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明清诗文理论
基本知识 31、公安派是活动于明代万历中后期的一个文学流派, 代表人物是袁宏道及其兄宗道、弟中道。他们都是湖北公安人,习称公安三袁。他们对明代文坛的拟古现象作了批判。 32、公安派以袁宏道为首,他字中郎,曾问学李贽。 33、袁宗道推崇唐代的白居易和宋代的苏轼,名其斋白苏斋。著有《文论》上下篇,重点阐明古今诗文不可因循相袭的道理。力破贵古贱今的观念。袁宏道则在此基础上肯定闾巷民歌的不朽价值。 34、性灵说是公安派文论的核心。袁宏道于万历二十四年(1596)作《叙小修诗》,首次明确提出“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创作主张。 35、性灵说的三个特点是:露,俗,趣。 36、公安派的理论主要是就诗歌创作而言的,但其实际创作成就却主要体现在小品文方面。 37、袁中道在前后七子与前期公安派之间,大致采取一种折衷调和的态度;提倡师法唐人,而不拘一格;直抒胸臆,而不入于俚俗。 38、王夫之字而农,号姜斋,人称船山先生,湖南衡阳人。文学批评著作主要有《诗绎》、《夕堂永日绪论》(内、外编)、《南窗漫记》,这三种著作后合编为《姜斋诗话》三卷。另有《古诗评选》、《唐诗评选》、《明诗评选》等。 39、王夫之提出“诗以道情”的观点,但他主张将“性”与“情”融为一体,提出“诗以道性情,道性之情也”的新思想。 40、王夫之《姜斋诗话》云:“情景名为二,而实不可离。神于诗者,妙合无垠。巧者则由情中景,景中情。”认为诗歌意象中情与景结合的程度不同,会使诗歌审美意象表现为不同的形态。 41、“现量”本是佛家因明术语,王夫之借用作对诗歌创作中意象的生成进行概括。 42、王夫之认为诗歌的兴、观、群、怨同源于情,故称“四情”。 43、叶燮字星期,号己畦,人称横山先生,江苏吴江人,著有自成理论体系的诗话专著《原诗》。 44、叶燮把创作概括为四个过程:基础,取材,匠心,文章。 45、叶燮把理、事、情作为审美客体和反映对象,也就是创作的客观条件。 46、叶燮把才、胆、识、力作为创作的主观条件,而以“识”为最先,最为重要。 47、叶燮第一次把“形象”与“思维”结合起来讨论。 48、王士祯字贻上,号阮亭,别号渔洋山人,山东新城人。诗论著作有《池北偶谈》、《居易录》、《香祖笔记》、《分甘余话》、《古夫于亭杂录》、《渔洋诗话》等,后人合辑为《带经堂诗话》。 49、王渔洋在司空图“韵味说”、严羽“兴趣说”等的基础上,提出了以“神韵说”为核心的诗歌理论。 50、王渔洋认为创作有“神韵”的诗歌的途径是:伫兴而就,笔墨精练,不著议论,象外有象。 51、沈德潜著有诗论专著《说诗啐语》,提出“格调说”。 52、袁枚字子才,号简斋,世称随园先生,著有《随园诗话》。“性灵说”是其理论核心。“性灵”一词的涵义大致包括性情和灵机两个方面。 53、桐城派是清代最正统的散文流派,方苞、刘大櫆、姚鼐时序相接,同为安徽桐城人,人称桐城派“三祖”。 54、姚鼐编选有《古文辞类纂》,流传广泛。姚鼐在《述庵文集序》中提出义理、考证、文章三者相济之说。此说源于方苞的“义法说”。 55、姚鼐在《古文辞类纂序目》中提出“神、理、气、味、格、律、声、色”文章构成八要素,与刘大櫆的“神、气、音节、字句”四要素一脉相承。其中“神、理、气、味”指艺术构思、艺术精神,“格、律、声、色”指艺术传达、艺术形式。 56、姚鼐在《复鲁絜非书》中首创散文风格学上阳刚之美与阴柔之美的理论。他更为推崇阳刚之美。 57、浙西派直接得名龚翔麟选刻的《浙西六家词》。 理论渊源远绍宋代张炎《词源》,近则朱彝尊的老师曹溶。 58、浙西词派的创始人是朱彝尊,他与汪森合作编选《词综》,汪森的《词综序》是先期浙派的纲领性论文。此派历经康、雍、乾、嘉四朝而影响不绝。 59、浙西词派标举姜夔、张炎的词风。 60、常州词派发轫于嘉庆初年,大畅在道光时期。 61、张惠言是常州词派的宗师,他与弟弟张琦编选《词选》,是常州派的重要范本。 62、周济晚年编选有《宋四家词选》,指明学词途径是:“问途碧山(王沂孙),历梦窗(吴文英)、稼轩(辛弃疾),以还清真(周邦彦)之浑化。” 63、明清诗论家对于灵感,谢榛称为“天机”,王夫之称为“神理”,王士祯称为“兴会”。 64、姚鼐依据《周易·系辞》“一阴一阳之谓道”的哲学观念,借鉴刘勰《文心雕龙》“刚柔以立本”的论述,参照严羽《沧浪诗话》中“优游不迫”与“沉着痛快”的区分,提出所谓阳刚阴柔之说。 65、“雅洁”是姚鼐评价内容和文辞两方面相统一的最高艺术审美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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