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任何财务造假或粉饰行为,必定是特定环境条件下,特定机构或者个人在某种压力或者激励下的结果。换而言之,财务造假或粉饰的发生一方面必须具有可行的机会或条件(环境许可),另一方面必须具备实施的动机(有意识的行为)。 公司经营行为日益复杂,而会计制度及监管体系无法及时变化以反映日益快速变化的经营创新,是导致造假机会普遍存在的根本性因素之一。相对发达及成熟经济体,国内经济处于转型期,会计制度及相应的司法体系不健全,并且监管不足甚至严重缺失,财务造假及粉饰行为更加有机可趁。 财务造假或粉饰的动机很多,大致而言,可以分为如下三大类: 1、 公司为了稳定或达成某一业绩目标,比如收入增长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净资产报酬率等,以实现稳定股价、维持某种资格、提高奖金额等目的,往往可能进行财务造假或者粉饰。 比较常见的例子如是上市公司在推出股权激励方案前,为了达到压低行权股价的目的,刻意推迟确认收入,加大费用计提等造成盈利下降的假象,在股权激励方案推出后,则减少费用计提,并尽可能平稳确认收入,以造成盈利稳定上升的假象,从而为顺利行权获取收益创造条件。 2、 在股权或债权融资过程中,为了满足监管或者特定投资者的要求,比如净资产、连续三年盈利、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等要求,公司可能进行财务造假或粉饰。 如债券发行人为了满足发债金额不超过净资产40%的限制,通过评估增值或关联交易等手段扩张净资产规模。另外,许多银行为了控制贷款风险,往往对借债方的某些财务指标提出限制要求,比如资产负债率或速动比率等,借债方为了满足这些要求,可能通过售后回租、以存款抵押获取等量贷款等手段进行财务粉饰。 3、 政治利益动机较为复杂,大致而言又可以分为两大类。 其一是责任推卸动机。比如公司核心领导人更换以后,新任领导人为了推卸责任,大刀阔斧地对陈年老账进行清理,甚至将本该在未来会计年度确认的成本费用提前确认。再比如,公司借会计制度变化、重大损失事项等对历史损失进行一次性计提,以洗脱管理层在应收账款及存款管理等方面的失职。 其二是政绩升迁动机。比如国有企业领导人为了配合当地政府达成产值目标或税收目标,以获取各种名誉头衔或者奖励,通过关联交易甚至虚假交易扩大销售规模或者虚构交易以多重纳税。 在实际财务造假或粉饰案例中,其动机往往不是单纯的,而是具有多重性,几乎不可能泾渭分明。比如,通过虚假交易扩大销售规模等造假行为,很可能同时具有上述三方面的动机。另一方面,财务造假及粉饰的动机可能随经济或者政治条件的变化而变化。比如在行业景气程度急剧变化,行业内企业经营压力骤然加大时,则企业财务造假的可能性更大,动机也更加复杂。 一般而言,公司存在以下风险因子时,出现财务造假或粉饰的可能性更大: (二)
财务造假及粉饰的手段多种多样,大致而言可以归纳于如下三个方面:其一虚假收入及利润,其二是虚假资产及负责(权益),其三是虚假现金流,尤其是经营性现金流。 1、 虚假收入及利润是最为普遍的财务造假或粉饰手段,约占全部财务造假及粉饰行为的6成。上市公司为避免被ST或摘牌,满足再融资条件或推高股价,常常使用该类手段来虚增利润。 常见的虚增收入及利润的手段如下: 2、 3、 在实际案例中,上述财务造假货粉饰手段不是单一,往往同时使用多种手段,或者受某一手段的使用必然牵涉到其他手段的使用。比如,扩大存货生产以降低单位产品的折旧,往往同时意味着存货坏账准备计提不足;再比如,资产评估增值再进行经营性售后回租,一方面会增加当期盈利,一方面该部分盈利如果不进行股利分配则会在权益科目反应,也会事实上起到虚增权益的作用。 财务造假及粉饰的识别本质上仍属于财务分析的一部分。有效的财务分析不仅仅要充分利用会计数据和信息,而且要善于运用非会计数据和信息,比如企业所处的经营和竞争环境,以及自身的经营战略等。财务造假及粉饰的识别,更是应该充分利用财务和非财务两方面的信息,即将财务数据的分析与企业及所处环境基本面的分析紧密结合在一起。 识别财务造假及粉饰的具体方法繁多,从信用风险分析的角度,这些方法大体可以分为经营反推法、趋势分析法和同业比较法三大类。 (一)
