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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投资收益项目与子公司利润分配项目抵消的原理

 徐徐吹 2016-07-11

【微学习笔记】 母公司投资收益项目与子公司利润分配项目抵消的原理

  少数股东损益


  未分配利润——年初


  贷:提取盈余公积


    对所有者的分配


    未分配利润——年末


这个分录不能理解,是怎样的思路呢?为什么要抵消呢?提取盈余公积应该是子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对所有者的分配应该是子公司的应付股利,为什么要贷?


理解:合并报表工作底稿中抵消的是集团内部交易中未实现的损益或资产等。


比如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首先需要将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调整为权益法。


那么母公司会根据子公司调整后的净利润确认投资收益,同理,少数股东也会确认少数股东损益。而子公司根据实现的净利润进行利润分配时,会涉及盈余公积的提取、对所有者的分配等,这些都在利润分配科目的借方核算(借记“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借记“利润分配——应付股利”)。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属于集团内部交易,站在集团角度,母公司并未真正产生投资收益,子公司也并未真正对外进行利润分配,所以需将母公司确认的投资收益与子公司的利润分配项目进行抵消。


因子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在利润分配的借方反映,所以抵消分录中应贷记“提取盈余公积”等。

上面的抵消处理反映的是这样一个关系:期初子公司的未分配利润 本期子公司实现的收益(包括母公司的收益和少数股东的收益)=子公司当年利润分配的金额 期末的未分配利润,其中母公司投资收益=子公司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母公司的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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