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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闪:你怒了,是为了消解内心的恐惧

 Dionysiu 2016-05-11

到目前为止,在人类共有的几种基本情绪当中,对恐惧的研究是最为详尽的。相形之下,愤怒的研究有些滞后。迄今为止,研究者发现了愤怒与攻击行为的关系,还找到了5-羟色胺(又叫血清素)这样的神经递质,以及睾酮(也即睾丸素)这一类激素与暴力之间的联系。但是它们都是相关性质的联系,却非因果关系。实际上,尽管人们已经找到抑制攻击冲动的神经机制,但是愤怒的神经解剖学知识还很不完备。人们很容易就能认识到恐惧与危险之间的因果联系,却不解引发愤怒的诱因何以如此多变。《惊声尖叫》的画面能让人不安,这很好理解。可是为什么一支出不了墨水的钢笔就能让你生气?这着实令人困惑。心理学家们也有同感。他们在实验室里用可靠的办法可以诱发受试者的恐惧感,但要准确地诱发一个人的愤怒,同时又不引起其他情绪则相当困难。

有时候,愤怒从不愉快不舒服的感觉中直接产生。疼痛、臭味,甚至燥热都有可能令人愤怒。科学家早就研究过,炎热的天气会导致暴力事件的增加。然而最容易发生也更容易理解的愤怒,还是源于你想做的事、想达成的意愿遭到种种阻难的状态,也即通常所说的挫败。

专门研究婴儿情绪的心理学家乔·康宝斯(Joseph Campos)就注意到,假如你抓住一个七个月大的婴儿的双臂不让他动弹,他就会露出愤怒的神情。当你移开宝宝正在吮吸的奶嘴,他也会生气,眉头皱起,表情恼怒。成年人更不用说,欲求之事无法达成,所处的情境或者事态发展的方向有违自己的意愿,挫败感往往就成了愤怒的源头。



有意思的是,恐惧和愤怒经常一起出现,因为它们往往都是对同一种挫败的反应。区别在于,当事态彻底脱离自己的掌控,恐惧就会胜过愤怒。反过来,愤怒有时候会帮助你减少恐惧,为你应对挫败提供能量。想想你在高速路上开车的情形吧。一辆小车突然高速从右侧冲到你的前方,还得意地甩着车尾,你会有什么反应?很可能,一开始你会被这种危险的举动吓一大跳,接着,觉得相对安全的你肾上腺素飙升,大声咒骂,拼命摁喇叭。研究表明,驾车的人之所以比步行者更容易愤怒(以至于出现了“怒路症”这个词),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人们觉得车里很安全,不用担心报复。



这难免让我想起另一种情形,也就是赫希曼所讲的“退出—呼吁”机制。当一个人无法退出所在的群体,或者退出成本很高的情形下,愤怒既是无奈,也是必须。譬如家庭、政党、教会、国家,还有垄断性质的公司,这些组织的成员在退无可退的前提下,一方面不得不宣示自己的忠诚,另一方面也会表达自身的愤怒。

一旦不能确定愤怒起到何种作用,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人就会在愤怒与恐惧之间犹疑不决,“色厉内荏”往往成为描述这一心态最准确的词。为什么有人爱借酒发疯?因为只有用酒精抑制内心的恐惧,这种人方敢把淤积的怨愤宣泄出来。动物学家发现,猫玩耗子也是同样的道理。那其实不是戏弄,也不是残忍,而是因经验不够老到而产生的犹豫,一种介于攻击与逃避之间的行为。如果给猫注射了抑制恐惧的镇静剂,它就会立刻捕杀老鼠,毫不迟疑。

这一事实显然与奥尔森所谓的搭便车理论相悖。奥尔森认为,由于每个人都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精于算计的“理性人”,故而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常常不一致。在这样的情况下,大规模的集团往往沦为少数人剥削多数人的工具,大规模的行动则因有众多潜在的搭便车者而难以开展。然而正如我们看到的,在现实世界里并不缺乏集体行动者的身影。可见搭便车理论固然深刻,仍有补充的余地。关于这一点,可以参阅《“气”与抗争政治》。在那本书里,作者应星借社会学家贾斯伯(James M. Jasper)的概念,指出了愤怒在集体行动中的催化作用——当突发的事件或披露的真相激发起愤怒,根本无需动员,人们就会战胜恐惧,不计得失地投身集体行动。这个激发愤怒的过程,叫做“道德震撼”(moral shocks)。

心理学家和社会学家一样重视情绪与道德之间的关联。例如乔纳森·海特,他就把愤怒视为道德的情感基础之一。他认为,基本情绪是早期人类对社会生活中长期存在的威胁或机遇的适应,是进化而来的心理模块。一旦攸关生死的情况出现,这些心理模块就会像电源开关一样启动。它会将我们的注意力投射到特定的事物上(譬如背叛、欺骗、不公等),并立刻触发直觉反应,或者激发具体的情绪,例如愤怒、恐惧、厌恶等等。因此所谓道德,就是在这些心理模块的基础上,以文化的方式建构起来的道德矩阵(virtue matrix)。

从演化的角度看,情绪当然有适应性的价值,现在也一样。愤怒会促使我们阻止或者改变使我们感到愤怒的东西,对黑暗、不公和残酷的义愤会带来改革的行动。没有愤怒,就没有合作、集体以及信任。然而情绪的局限也相当分明。保罗·艾克曼说:“大自然并没有赋予我们这样的能力,能让我们在不需要的时候关掉自己的情绪系统。”对现代社会来说,这就是问题所在。艾克曼认为,因受阻碍而愤怒的人,往往有试图伤害对象的冲动。事实上,制造伤害的冲动对每个人来说都是愤怒的核心内容。康宝斯也从儿童身上发现了这一点。他观察到,新生儿会“用力抽打或鞭打”,以为这样有助于清除障碍物。有证据显示,打人、咬人、踢人等行为在婴儿中相当普遍。要到两岁左右,这种行为才开始得到一些控制。孩子们要通过学习才知道应该怎么控制这些愤怒的行为,并采取别的方式来制止他人的干涉、侮辱或其他攻击。或许我们可以进一步认为,控制或转换像愤怒恐惧这些情绪的表达方式,体现的正是文明的进程。



【注】本文原标题为《愤怒的解剖》



作者:西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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