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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思软件:“背靠大树”关联交易存隐忧

 小天使_ag 2016-04-30
2016年04月30日 08:14作者:蔡方来源: 编辑:东方财富网
【博思软件:“背靠大树”关联交易存隐忧】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福建省财政厅2012年至2014年均为前五大客户中的第一大客户,2015年1-6月位列前五大客户中的第二大客户。尽管“背靠大树好乘凉”,但关联交易却存隐忧。

  主营业务为软件产品开发、销售与服务的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博思软件”)服务对象主要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卫生教育部门、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它组织。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福建省财政厅2012年至2014年均为前五大客户中的第一大客户,2015年1-6月位列前五大客户中的第二大客户。尽管“背靠大树好乘凉”,但关联交易却存隐忧。

  综合毛利率呈下滑态势

  据博思软件招股书申报稿显示,2012年至2015年1-6月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0074.72万元 、9702.33万元、12215.82万元、4367.95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3092.55万元 、3079.73万元 、3327.85万元 、341.19万元。

  此外,2012年至2015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68.76%、76.34%、70.56%和67.56%,这显示公司营收2015年上半年出现疲态,同时综合毛利率也在下滑。

  从公司业务构成来看,软件开发与销售业务和技术服务是博思软件的核心业务,两项业务之和的营业收入占当期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均在85%以上。其中,2012年至2015年1-6月软件开发与销售的业务收入分别为 4589.16万元 、4392.11万元 、5340.67万元和1390.9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5.55%、45.27%、43.72%、31.84%,呈现逐年下滑趋势。

  “软件开发与销售的能力是衡量一家软件企业竞争力强弱的标准之一,而博思软件的软件开发与销售业务收入下滑,显示其核心竞争力逐渐减弱。”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

  国家规定的软件企业的认定标准显示,“软件企业的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比例35%以上,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而纵观同行业的上市公司,用友软件2015年1-6月的软件销售收入为75089.3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1.11%,远高于博思软件。

  据博思软件招股书申报稿进一步披露,2012年、2013年公司的研发支出分别为1420.05万元和1396.4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1%和14.4%,而2014年的研发支出为1685.1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3.79%。2015年1-6月,公司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比例上升至19.14%。值得一提的是,从绝对数来看,2015年上半年的研发支出仅为836.23万元。

  关联交易存隐忧

  博思软件招股书申报稿显示,福建省财政信息中心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4.28%。公司服务对象主要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卫生教育部门、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从博思软件产品区域分布来看,华东地区一直占比最高,而福建省占比最高。根据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列表来看,2012年至2015年1-6月,公司分别向福建省财政厅(合并)的销售收入为1766.63万元、927.59万元、1107.22万元和184.2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54%、9.56%、9.06%和4.22%。

  而在上述报告期当中,福建省财政厅于2012年至2014年均为前五大客户中的第一大客户,而2015年1-6月位列前五大客户中的第二大客户。

  根据博思软件的公告表示,公司与财政信息中心单笔交易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交易均需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

  公司列示的金额较大的定制软件开发项目毛利率显示,来自财政信息中心的定制软件开发项目共计有3笔,当期毛利率分别为39.85%、38.89%和73.62%,而为了说明来自于财政信息中心的定制软件开发项目的毛利率并未明显高于来自于其他非关联方的同类交易的毛利率水平,公司还列举了林芝地区财政惠农资金支付监管平台项目和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统一支付平台建设项目,这两个项目的当期毛利率则分别为80.34%和60.52%。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此前公司的申报稿 (2014年6月13日报送)第177页 “经常性关联交易对发行人经营成果的影响”介绍中列示的金额较大的定制软件开发项目毛利率显示,来自于财政信息中心的定制软件开发项目除了在第二版的申报稿(2015年11月19日报送)中出现的3笔外,还有一笔是“福建省化解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债务信息管理系统委托开发项目”,而该笔毛利率则高达85.55%。

  为何第二版申报稿中该信息删除?是为了凸显公司来自于财政信息中心的定制软件开发项目的毛利率并未明显高于来自于其他非关联方的同类交易的毛利率水平?还是另有隐情?带着上述疑问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发函给博思软件,但截至4月29日下午5点并未收到公司回复。

  “这样既有机关背景,又与机关发生业务的关联交易令人担忧,这就是把双刃剑。好处就是业务上肯定有保障,坏处就是如何保证信息透明。”上述业内人士进一步指出。

  而证监会对博思软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亦关注到此现象,证监会要求公司“说明福建省财政厅及其下属机构与发行人发生交易的具体内容、形成背景、必要性和公允性,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或持股关系;结合发行人向福建省财政系统销售构成、金额及占收入比重,说明发行人是否对其销售存在依赖。”

  实际上,2012年末、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6月末,博思软件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2151.61万元、2769.79万元、3865.26万元和4407.8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2.20%、26.99%、36.30%和52.50%。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占流动资产比例较高。

  博思软件亦表示,“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各类用票单位、各级财政部门等,通常采取预算管理制度,一般下半年制定次年年度预算和投资计划,审批通常集中在次年的上半年,采购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则安排在次年年中或下半年,采购资金的支付也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因此,公司每年上半年销售较少,销售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另外,行政单位大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财务支出审批流程较为严格,也使得公司回款周期拉长,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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