经营反推法的基本原理是,企业的财务报表必然使其经营的结果的反映和表现,如果企业的实际经营与财务报表所展示的结果不一样,则说明财务报表存在虚假的可能。常用的经营反推法如下: 1、 首先,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具有不同的财务特征,企业财务表现应该与其所处行业及自身的发展阶段相匹配。比如,处于成长期的企业,一方面其技术研发及销售网络建设等方面均处于大规模投入期,另一方面伴随着技术及市场的投入,销售收入也处于快速的增长中。因此,这类企业的财务表现往往是收入快速增长,但成本上升也很快,处于增收不增利的阶段。即使毛利率由于规模效益的逐步显现而能够维持稳定,期间费用的快速增长及资产规模的快速扩大也会使得其资产报酬率下降。如果企业的财务表现与其上述所处发展阶段不相匹配,并且没有其他合理的理由可以解释,则要怀疑其财务报表的真实性。 其次,实施不同经营战略的企业应该具有不同的财务特征。比如,实施成本领先战略的企业,并且确实具有低成本优势,比如原材料和人力成本低,但财务表现的财务成本却明显与此不相匹配,则要怀疑企业是否存在隐瞒或者转移利润的可能性。 2、 企业所披露的销售数量、单位价格及成本等数据应该与其销售收入及利润的表现大体相一致,至少不应该长期背离。比如,如果根据企业所披露的销售相关数据所推算的销售收入、毛利率等指标与财务报表存在无法合理解释的差距,这应该怀疑其财务报表的合理。 同时,企业销售对象及主要客户的销售量或销售额应该符合基本的逻辑。比如以零售为主的企业,单一客户的销售占比如果比同行以批发为主的企业还高就不符合逻辑,一个以医药制造为主的企业,前十大客户中出现数家机械制造相关的企业就不符合逻辑,都可能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或者虚假加以虚增收入的可能性。同理,销售地域分布应该与其销售收入的来源大体一致,并符合客观规律。 3、 企业无论是固定资产投资还是对外股权投资,都应该在财务报表体现出来。比如,企业经常公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构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资金也非常巨大,但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不见同步增长,则表明企业存在转移资金或者表外资产的可能性。 同理,财务报表所体现出来的税收等支出也应该与当地的税收政策及企业实际的经营状况相匹配。税收支出异常高或异常低,都可能表明企业收入或者利润存在隐瞒或虚增的可能性。但必须指出的,税收的实际征收与会计处理之间存在差异,运用该方法的时候要谨慎,不能简单因为税收存在差异就怀疑企业收入虚假。 4、 一般而言,企业的所在行业的特性决定了企业的资产构成,而资产构成及业务特性有基本决定了企业的财务表现。比如,航空公司属于典型的固定资产密集型的企业,固定资产的周转率决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的资产报酬率,如果一家航空公司固定资产占比过低,并且固定资产周转率及盈利与其披露的客运量及客座率不匹配,则要怀疑其财务报表的真实性。 另一方面,资产的质量也决定了盈利的表现。比如一个厂房及设备明显老旧的企业,其固定资产的陈新率应该较低,维护费用相对较高,生产效率相对较低,在其他条件大体相同的情况下,其毛利率也应该相对较低。如果不是如此,并且无法获得合理解释,就要怀疑企业是否虚增了利润。 5、 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果企业主要资本金或资金来源与实际控制人在财务方面没有密切的关联,则往往存在问题。另一方面,如果企业大规模使用高成本资金,而利息支出(包括经营性和资本性的利息)却异常低,则要怀疑企业是否在通过特殊手段在虚增利润,或者通过其他手段给予了资金提供方补偿。 事实上,经营反推法还有很多,并且往往需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并且需要其他手段配合和验证,才能识别并确认企业是否存在财务造假或粉饰。 (二)
