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签是指粘贴、印刷、标记在食品或者其包装上,用以表示食品名称、商品量、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生产者或销售者等相关信息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的总称。 如不合格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产品应作退运或销毁处理。如不合格只 涉及一般项目不合格的,允许进口 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而后重新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放行。 关注权威机构的公告和媒体频道,列入问题产品名单或有风险警示的产品请勿购买。 新《食品安全法》规定,进口的食品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必须有中文标签才能销售。在食品标签上,除必须标注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及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营养成分表等,进口食品还要标明进口商、原产国、国内的总代理和经销商,但是也有特例,比如婴儿奶粉不可加贴中文标签,而是必须用中文印刷标签。 消费者可向经营单位索取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书,并核对食品品名、规格、生产日期等与证书显示的内容是否一致,若发现假冒,举报后可以获得赔偿! (供稿:漳州检验检疫局) 主编:曲实强 副主编:曾星 本期小编:张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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