极,则此处之存有意义(客观方面之最高层之存有意义)即成大缺憾。

 

  故孟子总结说:「仁之於父子也,义之於君臣也,礼之於宾主也,智之於贤者也,圣人之於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朱子注云:「所 稟者厚而清,则其仁之於父子也至,义之於君臣也尽,礼之於宾主也恭,智之於贤否也哲,圣人之於天道地无不吻合而纯亦不已焉。薄而浊则反是。是皆所谓命 也。」此言所稟者厚而清,或薄而浊,言气稟也,即吾所谓个体生命之蕴也。父子处之仁,君臣处之义,宾主处之礼,贤者处之智,圣人处之天道,皆发於心之慧根 觉情也。而有气稟以助成之,亦以违限之,所谓「命」也。此言命显自助违心觉之「气化之生命」之溢出吾心觉之外而言之。仁在父子处表现為慈孝,能不能尽亦有 生命之蕴以限之,命也。君臣处之义能不能尽,亦有气化之生命以限之,亦命也。贤者之显其智亦有及有不及,亦生命底子限之也,亦命也。此皆如吾上文所列举以 说者。即慧根觉情之上上而為圣人,其冥契天道也,虽「无不吻合,而纯亦不已」,然通过个体生命之冥契,虽彰著之,亦限定之。天道不通过个体人格不能彰显, 然一通过个体人格,则又受限定。耶穌虽然為「道成肉身」,然由肉身以显道,同时亦即限定道。上帝藉肉身以显现其自己,同时即在一定形态下限定其自己。此即 為赎罪羔羊之形态。显然耶穌之再降临,不必復是此形态。说实了,圣人契天道,亦不能不受生命底子之限制,故有耶穌之形态,有释迦之形态,有孔子之形态,乃 至无量圣人形态。凡此皆是道成肉身,皆是肉身显道而限道。此即所谓命也。庄子言:「道恶乎隐而有是非?言恶乎隐而有真偽?道恶乎往而不存?言恶乎存而不 可?道隐於小成,言隐於荣华。」善哉斯言。斯真知所以限定而又知所以破除限定,以期至乎大成者。通过个体,契道显道,甚至弘道,本有限定,若再固执而排 他,则所谓「道隐於小成」。破除固执而不排他,如我显道,道不尽於我,如他亦显道,道亦不尽於他,如显而不尽,则限定而不限定,圆通而化是之谓「大成」。 「圣人之於天道,命也」,然此发之於心觉,故云「有性存焉」,虽有命限,实应只须尽性以契之显之,限定而不限定,以期至乎大成,故「君子不谓命也」。仁义 礼智之如分表现亦如此。孟子言此,可谓「知命」矣。可谓「尽性而至命」矣。又曰:「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知天亦通於知命也(见下)。又 曰:「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殀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存自己之心而充之,养自己之性而尽之,即所以事天,事天亦通於立命(见下)。孔 子「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此犹属心觉所能主宰而照察者。至「五十而知天命」,始真知心觉之限定,而「圣人之於天道」之工夫亦无有穷尽也。「知天命」是 最重要一关,前此许多工夫匯归於此,后此许多工夫由此开出。知天命即知心觉之有限,而亦惟因知天命,始开出尽心尽性之无穷无尽的工夫。心觉工夫无尽,则生 命业力不可思议,心觉法力亦不可思议。此何谓也?

 

  吾适就「气化之生命」、「生命之蕴」、「生命底子」,以说心觉之限制,说「命」。但是命若说為「天命」,或通「天道」,则不只是那赤裸的「气 化之生命」、「生命之蕴」或「生命底子」。生命如其為生命,虽不同於心,但心总离不开生命,而有生命处,如不取生物学的意义,而取形上学的意义,则亦总可 指点著心。就吾人分上说,心要翻上来而润泽生命但生命亦总限制著心。此似乎生命比心更广大。但心性之充尽是无止境的,依此而渐客观化其自己,并绝对化其自 己,是则心性亦全涵盖乎生命:生命业力不可思议,而心觉法力亦不可思议,总可朗润生命而顺适之,此则原则上悲剧总可克服。即使心性充尽无有止境,而总為个 体生命所限,总有超乎个体生命之宇宙生命,宇宙气化,但吾人依心性之客观化与绝对化,吾人亦肯定与宇宙生命合一之宇宙心觉,与宇宙气化合一之宇宙性理,此 即不是寡头之生命、赤裸之气化。此虽為无穷之神秘,非吾人知测所能及,然依吾人心性充尽之无止境,可以冥契而通之。圣人之於天道虽命也,然知此命而不执, 则虽限而不限。吾人依心性充尽无止境之心愿,终信而肯定宇宙心觉、宇宙性理之顺适而润泽其生命。依心性充尽无止境言,吾人通而契之。依吾终是一个体而受限 言,则说超越之天命与天道。依此天命、天道之自身处不是寡头之生命、赤裸之气化,吾人终信心觉法力不可思议,终足以顺适而润泽其生命。此佛氏言「转识成 智」之必成,儒者亦必言天心仁体润遍万物也。此是充极至尽,自「究竟了义」而言之。若就实现过程而言,则眾生根器不一(此还是生命限定事),其心觉透露有 种种次第,在过程中,固事实上有不可克服之悲剧。此佛氏有阐提之说,儒者有知命之教,而耶教亦有「人不能自除其恶」之义也。(耶教原罪说,人不能自除其 罪,然神恩以除罪,则神即表宇宙心觉,前於究竟了义,罪恶终可克服。)此皆有甚深之智慧,亦有无言之大悲。盖实现过程中,有不可克服之悲剧,此人之大可悲 怜也。然悲怜之心即已涵盖於生命之上而照察以润之矣。不可克服之悲剧永是在过程中,亦永是在悲心之观照中(永在神心之观照中),观照之即化除之。在永恆的 观照中,即永恆地化除之。生命总在心润中,亦总限定心之润,因此亦总有溢出之生命之事而為心润所不及。此所以悲心常润(生生不息,肯定成全一切人文价 值),法轮常转(不可思议,无穷无尽),罪恶常现(总有溢出,非心所润),悲剧常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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