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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里森的宠儿

 吾沙沙 2016-05-08

     一个人仅仅是因为出生在赤道附近,有的疯子就把他当做奴隶,这还有什么公理,正义可言呢?

就因为他的肤色不同,便应当被歧视??
就因为他的种族不同,便应当被奴役??
就因为他的信仰不同,便应当被惩戒??

便不远千里从肯塔基追到俄亥俄,来剥夺一个初生婴儿的自由。遭受过歧视、奴役、惩戒的赛丝不愿让女儿重复自己的悲惨命运,毅然杀死了刚刚会爬的幼女,她便是宠儿。要么是爱,要么不是,淡的爱根本不是爱。在《移居北方的时期》中的穆斯塔法希望自己的两个小孩一辈子不要像他自己一样出去浪游,更不要到西方念书,他认为一个苏丹人就应当是一个苏丹人。赛丝和穆斯塔法一样,都是对孩子的浓爱。

     宠儿夭折时还只是一个婴儿的意识,尚未形成正常的思维方式,即使在十八年后还魂复生也是一个孩子的思维,这从她的言辞和行为便可以看出。因此她把怨念施加到她母亲身上,但她不是去残忍的伤害,而是孩子般的捣乱。让镜子一照就碎,在蛋糕上印上两个小手印,沿门槛将苏打饼干末洒成一道线……将124号笼罩在神秘恐惧中。其实124也有它特殊的含义,赛丝生了四个孩子,霍华德、巴格勒、宠儿、丹芙。124缺了一个3,而宠儿正是赛丝的第三个孩子,也是唯一死去的孩子。在恐惧下,124里的1和2相继出逃,贝比·赛格斯也在颜色的世界里长辞沉睡,只剩下赛丝和丹芙。

     宠儿没有去报复奴隶主,却将来折磨爱她的母亲,这是多么残酷,多么让人不忿。托尼·莫里森就是通过这样巧妙的角色设置和情节安排来引发读者的思考与共鸣。全书没有呼吁去反抗、暴动,如果真是这样那她也不会得诺贝尔奖了。莫里森只是用笔描绘一个又一个残酷的现实与悲惨的人生,只是去叙说,任君思考。

     莫里森冷静的描绘出了三个白人奴役着四十六个奴隶,这四十六个奴隶戴着手铐与脚锁,被一条长铁链锁在一起,在地表挖的坑里生存,有人因为喊饿便被枪杀。他们听不到歌德在《少年维特之烦恼》里的呼唤“朋友们啊!你们不是奇怪天才的巨流?为什么难得激涨汹涌,奔腾澎湃,掀起使你们惊心动魄的狂涛么?”他们只听到歌德的回答“亲爱的朋友们,那是因为在这巨流两边的岸上,住着一些四平八稳的老爷们,他们担心自己的亭园,花畦,苗圃会被洪水冲毁,为了防范于未然,已及时地筑好堤,挖好沟了!”

 《伟大的辩论家》里说“我们有权利进行暴力反抗或者消极抵抗,你们应当庆幸我们选择了后者。”四十六个奴隶在雨夜中逃走,为了自由。

 莫里森冷静的描绘出了所谓的“甜蜜之家”的压抑,尤其是欲望的压抑,越是压抑越是要爆发,他们只能通过罪恶的强奸甚至原始的兽交来填充他们的欲望,填充他们被奴役所带来的空虚。他们欲是这样欲被人看做野蛮,欲是以教化之名压迫驯服,他们便欲是要爆发。

 在赛丝与黑尔结婚前,赛丝问加纳太太“可以有婚礼吗?”加纳太太大笑了一会儿,摸着赛丝的头,说“你这孩子真可爱”因为野蛮,便剥夺了一个女子生命中最重要的仪式,他们只能在泥地草荐上,在玉米地里结合。究竟谁是野蛮?

什么叫奴役?什么叫野蛮?什么叫文明??

 在此我想借用穆斯塔法的自传的序言来回答:献给所有那些用固定方法思考世界,用固定腔调说话,认为世界非黑即白,非东即西的人。然后翻开一页是空白,翻开另一页是空白,他的整本自传是空白的……

 我们时常听说读书是为了培养甚至灌输给我们正确的价值观,但是有很多时候,书教给我们的却是让我们了解要到达一个所谓正确的价值观这条道路有多么漫长,有多么崎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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