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女大学生晓慧(化名)奉献爱心,到血站献血,却由于献血后晕眩摔了一跤,导致左眼失明。因为一次爱心行动,完全改变了晓慧及一家的生活。首先是晓慧落下终身残疾,大学毕业找工作很不顺利,寻找个人的爱情不顺利。其次全家因给晓慧治眼北负沉重的债务,也就是因病致贫。 晓慧一家不过希望血站或政府给予一点经济补助。可血站不想理会,其他政府部门也拒绝伸出援助之手。一边是中国经常性地闹血荒,一边是类似晓慧事件一再发生,让人们失望和绝望。 对此事,人们第一反应是宁波那血站太冷漠了。只知道向人们索取血,却不对献血者有一点起码的爱护。再说,献血后晕眩摔倒事件已不是一两地,还有人因这样的一摔致死,因此,血站有义务对献血者的不适反应有细心的指导与呵护。但是,如果我们只是简单地责怪血站,就把问题简单化了。 血站不愿意补偿晓慧,是由于晓慧治疗费用巨大。血站很自然地从经济上考虑,不敢承担,或自认为没有能力承担。至于其他政府部门,则认为这是血站的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宁波是经济发达城市,资助晓慧的治疗费用虽然高达几十万元,但对宁波不是九牛一毛,而是九万牛一毛。那么,宁波的晓慧为什么得不到这点资助呢? 大环境一,我们的社会没有善行的社会鼓励制度和社会共识,而这主要在政府层面。真正做好事引起的好人麻烦和痛苦,政府反应总是很麻木,竟然不知道对好人积极照顾。老人跌倒,好心搀扶引起诉讼麻烦,生出一起又一起彭宇案来,也是这个原因。 大环境二,我们没有起码的大病救助制度。不仅是好心人,就是普通人因大病致贫,也应当救助。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如今国家拥有的美债资产即超过万亿美元,折合人民币是六七十万亿元。可是,我们却没有像欧洲、俄罗斯等国的大病医疗救助制度。然而,我们对一部分人的医疗服务却很周到,他们是离休老干部和有一定级别的干部,这些人不管是大病还是小毛病,都可以全额报销医疗费。政府曾经很穷,拿不出钱来资助医疗、教育、科技、文化事业。而今,政府通过30多年改革开放的经济积累和高税收,已经变成富政府,在楼堂馆所、大桥广场等建设上一掷亿金,为何不肯医疗、教育、科技、文化事业等方面多一些财政安排呢?就大病救助而言,就算每个患者平均所需治疗费10万元,资助1000万人也就1万亿元,资助1亿人也就10万亿元。全国大病患者有多少人呢?不至于13亿人都是大病患者吧? 如果有大病政府救助的制度安排,老太太跌倒被人掺扶,还用得着诬告好心人吗?如果有大病政府救助的制度安排,宁波血站会不理会晓慧的救助要求吗?说是要国人分享改革开放成果,共同富裕。那请从大病政府救助开始吧。 晓慧事件表明,属于制度性的缺陷一定要通过制度修正来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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