趋势分析法主要是通过观察和比较各种财务指标的趋势性的变化,从中发现异常并识别财务虚假行为。该方法背后的基本逻辑是,时间可以检验一切,虚假的东西不可能长期存在而不被发现。常用的趋势分析法如下: 1、 一般而言,企业的财务指标总是随其所处的经营环境、所处发展阶段及经营策略的变化而呈现规律性的变化。比较典型的指标有毛利率、期间费用率、存货减值率、应收账款坏账率、EBIT利润率和总资产报酬率等。如果这些指标的波动或者变化趋势明显异常,超出了行业或自身经营的变化范围,则要怀疑企业财务是否存在虚假。比如,某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在其工程业务类型及行业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毛利率波动巨大,不同年份之间的差异高达15%就极不合理。 2、 企业的财务指标大多相互关联,相互影响。比如上述毛利率、期间费用率、资产周转率等指标与总资产报酬率都存在密切关系,如果这些指标长期相互背离,需要引起高度注意,分析其出现背离的原因是否合理。 同理,业务收入、应收应付等指标与现金流指标密切相关,如果企业的业务收入及利润与经营性现金流相关指标长期背离,则说明企业存在虚假销售的可能性,要关注企业应收账款是否计提了足够坏账准备等。 另一方面,企业的销售相关数据,从长期来看不应该与其产量向背离,而其产量则不应该与产能长期背离。否则就应该关注企业是否存在密切的关联交易或者虚假交易。 同样,趋势分析法不能简单机械运用,也需要综合性的运用,并与其他手段综合运用,相互验证才能发挥最佳的功效。 (三)
同业比较法是通过与同业相同指标的对比和分析,从中发现不合理因素并识别可能存在的财务虚假行为。其背后的基本逻辑是,同行业企业所处的经营环境大体相当,经营结果即使有差异也应该能够得到合理解释。当企业与同行的财务表现存在无法合理解释的因素时,则其出现虚假的可能性较大。 同业比较的要点有二,其一是同业比较对象的选择,其二是比较指标的选择。同业比较对象应该选择产品(或服务)及经营环境大体相同,彼此具有竞争关系的企业。 比较指标选择的原则是应该具有可比性,即这些指标计量的基准应该基本相同,并且应该尽可能剔除税收等非自身因素的影响,只反映企业自身经营或竞争能力。比如毛利率是比较好的指标,而净利润率则不是理想的指标。因为绝大多数企业对毛利率的计量基准是一致的,并且各地税收政策的方面的差异不会对该指标的计量产生显著影响,而净利润指标则会受到非经常性损益及税收因素的影响,使得比较基准不一致,从而导致净利率指标的比较无法反映企业实际的经营或竞争能力。 如果企业的毛利率持续明显高于或者低于同业平均水平,而企业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比如,企业认为其毛利率较高源于其原材料成本低,但企业披露的单位原材料反而高于同行,则要怀疑企业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虚构交易或者不合理计提折旧和费用虚增利润的可能性。 此外,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率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率也是可选的比较之一。因为在企业经营环境大体相同的情况下,尤其是充分竞争的市场,企业所面临的市场及经营风险大体类似。如果企业相关损失准备的计提率明显低于或者高于同行,除非其具有独特的经营策略和信用管理措施,否则应该当心其是否存在隐瞒或者虚增利润的可能性。 同样必须指出的是,同业比较必须与行业及企业的基本面紧密相连,有效区分异常因素是基本面因素还是财务操纵因素,否则同业比较很难发挥真正作用。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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