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居心叵测的人会玩些小把戏欺骗好心的债权人,他们悄然的把借条和欠条变为收条。罗爷提醒大伙儿遣词造句不可大意,顺序不能颠倒,否则极易引起债务纠纷,遇到这样欠条和借条千万别收。 案例1:刘先生向王先生打了一个欠条“刘XX还借款人民币壹万元”该欠条既可理解为“已归还(huan)借款人民币壹万元”,也可以理解成“还(hai)欠借款人民币壹万元”。 案例2:市民张先生反映说:他借出去钱,因为借条上少写了几个字,“借条”竟变成了“收条”。张先生借钱给李先生人民币3万元,李先生出具借条“今收张先生人民币3万元整”。 但到期该还款时李先生不认账了。争议之处就在这个“收”字上面,这里的“收”,既可理解为“李先生收到张先生的还款人民币3万元整”,也可理解为“李先生收到张先生的借款人民币3万元整”,收到的是“借款”还是“还款”,一时难以分清。结果诉讼时,张某陷入了被动。 案例3:甲借钱给乙,乙开具了“收条”给甲收执。后来,乙不还钱,甲凭着“收条”把乙起诉到法院,乙不承认借钱一事。结果法院判决甲败诉。甲在此案中败诉的理由很简单,在乙不承认债务的情况下,单是一张 “收条”是不能证实“乙欠甲的钱”这一对象的。因此,“收条”和“借条”是不可以乱套用的。 “借条”又称为“借据”, “借据”是比较正式的叫法。“借条”使用最多的是在借贷现金时,出借人在交付借款时往往会要求借款人开具“借条”,交由出借人收执,以证实借款的事实。 “欠条”又称为“欠据”,通常是由于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偿还而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 正式的“收条”又称为“收据”,无论收到钱,还是收到物品都可以开具“收条”,“收条”可以用来证实履行了交钱或物的合同义务。单独的“收条”只能证明当事人之间发生给付与收取财产的事实,但不能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即收条并非是债的必然凭证。 罗爷提醒 罗爷提醒:人们各种不规范的做法,“借条”、“欠条”和“收条”经常会惹来麻烦,甚至惹来官司,事前预防优于事后解决,未雨绸缪远胜亡羊补牢。条据只有规范、缜密、明确,才会最大限度地避免纠纷的产生。 “借条”“欠条”和“收条”是三种不同的字据凭证,应视具体情况恰当使用。由于三种字据一般都是民间行为,所以双方当事人最好请没有利益关系的第三人作为证人,并注意字据的书写格式:标题、正文、署名和日期。 欠款收不回怎么办? 找罗爷分分钟解决问题 点击下面图片享受免费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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