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聊的是设立公司的时候,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如何选择。今天的问题是关于股权如何取得。(关注本公众号,回复关键词“选择”取阅上次的语音) 从头说起吧。股权的取得方式有两种,即:
原始取得就是从无到有的意思,继受取得则指的是二手、三手或N手的股权,比如你是通过受让别人的股权而取得某公司股权,成为其股东。 创业者平时的咨询中,更多的是关于原始取得的问题,因为大多数情况下,是创始人(们)自己设立了一个新公司。股权原始取得是我们被问及的频率非常高的一个问题,同时,我们觉得,也是创始人(们)误会最深,从而法律风险发生可能性更大的一个问题。 简而言之,股权从无到有,从零到一的唯一途径就是股东出资! 当然,出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先看法律规定:
这是2005年公司法修改以来,至今一直有效的规定。大致意思如图所示: 可见,除了货币(现金)外,其他的,只要符合可估价且可转让两个条件,均可以作为出资用来换取股权,除非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比如,
仔细想想,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等等,这些为啥不能用来出资?这些也许可以估价,但都因具有人身属性,无法转让,而所谓出资,是要发生所有权转移的,原来是你的钱,你用来缴纳了出资,那就不再是你的钱了,是公司的,子曰:公私分明! 其实还有个倍受青睐的,就是所谓人脉资源/渠道之类。值钱吗?可能很值钱吧。对公司发展重要吗?太重要了。这是我经常听到的一段话。我的回答是,直接用这些当然不能出资,因为所谓人脉,就是一张脸,脸可能很值钱,但不好转让啊。当然,你非得给人家股权,也有变通办法,就是给二手的。 说到这里一般会多句嘴。我不建议仅仅因为人脉资源就给股权,因为那些东西一方面有人身属性,不可能变成公司的,可控性差;另外,持续性也不好,今天好用,明天不一定好用。所以,如果确实重要,尽量考虑以其他方式合作,比如按效果付报酬。 还有那个“劳务”也得多说两句。许多科技类创业公司的创始人,经常说,他们有个合伙人(股东)不用出钱,因为他身怀绝技,而且这技术对于那个项目/公司的发展而言,非常非常非常的关键、重要以及不可或缺,很值钱的,他们都愿意同意该技术估值多少多少万元,然后以此为基础分配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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