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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韩非子与法家

 赫一的书馆 2016-06-01

书籍 | 《中国哲学简史》

领读 |  飞鸿

韩非子与法家


各位书友好,昨天我们了解了儒家学派的最后一个大师荀子的思想,他有两个最有名的学生,一个是韩非,一个是李斯,却都是法家的代表人物。而且,中国的统一,靠的就是法家的思想。


诸子百家争鸣了几百年,最后是秦始皇用法家的思想和实践统一了中国。然而秦始皇用法家统一了天下,却错误的用法家治理天下,十五年就亡了国,刘邦建立了汉朝,开始用道家的思想休养生息,直到七十年后汉武帝才开始使用儒家的方式积极进取,把汉帝国的文明推向了巅峰。


对于统一中国这个大业,可以说成也法家,败也法家。我们就来看一看法家到底有些什么思想,使他能够战胜诸子百家,被秦始皇成功的用来一统天下。


法家的社会背景就是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面临的现实问题。国家之间要争战、统治、集权、扩张、防御,这些非常现实的问题才是君主们关心的问题。


儒家学派宣扬仁政虽然是一种很好的政治理想,但是在乱世却难以被现实的君王采用。道家、墨家、名家、阴阳家也很难系统化又实用性的为现实政治提供养分。


法家的思想并不是最完美的思想,甚至和其余五家相比,理论深度远远不够,既没有深厚积蕴的形而上学宇宙论,也没有富有逻辑的思辨理论,但法家却是最现实的,最具有可操作性的,而且可以立竿见影的组织领导管理理论。这是现实情形中为君王的实际统治方式提供理论依据的学派和实践者。


作为儒家“礼乐学派”的大师荀子,与“思孟学派”的孟子相比,尤其注重用外在的礼制来约束人,希望这种外在的制度建设能把人与社会引向“善”的道路,从而实现孔孟理想中的和谐社会。


但是荀子这种重视现实主义的可操作性的思想,很容易倒向法家。他的学生韩非子就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而李斯则是助力秦始皇施政的丞相。正是韩非子的思想让秦始皇用于内政外交,终得以扫灭六国,成就霸业,而李斯的主张则是焚书坑儒,要在思想上统一中国,并且提出废除封建制,实行中央集权的郡县制。


可以说,荀子和他的两个学生以及秦始皇一起奠定了中国统一后两千年的政治基调。



法家的历史哲学和儒家、墨家、道家、阴阳家等完全不同。儒道墨都认为最好的时代在过去,儒家推崇尧舜时代,墨家推崇夏禹时代,道家推崇上古的伏羲神农时代,阴阳家建立的宇宙论则是把宇宙万物看做阴阳往复变化的过程,有一种神秘主义感。


法家和这些学派完全不一样,法家完全不认同文明的最好时代在过去,而是认为过去的情况和今天不同,今天应该务实的看待新环境,用新的办法来解决新问题,而不是一味想着回到过去,那是一种“愚蠢”的思维方式。法家也不像阴阳家那样要建立一套宇宙论体系来建立形而上学,就是实践性的直截了当的可操作性组织管理理论。


韩非子为了表达其他学派一味复古的思想,举出了“守株待兔”的故事,论说“今欲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皆守株之类也。”“是以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


这段话与北宋的改革家王安石的变法宣言非常相似:“天变不足畏,祖宗不可法,人言不足恤。”以至于王安石也一度被认为是法家。


法家的这种极度现实主义的思想倾向,与先秦其他学派大都讲“道”完全不同。其他学派虽然主张各有不同,但都声称自己是“道”的合理性的体现,而这个“道”则是从古到今一以贯之的,自己的学派主张并没有违背自古以来的这个“道”。


但是法家不用去论证自己的思想和实践是否符合自古以来的“道”,只要现实上能操作,能实用,被君王采纳就行。或者可以说,实用性就是法家的“道”。


法家的治国理论也是非常现实的,根本不像儒家那样期望人人向善,成为君子,最终得到一个和谐的“大同”世界。法家只考虑让人“不作恶”就行,而实现这个目标的方法就是执法。


在法家看来,“立德”是没有意义的,人格感召是没用的,因为法家相信“人性本恶”,任何想对人性做出劝善的工作都是徒劳的,只有靠外在的方式,甚至是严厉的方式来约束人才有效,否则社会就不可能治理好。而这种治理方式就是法律和君王的威严,或者通俗一点说,就是“帝王术”、“驭人之术”。


具体的操作上,法家宣城君主只需要秉持“赏罚”这两样大权,就可以操作几乎所有的管理事务。法家的思想可谓是深谙人性,直击人性中的阴暗和软弱,在实际操作上,的确是可以立竿见影的。


在法律和威严下,人的确是容易陷入一种恐惧,服从于君王的严酷统治之下。并且,法家论证了其思想植根于人性。法家认为,君王治天下,就是要循人性,人性中有所爱,也有所憎,正因如此,赏罚就能发挥作用。赏罚能发挥作用,令行禁止就有了可行性,治理社会的可能性就具备了。


法家这种思想与后期的墨家很相似,都认为人性是趋利避害的。但墨家在此基础上着力于论证“兼爱”,即爱他人是“有利”的,人为了“趋利”,就应该“爱他人”。但法家根本不讲“爱人”的问题,对趋利避害的利用就是对人进行赏罚。


法家与荀子的思想也是不同的。虽然都认为“人性本恶”,但是荀子着力于通过文化教育使人向善,但法家根本对引人向善根本不指望,并不想把大众改造成新人。



一个社会在礼崩乐坏之初,思想家总是想改造大众,扶正这个社会,此时作为文化传承者的儒家的产生是很自然的。


当一个社会将要倒掉,一部分思想家和实践家开始对拯救社会人心不抱希望,转而致力于重新建造社会,这时法家的出现就有了市场。而当社会已经倒塌了,却尚未重建起来,消极避世的道家思想就有了市场。


法家与道家是有一些相似之处的,在治国主张上,法家与道家都推崇“无为而无不为”,君主就应该不做事或少做事。但法家和道家在根本上也是不同的,道家的根本依然是要懂得“天道”,在有这样的修养基础上,“赏罚”这些治理工具才能正确的使用。


也就是说,道家是把“赏罚”看做“术”,其根本还是立足于“道”。但法家却只是用“赏罚”,没有一个内在的“道”的基础。所以,道家对法家是批判态度的。在道家这里,只有一个“内圣外王”的“圣人”才有资格成为具有赏罚权力的君王。


法家与儒家的不同就更大了。除了与荀子的一些异同之外,最大的不同在于,儒家是讲究“仁爱”的,希望通过一种“推己及人”的道德“教化”方式,通过一种“爱的延伸”,实现一种“化”天下。


外在靠“礼乐制度”,内在靠“仁义忠恕”,加上与《易经》结合的形而上学“天道信仰”,儒家也依然是一种“内圣外王”的理念,让人从自己做起,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但法家也不考虑这种“ 教化”的力量,就是简单的赏罚工具和帝王之术进行治国操作。在儒家看来是粗野卑鄙的,而在法家看来,儒家却是不切实际的。


法家并没有建立儒家、道家、阴阳家等与天道相联系的形而上学和宇宙论,并不指望收拾人心。法家只讲实用的组织领导管理术。法家也更没有西方法律治国的宗教背景。西方的法律建立在与上帝“立约”的基础上,在对上帝的信仰下,天赋人权,人人平等。中西之“法”的差异是巨大的。


法家虽然并无过深的理论,但是自秦朝以后,中国历朝几乎都是“外儒内法”,法家几乎从未离开过中国的政治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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