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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闯PE求突破:四种模式介入

 zzyc 2016-06-11
统计数据显示,近5年来,国内股权基金投资项目近6000个,而项目退出仅不到2000个,存量项目超4000个。

  商业银行对经营PE业务已觊觎多年,但目前限于政策,不能直接进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市场。尽管如此,据记者了解,目前商业银行还是想尽一切办法“曲线救国”。比如政策性银行在股权投资及设立PE基金方面已有所尝试,国家开发银行通过旗下国开金融,参与设立了多支PE基金以及政府引导基金;国有五大行纷纷在香港成立子公司直接参与PE投资;而其他部分银行则通过控股信托公司、基金子公司来间接参与股权投资。

  银行进军PE路阻且长

  据记者梳理政策,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规定限制了国内商业银行使用自有资金或储户资金,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行为,但同时也为银行业PE等创新业务预留了政策空间,暨银行在获得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后,可以依法开展PE业务。

  2008年银监会印发的《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第七条规定“银行不得干预信托公司管理行为”,业内人士认为,该文件的发布成为日后银行业通过信托方式进军PE业务的主要障碍。

  2009年,银监会发布的《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理财资金不得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份”,这一条文的发布也使得银行通过发行理财产品进入PE业务的途径被封锁。而记者从银行业内人士处获悉,此前,银行业曾通过收购信托公司曲线进军PE业务,并获得丰厚的回报。

  银监会在2013年1月的全国银行业监管工作会议上,明令银行业“严禁销售私募股权基金产品”。此禁售令正是针对之前不断爆发的理财产品风波,尤其是2012年12月华夏银行支行理财经理私自代销PE产品,到期无法兑付进而引发纠纷,在业界掀起了较大波澜。

  2014年1月,国务院下发107号文《关于加强影子银行业务若干问题的通知》,拉开了中央对金融市场加强监管的序幕。一个多月后,证券业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该《通知》旨在对集合资管业务的各类监管指标加以确定和强调。

  PE业务或成银行新突破点

  据透露,由发改委牵头制定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草案)》早已于2009年制定完成,在征求各部委意见后已报送至国务院。但目前却仍然处在等待审批的阶段,迟迟未能露出真容。业内人士认为,其作为我国PE行业的基础性法案,将对参与主体给予规范性的指导意见,应当会明确银行参与设立和管理PE基金的权限,并倾向于允许商业银行将部分沉淀下来的债务资本投资于产业基金,有望在某种程度上弥补《商业银行法》为银行参与PE投资设置的障碍。

  而2011年,银监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合作业务的通知》,这意味着监管层强制数千亿存量银信合作产品由表外转入表内的工作已经开始。“从2010年以来,银信合作信贷类产品发行量已经开始大幅度下滑。在这种银信合作受压的大背景下,加之2010年以来的信贷投放趋紧,PE业务将成为商业银行未来业务的突破点。”投中研究分析师王子威告诉记者。

  “从商业银行的角度看,网点代销PE类产品是可接受的,而私人银行并没有被明确划入此规定的范畴。”某大型股份制银行相关负责人透露,一直以来,高净值人群在追求高收益时,PE类产品投资都是其中一个渠道,而私人银行也乐意去为客户推荐相应的产品,分享产品的管理费和业绩分成。

  上述负责人坦诚,银行与PE合作的好处在于既可获取中间业务收入,又不占用贷款额度。在合作过程中与企业建立新型关系,可为银行赢得更多的综合回报。“在PE参与的前提下,追加对中小企业的贷款金额,可实现风险可控下的利息收益。如果在将来政策逐步允许的情况下,直接介入PE投资或为PE提供贷款支持,也可为银行收益获得更高的投资回报。”

  王子威分析,我国的各级商业银行将在介入PE业务的纵深方面有进一步发展,并继续在基金募资、投资环节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银行有可能会逐渐淡化传统的间接融资中介的定位,创造新的业务类型,丰富中间业务。“不少银行通过不断涉足基金、信托、保险、金融租赁等领域往综合化经营的方向转型。PE业务可直接对接金融和产业资源,通过股权和债权投资等多种形式,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

