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建立福州全方位责任追究体系 确保食品安全

 大古玩收藏 2016-06-20

建立福州全方位责任追究体系 确保食品安全
一、福州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福州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一件接一件,屡禁不止。细究每个事件的处理结果,我们发现,最终

处理的都是问题食品的生产者和加工者,对负有监督责任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收益颇丰的流通部分鲜

有追究,最多道歉了事。这种职责不对称的责任追究体系存在很大弊端,极易诱发食品安全事故。

1.监管环节责任追究体系缺失,导致相关部门玩忽职守

由于食品安全监管过程是监管行为与监管收益的“弱相关”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花费大量精力和资

金进行监管,自身却不能得到相应收益。在缺乏责任追究下,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缺乏责任心和

积极性实行食品安全监管,疏于职责,玩忽职守。甚至有的被食品利益集团“捕获”,利用手中的权利

谋取私利。许多假劣食品生产企业证照齐全,有的竟然能获“质量信得过”称号。这充分暴露了不加强

食品监管部门责任追究制度,就会出现重审批轻监管、乱审批不监管的问题,食品市场秩序难以得到根

本性扭转。

2.流通环节责任追究体系缺失,导致流通企业唯利是图

我国在追究食品安全事故责任时,主要追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责任,忽视了对流通企业的责任追究,导

致食品流通企业律意识淡薄,唯利是图思想严重,购进产品时关注的是能够赚多少钱,谁给的入场费高

就卖哪家产品,很少去关注食品的质量和安全,甚至有些流通企业连食品的商标、厂名、厂址,生产日

期及合格证都不去关注,导致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此外,流通企业为了降低经营风险,对生鲜食品一

般采取代售方式,到期未销售出去的食品,悉数退给生产加工企业,导致部分食品被重新包装后又回到

超市销售。

3.生产环节监管不力,导致加工企业铤而走险

生产加工环节是食品安全事件的源头,责任最大,处罚起来也最重,为什么还有众多企业屡禁不止,铤

而走险呢?这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

一是食品安全信息是隐藏的。食品中的农药残留、添加剂、是否腐败变质等信息必须要通过专业仪器检

测才能发现,一般消费者根本不可能了解。这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违法经营提供了很大便利。

二是福州食品生产和销售是非常典型的分散生产和分散销售的产销结构。企业经营规模小、竞争大、价

格低、利润薄,加上流通环节通过入场费、压低价格、过期食品退回等手段进行盘剥,造成这些生产加

工企业为了生存,不得不违法经营。

三是食品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形同虚设,玩忽职守,监督检查流于形式。而更重要的是,一些地方监管部

门的办公经费和人员工资,要依靠上级返还的收费罚款来“解决”,这多少造成了一些部门和工作人员

的“执法为利”。在事件发生之后,仅依靠罚几个钱警告一下企业,或者暂时停业整顿、以罚代刑等也

是让不法厂商铤而走险的最直接因素。

因为上述三个方面原因,导致部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为了生存,获取利润,铤而走险,在食品生产加工

过程中添加非法添加剂,使食品变得好看好吃,便于销售。有的使用低价低质,甚至是变质的原材料,

降低成本,最终导致食品安全事故。

二、建立全方位福州责任追究体系 确保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多个方面、多个环节,只有这些环节和方面都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才

能构筑起食品安全的“长城”。因此,需要建立全方位责任追究体系,强化了各方面和环节的食品安全

责任意识,才能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从而确保食品安全。

1.建立福州行政问责制,追究监管部门责任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监管部门肯定存在失职、渎职行为。但法律法规对于如何判定监管部门是否履职到

位,缺乏明确界定。每次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后,监管部门“理直气壮”地把矛头指向肇事者,而极力逃

避自身责任。这种现象一定要杜绝,要完善监管部门责任体系,明确行业管理责任以及部门和属地监管

责任。制定考核评价办法,将食品安全工作成效纳入部门、区县政府绩效和领导班子考核,对发生食品

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制。

2.加强福州流通企业设施建设,把好市场入口关

食品流通企业沟通生产加工企业和消费者,是食品流通市场的主体。食品流通企业不能唯利是图,不能

只顾赚钱,不顾食品质量安全。要加强流通企业基本设施建设,包括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冷冻冷藏设

施,确保食品流通企业能够识别和检测食品的质量,从而把好市场入口关,避免不安全、不合格的食品

流入市场,在政府监管之外再建立一道安全保证屏障。对于达不到此种要求的食品流通企业,要暂停食

品经营销售资格,直到其具备与所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环境和条件的。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首先要追究食品流通企业的经济责任,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10倍以上罚款

。加大食品流通企业的违法成本,使其不敢以身试法。

3.福州强化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执法力度

生产加工企业是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意识

,敦促他们切实管好涉及食品质量安全的每一个生产加工过程,确保出厂食品全部合格。对于发生食品

安全事故的企业,要加强执法力度,做到“一次违法,终生受罚”:只要查出一次违法生产加工,终生

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业务,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福州民革张祖仁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