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经济补偿金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半刀博客 2016-06-13


案例:

小辉在一家软件公司工作。前不久,公司依法与其协商解除了劳动关系,待小辉办完离职手续后,公司按国家规定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小辉在公司做了3年8个月,每月工资5000元,按规定应有4个月工资约2万的经济补偿金的,但没有想到的是,财务人员发给他的补偿金只有1万多元。他问及原因时,财务人员解释道:'给你计算出来的补偿金的确是2万元,但扣除个人所得税后,就剩这么多了。'经济补偿金还要扣个人所得税,你怎么看? 


案例解析: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软件公司与小辉通过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的形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是合法行为;合同解除后,软件公司向小辉支付4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也是合法的。但软件公司在向小辉支付经济补偿金时,所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却是错误的。其理由如下:从税收的角度来说,如果把劳动者这样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直接作为工资、薪金所得,纳入征缴个人所得税基数,对劳动者是不公平的。国家在《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