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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A成员国(地区)税收管理主要特点(江苏徐州地税许威)

 江湖一飘168 2016-05-12
FTA成员国(地区)税收管理主要特点
许威

    编者按 为配合FTA大会的召开,本期《税收视野专刊》特约有关专家学者撰写文章,介绍FTA成员国(地区)及其他国家税收管理特点,并就建立国际税收新秩序等展开讨论。具体内容见B1、B2、B3版。

    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税收征管论坛(FTA)发布的2015版《税收管理:OECD国家及其他发达、新兴经济体的比较信息》,46个FTA成员国(地区)税收管理主要特点如下:

    一、组织机构

    1.税务组织的自主管理权千差万别。其中,28个国家的税务机关有权确定员工的工薪水平(没有此项自主权的国家约占45%),有16个国家的税务机关在总预算的限制下有权对员工级别或人员进行组合。

    2.尽管受调查的税务机关对征收社会保险费(税)的方法存在分歧,但将社会保险与税收统一纳入税务机关征收的国际趋势日益凸显。比如,在受调查的税务组织中,协助社保征收的约占50%,而在捷克、希腊、葡萄牙和斯洛伐克,统一社保与税款征收已成为未来改革的方向。

    3.近年来,税务机构调整频繁,目的是提高组织的效率与效能,值得关注的调整有:提高组织自主性;集中直接税和间接税管理;将各税种(包括关税)纳入统一的管理机构;缩减管理层级以及其他机构上的优化、整合。

    4.有85%的税务组织,设有专门的大企业管理部门。另外,尽管全球个人财富急剧增长,FTA也提出针对性的管理建议,但在受调查的税务组织中,真正设立专门机构处理高净值纳税风险的却仅占1/3。

    二、战略管理

    近年来,税务组织在战略管理方面,在绩效监控与价值评估上出现了新的课题。比如,加强税收流失(应缴税额与已缴税额的差额)测算方法的应用;税务机关在社会公共部门中的员工敬业水平评估与比较;对纳税人运用数字技术实现税收自我管理的绩效评价(如美国的评价指标:电子化服务水平、网上办税水平及软硬件普及率);加强信息公开与税务管理透明度;借鉴FTA研究成果,许多税务组织或在使用或在开发新的“合作遵从工具”。

    战略管理方面的主要特点有:

    1.仅有50%的税务组织运用随机审计程序,提高风险排查、遵从调查或税收流失测算能力。

    2.受调查者中,有9个税务组织(甚至包括7个OECD成员国的税务组织:捷克、意大利、日本、卢森堡、波兰、斯洛伐克、瑞士)并不运用纳税人收入比对信息系统来提高纳税遵从。

    3.相当多的税务组织(主要是一些欧洲及拉丁美洲国家)开发了可以批量处理的增值税发票信息系统,并将其运用于遵从风险管理及识别税务欺诈工作之中。

    三、人力资源管理

    1.调查显示,2013年60%的国家的税务组织人员净减。

    2.作为加强财政管理的一部分,许多国家的税务组织不得不消减管理成本。而澳大利亚、美国和英国的税务人员减幅较大。

    3.各国税务组织的员工经费支出指标、员工使用等相关指标差异很大,在相互比较时,还应作深入细致的分析,才能得出恰当的结论。

    四、日常征收管理

    1.近年来,尽管许多国家致力于提高增值税的征收效率,但整体上各国的增值税占GDP的比重仍低于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前的水平。

    2.退税工作在许多税务组织,特别是在OECD成员国的增值税体系内,占有重要比重。

    3.从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考虑,许多国家还应做好服务需求的管理,把对成本较高的服务渠道的需求引导到成本较低的服务渠道的需求(如当面咨询向在线咨询的转变)。

    4.许多税务组织在响应纳税人需求方面,其各类服务渠道都有不同数量的需求缺口。

    5.未偿税收债务(财政年度末逾期未缴的税款,包括利息与罚款)大幅改善。OECD国家税收债务占税收净收入的比重由2011年的12.7%下降到2013年的11.1%(不含希腊和意大利)。

    五、在线服务供给

    1.绝大多数的税务组织在增进纳税服务方面,在对纳税人及其代理人在线服务的范围与质量上,都有中长期规划。优先发展的项目多是在线申报及其他在线应用,优化服务网站,获取第三方数据,电子邮件服务及纳税人“一户式”税收档案等。

    2.统计表明,2013年,95%的税务组织提供了电子申报服务,超过2/3的OECD国家电子申报覆盖面(应用于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与增值税)达到75%。

    3.数据反映,近年来各国在实现全自动的税收支付上进展迅速。

    六、支持税务中介发展

    1.逾60%的税务组织在税务管理的重要方面并不经常性开展问卷调查活动。

    2.逾40%的国家,就税务中介的业务操作并无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

    3.约40%的税务组织,与中介代表没有正式的税务事宜商议机制。

    4.有25%的国家为税务中介提供了五种专业的综合性涉税服务(即面向中介的服务专线、税务专家、中介的税务主管、网站专门网页及信息公告),而提供两种以下的国家则占到60%。

    七、税务行政法律框架

    1.一些国家不论其税种如何,或可通过修订纳税人缴款方式、涉税信息披露等机制,降低税务行政成本、纳税人遵从成本和提高遵从度。

    2.许多税务组织通过充分运用自愿披露政策来实现税收遵从与组织收入的双赢。从运用过此类政策的国家来看,自愿披露政策已经成为促动纳税人披露过往不遵从行为、披露海外账户隐匿资产与收入的有效工具。

    作者单位:江苏省徐州市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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