  股份制银行多通过四种模式介入

  “在不享受政策性银行特殊待遇,也没有国有五大行可以在境外设立子公司那样的条件的情况下,更多股份制银行通常选择与PE进行合作,提供完善配套的PE综合金融服务。”该大型股份制银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来看,比较活跃的模式主要有资金募集、资金托管、各类贷款和财务顾问四种。

  资金募集业务通常通过银行的私人银行进行。在募集资金业务中,银行收取前端和后端的费用,既获得募集金额的佣金,也能取得基金的投资收益分成。

  资金托管业务贯穿股权投资基金从募集、投资到退出的各个阶段。银行可以与股权投资机构签订托管合同,为其提供包括资产保管、运作监督、资金清算、股权登记与变更、会计核算、资产估值以及资讯报告多项服务。

  投贷联动主要是指商业银行和PE投资机构达成战略合作,在PE投资机构对企业已进行评估和投资的基础上,商业银行以“股权+债权”的模式对企业进行投资,形成股权投资和银行信贷之间的联动融资模式。

  财务顾问等其他配套综合服务则包含更多创新型业务,据记者了解,目前浦发已拥有完整的股权基金金融产品体系以及能够为PE产业链条上的基金、基金投资人和被投资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多层次、专业化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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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银行PE业务类型简析

  据悉,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参与PE业务的部门主要有三个,分别是私人银行部、资产托管部和投资银行部。

  私人银行部:PE基金募资主渠道

  据记者了解,银行代销私募股权基金产品的渠道有两种,一是柜台的理财产品,二是私人银行业务。目前柜台代销已被叫停;而私人银行渠道一旦被关闭,投资机构将考虑第三方理财通道,或以自身建立财富管理公司的销售渠道进行募资。因此,就目前而言,商业银行的私人银行部是PE基金募资的主要渠道。

  私人银行代销PE产品的收益通常包含两部分:一是对基金管理费部分的抽成,有实缴和认缴之分,PE基金的管理费一般占募资总额的2%左右,银行对此的抽成比例取决于其议价能力,最高抽成比例可达管理费的50%;二是对超额收益分成部分的抽成,最高可达20%。

  “私人银行代销PE产品之前首先会对项目做尽职调查,随后要通过两轮过会审核才能进行发售:第一轮是部门内部的审核,第二轮是由行长牵头并由托管、风控、法务等部门协同参与的审批会。虽然目前私人银行代销产品的规模绝大部分被信托占领,但PE产品由于有超额收益部分的分成,其对私人银行部利润的贡献要高于信托产品。”某股份制银行私人银行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资产托管部:各大银行各具特色

  目前国内大中型商业银行,包括五大国有银行,浦发、招商、民生、中信等股份制银行已全部具备托管私募股权资金的资格。部分城商行如北京银行、苏州银行等也开始展开此类业务,托管业务已覆盖有限合伙型基金、公司制基金以及政府主导的产业投资基金。

  基金托管业务的主要盈利来源是托管费。从托管费用组成来看,主要包括账户开立费用、安全保管费用、交易结算费用等。绝大部分银行对投资机构以相同的托管费率进行基金托管,少部分银行因托管基金规模而实行差异化托管费率。

  据悉,各银行资产托管部根据其自身条件,推出了各具特色的托管服务。如浦发银行早在2008年即推出“PE综合金融服务方案”,以“财务顾问+托管”作为基本服务模式,为PE基金提供一体化的综合金融服务;工商银行的托管业务则主要强调其强大的资金清算能力、资金调拨效率及丰富的贷款储备项目资源。

  投资银行部:多种模式增值服务

  除私人银行部和资产托管部以外,商业银行与PE相关的业务主要集中在投资银行部。国有五大行在香港成立的子公司也是其投资银行部门,可直接参与PE投资。目前已有的PE相关业务主要有投贷联动、并购贷款、银团贷款等等,以及各类财务顾问等增值服务。

  微信号:simujpd
责任编辑:zd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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