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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ng Kee Shong教授:Graves病的长期ATD治疗与长期获益

 渐近故乡时 2016-05-19
2016年4月10日,第九届默克中国甲状腺糖尿病论坛在中国南京举行第二日,大会邀请韩国首尔峨山医学中心内分泌科宋永基(Young Kee Shong)教授,介绍了关于“Graves病的抗甲状腺药物长期治疗”方面的进展,涉及抗甲状腺药物(ATD)优势、疗程、长期小剂量治疗获益等方面。

甲亢起始治疗方式的选择偏好存在地区差异,亚洲国家多将ATD 作为甲亢初治首选。对于ATD治疗疗程和停药标准一直是热点问题之一。相比于常规治疗后停药,继续使用小剂量ATD长期治疗,可使Graves病得到持续控制,提高最终缓解率,减少复发率。

报告中指出,ATD的停药时机需结合TSH及TSH受体水平综合评估,ATD的疗程为至少24个月或更久;如需小剂量ATD以预防病情反复,可考虑长期ATD治疗。

如若ATD停药后多次复发或快速复发,可选择放射性碘治疗(RAI),而非延长ATD治疗;对伴有巨大甲状腺肿的年轻患者,可考虑手术;但对于不缓解但倾向于药物治疗的患者,可考虑大于12-18个月的小剂量甲巯咪唑治疗。

有研究显示,对于Graves病复发患者,延长小剂量甲巯咪唑治疗相比接受RAI治疗结局更好,体现在随访过程中较低的甲状腺功能异常、Graves眼病加重和体重增加的比例,治疗缓解率高达80%,治疗过程中TSH水平的上升可能是预后良好的标志之一。

最后,宋永基教授总结道,从当前的回顾性研究来看,长期ATD治疗可能是改善甲亢预后的一个有效方法,是“手术/RAI直接根治+左-甲状腺素长期替代”治疗的另一个合理替代方案。对巨大甲状腺肿和/或甲状腺功能自发性波动的患者,可优先选择根治法;对甲状腺功能稳定的轻度或无甲状腺肿大患者,可选择长期ATD治疗,若停药后出现短暂性甲状腺毒症,可继续观察而无需治疗。



默克论坛专家观点荟萃

1
滕卫平教授:
科学应对甲状腺癌「海啸」到来
2
刘超教授:
甲状腺结节的非手术治疗,知与未知
3
赵家军教授:
轻度亚甲减L-T4替代治疗与血脂改善
4
房居高教授:
甲状腺癌治疗最新外科进展
5
黄韬教授:
ATA指南不可照搬应用于中国的临床
6
李亚明教授:
核医学是甲状腺疾病诊疗体系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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