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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 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

 德益康中医秘方 2016-06-16

五华县人民政府文件

 

华府〔2016〕16号



五华县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自2016年6月28日起,在我县辖区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实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办理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业务工作。 


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业务为:土地、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林权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暂仍由原发证机关办理,其中林权登记另行确定时间公告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待5年过渡期满后纳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三、因不动产统一登记需建立新的不动产登记系统平台、设置统一办事窗口及进行业务培训,决定自2016年6月20日起开始进行系统升级改造和服务窗口调整,建议群众暂缓办理土地、房屋等登记业务(急件除外)。


四、2016年6月23日起,不动产登记机关正式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2016年6月28日起开始颁发新的全国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和证明。同时县国土资源局、房管局停止发放土地、房产权属证书。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2016年6月27日前依法颁发的各类权属证书继续有效,在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各类不动产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广大权利人谅解并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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