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提酒管理制度
直销处需经部门领导签批同意方可进行成品酒提货,在预提、运输、出入库检验等环节执行以下具体程序: 一、直销处提货人根据订货及库存情况首先到公司生产综合部填写《预提产品审批单》,经部门经理签批同意后,到销财开据提货凭证。 二、销财依据《预提产品审批单》开据提货凭证,提货凭证应注明产品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及金额,须经直销点提货人、销财人员、保管员确认签字后方可提货。 三、提货凭证为五联单,第一联由销财留为存根,第二联由直销店保管员留存作为记账凭证,第三联由生产综合部成品保管员留存作为出库凭证,第四联为出门证由保卫留存,第五联交财务部留存作为预提酒凭证。 四、排车:提货前应到生产综合部填写《派车申请单》,经部门领导派车并签批后办理提货事宜。 五、出库:成品保管员根据销财开据的提货凭证,按照品种、规格、数量付货。 六、出门:出门时,直销处提酒人员主动提交“出门联”。门卫人员须对“出门联”、实物清点验收无误方可放行,并保管好 “出门联”(出门联每月上交生产综合部)和做好记录(时间、车号人员)。 七、入库:成品酒运到直销处后,直销处保管员应详细查看提货名细表,查验品种、规格、数量,核实后入库,并做好记录。 八、产品价格确认:入库成品酒的销售价格按照海拉尔营业大区下发的价格执行。
直销处预提产品审批单 部门: 流水号: 年 月 日
部门负责人: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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