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学报1986年第1卷第2期第42-43页 姜春华对辨证论治的几点看法 中国中医研究院研究生部 何绍奇整理 (一)辨证论治是中医学的治疗特点之一。 据其病证,结合天时、地理、体质、病史,综合分析,以求其病机症结之所在,然后再进一步确定标本缓急、先后、轻重,使病机解而症结除,则病自除。不同的病,病机症结相同者,则异病同治;同一病而病机症结相异者,则同病异治。如《寓意草》所载治痢七例,虽同一痢疾,发病时间不同,体质不同,病情不同,而有寒热虚实证情差异,治法各殊。俱不用治痢套方而或热或寒、或补或涩,治各不同而皆愈,这就是同病异治。又如头痛、呃逆、呕吐、哮喘、失眠,这是几个不同的病,但俱有不大便十余日、舌苔黄厚之胃实证,我均用承气汤一泻而愈,这就是异病同治。同病异治说明不同情况,不同处理,不以病为主,而以证及其它影响于病者为主,审其标本主副,分别用药。而异病同治,必有一共同机制、症结存在,此一共同问题解决,不同疾病也得以缓解或痊愈。这样的方法,非机械的,而是机动的;非呆板的,而是灵活的;对于病的演变,看法是非停滞的,而是动态的。既针对现况,又杜渐防微于未然,其中契机甚深。它本身属于科学思想,出于辩证法,而处理手段出于艺术,合三者而一,这就不同于世界上任何一种医学,堪称“特色”。但是,古人早就指出:病有外异内同,内异外同。说明不能持唯“证”观点。特别是古人除了辨证论治之外,还积累了大量的专病专方专药。我认为,同样是前人宝贵经验的总结,不能忽视。在今天,这个问题该怎样看待?我看是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仅仅滞留在辨证论治上,会影响中医疗效的进一步提高,也丢掉了古人在异病异治等方面的好经验。 (二)在临床上怎样处理辨病与辨证的关系? 我平常治病用中医的辨病和辨证,还参考现代的诊断,包括物理的、化验室的。一方面,必须按照祖国医学的辨证论治为思想指导;另一方面,也吸收现代对此病的认识以及科研、中药研究新成果,加以参考,以开创新设想、新方法,使宏观与微观结合。衡量疗效的标准,一是看临床症状是否解除,二是看客观的指标是否恢复到正常。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我体会这样做,可以发展中医,宏观和微观的结合,不会是无益的。例如在临床上,有些病对人体还没有起到重大改的时候,无显著症候,如何辨证?如何治疗?举两个例子:一个教师来诊,无容病态,诉讲课至后半课时,声音不扬,别无所苦。若依一般诊断,当为气虚,治疗当补气。可是问题不那么简单,原来经神经科检查为延髓神经压迫症,发展下去可致呼吸停止,心脏停跳,造成死亡。若依气虚治疗,可能有作用,也可能无作用。又一病人面色红润,行动如常,并无症状,经血液科检查,血小板达六干万,为血小板增多症,属中医何证?很难说。昔人治水肿,肿消即算好,现在光肿消不算,还得看尿蛋白是否消失;肝炎症状消失也不算全好,还得看肝功能是否恢复正常。无任何症状而持化验单、X光片来看病求医的,诸如此类,不知凡几!这说明时代对我们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在无证可辨的状况下,我想不妨借他山之石,以进一步探索中医对这些病的治疗规律和有效的方药。司马迁说:“病者之患在疾多,医者之患患道少。”我认为今天完全可以引进一些现代医学识病之道,“道”总是愈多愈好。古人的理论和经验,我们要努力学习;古人没有的,我们要开拓,要创造。 (三)辨证分型有没有必要? 一般中医或西学中科研工作者,为了观察总结疗效,常将疾病分型治疗,这当中有几个问题提出来和大家商量。 第一,千篇一律,有失疾病个性。很多疾病,医者常按脏腑阴阳气血如气虚、血虚、阴虚、心虚、肾虚等来划分,而气虚可见于此病,也可见于彼病,血虚、阴虚、阳虚同样可见于各病,这样,一切病都没有个性,只有共性了。有人说,这不是中医的异病同治么?但中医还有同病异治,异病异治,同病同治,岂仅异病同治一法而已。我主张既要异病同治,更要异病异治,才能进一步提高中医疗效。这就不能满足于定型用药了。 第二,定型后,症情有变。而处方固定不变,影响疗效。定型治疗,是古人所讥的“胶柱鼓瑟”“刻舟求剑”。病势是处在不断发展和变化之中的,为了观察定型方的序效,就难免证变而方不变,一方到底,这就背弃了中医的辨证论治精神,疗效未必便佳。 第三,分类定型,用药固定死板,其它有效的方药用不上去。因为它的理法方药已成框框,若加入其它方药,不合它的理法。为什么用此方?为什么用此药?不合原定的理法就用不上去,因此便把有效的方药摒诸门外。 第四,阻碍人们思维,断绝医疗进步。因为大家都照定型用药,不敢越雷池一步,临床不必思维,只须照样用药,长此下去,医药就没有进步了。 (收稿日期1986年3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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