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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古今书体的变化及其原因

 夕夕罗7709 2016-05-25


论古今书体的变化及其原因

 

                                                        唐翼明

 

书体指书法的体式。书法的体式有大小之别,大的体式指字的形体,如篆、隶、行、楷;小的体式指个人风格,如颜、柳、欧、赵。我这里要讲的是大的体式。大体随时而变,古今名目不同。有的书体古代有后来没有了,有的书体古今同名,但内  涵却不同。比如,东汉许慎(30—124,一说约58—约147)《说文解字序》说,当时的书体有七种:一、古文;二、奇字;三、篆书,即小篆;四、左书,即秦隶;五、缪篆;六、鸟虫书;七、草书。古文、奇字根据今天的考古知识,大概包括甲骨文、金文(又称钟鼎文)、石鼓文、简椟帛书等。缪篆和鸟虫书应该是两种装饰性的字体,“缪”有交错纠结的意思,“鸟虫”大概是指笔画象鸟虫之形,这两种书体后来都没有了。连秦隶是什么样子,现在也无法确知,可能是后来慢慢融入汉隶之中了。他说的草书则主要是后世所称的章草。

    许慎以后讲到书体的著作,比较早而有代表性的有梁朝庾肩吾(487——552)的《书品》、唐朝李嗣真(?——696)的《书后品》、唐朝张怀瓘(生卒不详,活动于唐开元713——741间)的《书断》等。《书品》只分隶书和草书两种,《书后品》则分为八种:一、小篆;二、隶书;三、章草;四、正书;五、飞白;六、草书;七、行书;八、半草行书。《书断》分为十种:一、古文;二、大篆;三、籀文;四、小篆;五、八分;六、隶书;七、章草;八、行书;九、飞白;十、草书。分得最多的是梁庾元威的《论书》,竟有一百多种,太繁琐,此处不列。

书体到底有几种?为什么各家说法不同?甚至同一个时代的人说法也不一致?

我的看法是,书体粗分不过两体,也就是正式的和不那么正式的,或说正体和非正体。正体指的是一个时代规范谨严、统一通行的字体,也叫正书。秦至西汉小篆是正体,东汉时隶书是正体,晋以后楷书是正体。非正体又叫藳草书,也可以简称草书(有别于后来指今草的“草书”),即打草稿(包括书信、便笺,“藳”即草稿)所用的字体,一种比正体随便的书体。当正体是小篆时,非正体是左书(即“秦隶”);当正体是隶书的时候,非正体是章草;当正体是楷书的时候,非正体是行书。所以庾肩吾《书品》只分隶书(当时的正体,包括新兴的楷书)和草书(当时的藳草书,包括章草和新兴的今草)两种,即正体和非正体,看似粗略,原则却对,并没有漏掉什么。

正体产生在秦始皇“书同文”之后。秦始皇统一之前,文字已经产生,但是尚未完全定型,书写工具、书写方式与文字结构都没有统一,因此也就无所谓正体,留下来的只是许慎所说的“古文、奇字”。应该说,严格意义上的中国书法,是从书同文以后才正式成立的。书同文以前的古文、奇字,广义地讲,当然应该包括在书法之内,今天也还有些艺术家尝试用它们来创作书法作品。但因为它们既未定型又不统一,也就不足为“法”,即使忽略不计也无伤大雅。

秦始皇书同文以后,中国书法的书体开始定型,定型后又有两次较大的变化,每次都有正体和非正体两种,一共就有了六种。即,第一次:小篆,左书(秦隶);第二次:隶书,章草;第三次:楷书,行书。这六种书体中,左书,或说秦隶,后来融入汉隶,现已不存。此外,大约在东汉后期至魏晋之际,在章草的基础上,结合篆书、行书的笔法,产生了一种新的草书,或称今草。今草产生之后,慢慢取代了章草,写章草的人虽然一直到今天也还有,但就大势而言,章草也趋于消亡了。所以,自东汉后期至今,普遍流行的书体就只剩下了五种:篆(小篆)、隶、楷(真)、行、草(今草)。至于张怀瓘等人所说的“古文”、“大篆”、“籀文”,则大致相当于许慎所说的“古文、奇字”,“八分”只是对小篆与隶书之间或隶书与楷书之间的一种过渡性字体的称呼,今已不用。“飞白”则是一种表现手法,而非字体。

书体为什么会有这些变化?                                         古代书论家往往把这些变化说成是某些个人的创造,例如,唐朝的张怀瓘在其所著《书断》中就断言:“仓颉即古文之祖”,“史籀即大篆之祖”,“史籀即籀文之祖”,“李斯即小篆之祖”,“王次仲即八分之祖”,“程邈即隶书之祖”,“史游即章草之祖”,“刘德升即行书之祖”,“蔡伯喈即飞白之祖”,“伯英即草书之祖”。这种说法值得怀疑。一种书体都有一个演变过程,我们顶多可以说,从现有资料来看,最早可以追溯到某人,而断定是某人所造则不太科学。

我认为书体变化最根本的原因,不是个人的创造发明,而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引起书写工具、材料与方式的变化所逐渐导致的。工具与材料不同,书写的方式有异,则写出来的字的形态、结构、笔画都会不同。最早的甲骨文产生于占卜,当时的古人在龟甲或兽骨上钻些小洞,拿到火上去烤,龟甲和兽骨上便出现裂痕,然后由专门的“贞人”(又叫“卜人”,即契刻者),根据裂痕刻出文字。金文和篆书则是在青铜器上雕刻或铸刻而成。隶书和章草多半是用粗糙的毛笔写在木椟、竹简和布帛上。而楷书和行草则是在细绢、纸张和精致毛笔出现之后才产生的。在甲骨上根据裂痕刻字,字形和笔画要整齐就很难,所以甲骨文一个字常常有很多种写法;在青铜器上刻字,笔画就可以整齐而圆转,于是形成篆体;而在木片和竹简上“写”字而不再是刻字,那么隶书的“蚕头燕尾”就容易出现,反之,在青铜器上雕刻就不可能,至少是很难。最后,有了精致的纸张和精致的毛笔,写起字来才会随心所欲,出现多种多样的笔画与结构,这样才产生了楷书、行书和草书。

在这里我想特别指出,纸张和毛笔的出现使中国书法产生了划时代的大变化。因为纸张和毛笔可以大量生产,这就使书写者有了反复练习的可能。也只有在这个时候,书法才有可能从实用走向审美(或说实用兼审美)的阶段,而真正成为有意为之的艺术。当然,这并不是说在纸张和毛笔出现之前的汉字就不具备审美的功能,但那时的美是自在而非自为的,即是无意识的呈现,而不是有意识的追求。

秦始皇书同文为汉字的统一及普遍流行扫清了道路,汉朝纸张的出现和毛笔的改进又为汉字的书写艺术提供了物质的基础,从此以后中国书法艺术才真正进入自觉发展的阶段。

自东汉后期至今,将近两千年,书写工具都是毛笔和纸绢,基本没有变化,所以书体也就没有变化,还是篆、隶、楷、行、草。正体是楷书,非正体是行书和草书。篆书和隶书则是这之前的两种正体的残留,由于具备一些特殊的用途(例如图章、匾额之类)而被保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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