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如何提升竞争力?iCourt 法学院研发的系统性法律实务课程,帮助律师在【核心业务能力】【市场开拓能力】【法律新科技】三个维度全面精进,用技术驱动法律,实现职业突破。
作者:古城 单位:成都斯沃茨科技有限公司 微信号:jiaoyong0212 有人说2015年是“法律互联网 ”元年,那么2016年这种“互联网 ”的趋势应该会更加明显。但遗憾的是,2016年已经过半,我们仍然未能看到法律服务行业深彻的变化。也许是我们对“互联网 ”的期望值过高,不去关注行业的“微小”变化。不过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互联网 ”被“神化”,其仅仅是一种工具,不足以引发行业的巨变。 不过不管是何种原因,互联网让法律人快速地连接、交流,并提供了海量的信息可以让我们以全景的方式窥视法律服务行业。本文是对法律服务行业的全景式表述。文章的缘起是法秀的曾推送的一篇文章《变革已来,法律人别错过这三大市场趋势与行动策略》(点击标题阅读),其中提到了法律服务的五种模式,笔者在此基础上做了进一步分析,提出了法律服务的全景图(如下): 一、定制化法律服务
定制化法律服务可以说是现阶段多数律师、律所所处的状态。定制化法律服务由客户发起,律所根据客户的法律需求,以个人或者团队的方式提供法律服务,协商支付律师费。这种模式尤以诉讼业务最为典型,具有偶发性、低频次、盈利结构单一的特征,操作人员也仅仅是律师。 定制化法律服务本身也有层次的划分。初级层次为律师个体化运作,呈现较强的人员专属性、效率不高、服务偏差较多。二级层级为主办律师运作模式,以主办律师为核心,辅助律师或助理配合的模式。实务中多以师徒方式或者“主任-成员”方式为主。这种方式相较于个体化运作效率有所提升,法律服务的质量也有了保障,但存在利益分配不均的弊端,也是造成律师行业新入职律师薪酬过低的主要原因。三级层级为项目团队运作,根据客户的需求,律师成员组成项目团队,按照项目运作的方式向客户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服务结束则项目团队解散,是一种灵活、高效的运作方式。这种方式的重点在于团队组建和项目化运作方式,实务中以Thaw团队新三板业务运作最为典型,也是定制化法律服务发展的最佳状态。 二、标准化法律服务 标准化法律服务专属于专业律所或律师团队。律所或者律师团队在某一领域、行业形成丰富的运作经验、知识,并通过对这些经验、知识的加工,形成法律服务的流程化运作模式。 与定制化法律服务不同,标准化法律服务专注于某一领域、行业,其服务的对象具有特定性,服务需求频次高于定制化服务。同时因为引入流程化管理模式,法律服务效率较高,律师费采用律所定价的方式,容易形成了律所或者律师团队的核心竞争优势。 标准化法律服务最为典型的就是北京天同律师事务所,其专注于高端商事诉讼领域,并形成了诉讼41步流程运作,在业内具有极高的知名度。 标准法法律服务阶段,律所或者律师团队有两个显著的特征:一是注重品牌的运作,其发展的路径一般是:定位细分市场—分析挖掘细分市场法律需求—根据法律需求设计法律服务流程—承接细分市场业务—以业务完善服务流程—形成法律服务品牌;二是注重律师行业内部的协作,细分市场一般来说市场空间有限,需要通过外部协作的方式“集聚”法律需求。因此这类律所或者团队往往通过品牌优势在行业内部形成知名度和美誉度,进而和其他细分律所或者团队协作,共同完成客户法律服务。比如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以刑事法律服务作为其业务定位,其80%的业务来源都是律师同行的介绍。 三、系统化法律服务 系统化法律服务是对标准化法律服务的升级。通过知识管理的方式,对专项法律业务中的同类需求、同类流程、同类服务予以整理,并采用技术化的方式,形成专项法律服务自动化、高效化、批量式运作系统。 系统化法律服务也是与互联网技术最容易融合的法律服务方式,实务中劳动法律领域劳达集团研发的离职宝、四川卓安所的刑事预测系统、米律公司的合同自动生成系统均是系统化法律服务的典范。 系统化法律服务借助技术手段,将律师的经验、知识技术化,实现了法律服务的自动化运作,其意义堪比从手工作坊到工厂大机器生产的转变。这也是技术推进法律最有效的方式。 系统化法律服务也改变了律所、律师的盈利模式,律所、律师可以选择将研发的法律系统出售或者授权使用,也可以通过申报专利的方式赚取专利费用。这种法律服务方式随之带来的一个变化是律所内部成立研发中心,通过法律系统研发的方式支持业务端,推进法律服务的效率。 四、套装化法律服务 套装化法律服务是对法律服务系统的产品化升级。以产品的思路来运作法律服务系统,形成客户自助式的法律服务产品。不过套装化法律服务目前在国内鲜有案例,其原因在于法律服务的产品化技术尚未成熟,且套装化法律服务适用范围仅为婚姻、劳动、借贷等普适化、需求基数比较大的法律服务领域。 不过可以预见,套装化法律服务产生的主体是律所的研发部门,其运作的思路是产品管理的思路,将法律服务技术后之后形成可以重复生产、重复使用、自助使用的产品,律师或者工作人员仅仅需要做好产品的后期维护服务,盈利模式也由律师费转为产品的销售收入,形成所谓的“法律服务制造商”。 五、大众化法律服务 大众化法律服务实质是套装化法律服务发展的后期状态。既然是产品,必然遵循产品的生命周期。一款套装化法律服务产品进入市场后,必然会经历成长、成熟、衰退的周期,这个市场趋于饱和之后,法律服务产品势必走向低价或者免费的路径。这个时候对律所或者律师团队来说,无疑到了该做业务领域调整的时候,需要重新做市场定位,重新走一遍“标准化—系统化—套装化—大众化”的法律服务路径。 对于法律服务的这五种境界,不仅涉及到律所或者律师团队的发展导向,同时也是对法律服务商业模式的论述,不同的阶段需要做不同的定位、引入不同的运作方式、适用不同的人员、做不同的盈利模式,由此形成法律服务完整的全景图。这五种境界的划分,希望对律所、律师团队的法律能有所启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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