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与刑诉的对比: 对比34:法院对起诉的处理 民诉: 受理前: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 受理后:发现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 刑诉: 公诉案件:受理前对于检察院的起诉都要受理。受理后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退回检察院。 自诉案件:自诉人的起诉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受理后发现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 对比35:撤诉 民诉:原告(有独三),只要自愿就可以撤诉。传票拒不到庭的视为撤诉。 【考点提示】民诉中撤诉视为未起诉,随时可以再起诉。 【新法速递】二审、再审撤诉的,同一事实不能再起诉。 刑诉: 公诉:检察院,无罪无责可以撤诉。 自诉:自诉人,只要自愿就可以撤诉。传票两次拒不到庭的视为撤诉。 【考点提示】刑诉中,撤诉后有新的事实、证据可以再起诉。 对比36:缺席判决 民诉: 1.被告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 2.原告不被允许撤诉的,拒不到庭也可以缺席判决。 【考点提示】必须到庭的被告、原告,经过两次传票方可拘传。 刑诉: 1.刑事被告人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到庭,不可以缺席判决。 2.附带民诉中的被告人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对比37:简易程序的适用情形 民诉: (1)依职权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 (2)依约定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的前款规定以外民事案件,当事人(开庭前)双方可以约定适用; 刑诉: 基层法院管辖的案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2)被告人认罪;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对比38:简易程序的禁用范围 民诉: 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2.发回重审的; 3.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 4.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 5.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6.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变或者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 7.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刑诉: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 2.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3.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4.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5.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 6.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 7.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其他情形。 对比39: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审限计算 民诉: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计算,不是从程序改变之日起算。 刑诉: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应当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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