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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三观,父母的遗产独生子女居然不能全部继承?!

 盛京lkr 2016-05-16
 
 

小猪妹问你们啊,是不是所有人都认为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必然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呵呵,也是图样图森破啊!小猪妹最近就看了一个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全部遗产的案例,拿出来给大家看看:


小吴是父母的独生女儿,父亲十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父母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价值约300万元。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时未将房产过户到小吴名下。如今母亲去世了,小吴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产局,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并迁入自己和女儿的户口。

 

结果她去房产局过户的时候,房产局工作人员拒绝了她,理由是仅仅这点资料是不够哒!还必须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

 

这……法院判决书?谁没事儿愿意上法院呐,于是小吴带着淡淡的忧伤跑去公证处,结果公证处告知办公证得把她父母的亲戚全部带到公证处去。

 

小吴当时就傻眼了!这公证处是不是故意为难?不说亲戚分散在各地,召集起来极为不方便,重点是,作为独生女,父母的财产居然不能顺理成章的继承?!


看完是不是三观碎一地?从情理来说,父母去世,子女继承遗产,合情又合理,怎么到了法律上就变得如此艰难了呢?小猪妹带着一肚子疑问,咨询了一个律师朋友。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因此独生子女本就不是父母财产的唯一继承人。对于小吴这样的情况,咱可以这样简单的分析:


看看这些关系……小猪妹整个人都不太好了!

 

万万没想到,这些大家认为理所当然的事情,居然会生出那么多尴尬!那如果要避免这些事情,要怎么办呢?


父母只能提前立遗嘱,指定由儿女一人继承房产;

父母还可以办理赠予公证,将房产赠予给儿女。


虽然在国人心目中,父母尚在,做子女的就要求立遗嘱简直就是大不孝。但现在法制社会,如不提前立遗嘱,确实会为以后的继承权带来诸多麻烦。


所以小猪妹觉得,以下这四类人越早立遗嘱越好:


1、自认为职业风险比较高的人。比如此前多起空难发生后,部分飞行员就去公证处立遗嘱。


2、财产较多的人。比如企业家。


3、家庭关系比较复杂的人。比如再婚者、有非婚生子女者等。


4、老年人遗嘱必须在意识清楚、精神状况良好的情况下才能订立。有的老人忌讳谈死亡,等到重病在床意识不清时,已不能立遗嘱了。


不过理论再好有时候还是抵不过老一辈人骨子里的亲情观,有些家庭会觉得与其这样,那我干脆早早的将房产赠送给子女不就好了?现在小猪妹又要给大家刷下三观了:

 

父母住满5年的房子,赠与儿女或许不如买卖划算哦!

 

咋回事?因为赠与房产、继承房产、买卖房产三种方式分别对应了不同的操作流程和法律风险,缴纳的费用也各不相同!不信,咱们举个转让房屋的栗子帮大家大概算笔账:一套购买时价格为60万元的100㎡住房现在市场价格为100万元

1

继承


一般来说,如果法律上认可你是父母资产的继承人,首先就可以免缴3%的契税!同样,通过继承、遗赠取得的房产,都可以免收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需要缴纳的费用有这些:

 



另外,继承人日后出售此房时,将被征收20%个税。(如果房产证年满5年且是唯一住房,可免征个税。)

2

赠与





小猪妹提醒大家,对于赠与子女房产,如果子女需要出售该房屋,那到时候需要交纳的不是二手房1%的税费,而是20%的个人所得税哦。(如果房产证年满5年且是唯一住房,可免征个税。)

3

买卖



亲人之间一谈买卖就觉得阴谋重重呐,先别急着谈感情,咱们来算一算这种偏方得花费多少钱:

 


 

通过三个对比,亲人尤其父母子女之间的过户,最划算的就是继承了。当然采用继承法过户房产,继承人需要办理各种证明,期间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这个也是要考虑的。


赠与、买卖两种方式各有利弊,但如果是5年以上的房子,买卖方式的成本更低。


最后,上述三种方式会因为住房大小、年限、是否首次买房、地域政策差异、房屋过户的关系人性质等,而产生各种税费的计算差异,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除了钱的方式,手续的方便、亲人的关系等很多也要考虑。

 

小猪妹今天跟大家分享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大家守住父母财产,避免将来不必要的亲人纠纷。


父母留下的固然要守护,更重要的是跟小猪妹学会投资,学会挣钱技能,靠自己挣钱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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