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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增定教授:聊聊霍布斯|讲座全文

 蜀地渔人 2016-07-24

大家好,非常荣幸可以有机会给大家做一个简短的关于“霍布斯与现代社会契约思想”的讲座。霍布斯这个人大家或许比较陌生,社会契约思想大家可能相对而言比较熟悉。


首先简单介绍一下霍布斯。他具体生活在英国革命期间,生卒年代是1588年到1679年。大家可以想象,在16、17世纪那个时候活了91岁,别说在那个时代,即使搁在今天也算是长寿的。


我们王博老师经常说,学哲学的人比较容易长寿,霍布斯终生未婚,这个更不容易了,据说不结婚容易使人短寿,他能活这么长时间可以算得上是一个奇迹。


根据其生活时代,霍布斯的思想主要是跟英国革命联系在一起的。英国革命,马克思主义一般称其为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英国人自己则称其为The Glorious Revolution,即光荣革命。


提到英国革命,大家会想到另外一个大名鼎鼎的思想家——洛克,这个人大家也许更加熟悉一点,从历史上来看,洛克的名声也更加好一些,甚至当我们提到社会契约思想时,大部分人下意识的都会想到洛克。


他的很多命题和思想大家也都比较熟悉,比如私有财产是自由的保障、三权分立、人民有革命的权力、政府的权力应当受到限制等等。在这个意义上,洛克也一般被认为是现代自由主义思想的奠基人或开创者。


所以后来提到英国革命,一般都会提到洛克。洛克的思想尤其对美国的影响很大,大家看到在《联邦党人文集》里有关美国建国的一些国父们,像亚当斯、杰弗逊、汉密尔顿、麦迪逊的文章中,到处在引用洛克的思想。


洛克的思想不敢说全部,几乎百分之八九十都是从霍布斯这里继承来的。二者生活的年代比较接近,洛克稍微靠后一点。洛克在思想上受到霍布斯很深刻的影响,但在历史上却留下了两段截然相反的名声。


这不禁让人想到王国维先生一句非常有名的话,“可爱者不可信,可信者不可爱”。霍布斯的哲学思想就属于那些“可信者”,老讲真话,把人世间这个事实真相揭示出来。


霍布斯认为,人的本性就像狼一样,人与人之间的状态就是战争,人的本来的状态就具有攻击性,相互猜疑,相互不信任,所以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国家来镇压他们,如果没有这个国家,绝大多数人会就无法无天,人类社会就将处于永恒的战争状态。


这个说法实际上是比较可信的,咱们走在大街上为什么这么多警察?出门为什么要锁门?打个比方,就好像你要卖房子,有人信誓旦旦的跟你说,我一定不会骗你的,你把房子给我,我一定会把钱给你的,光是说你肯定不会相信,一定要白纸黑字,签字画押才行。霍布斯认为人性就是这样,本来就不容易信任对方,这是人性的常态。


但是洛克不一样,洛克就认为人性本来就是挺好的,每个人通过劳动,积累财产,有了财产再自由,他的这些思想听起来非常的可爱,“lovable”,但是可爱的东西可信度往往要比较低一点。


历史上就是这样,名声很差的哲学家,一般说的都是真话,这个没有太多的例外,因为没必要骗你,谁不知道说好话比较让人舒服呢?


就像绝大多数女人一样,男人说的话比较刺耳的往往都是真的,哄你通体舒畅的多半都是不可信的。政治思想和哲学思想也是这样,但凡把人类世界描述的花团锦簇的,多半就不可信。但是人性嘛,往往都喜欢听好听的,所以霍布斯的名声就很差。


反观洛克,其思想深度与霍布斯是远远不能相提并论的,但是他把这个思想改造包装了一下,就成为了自由主义的鼻祖。现在说到自由民主,马上就会想到洛克,不会想到他之前的霍布斯,就是这个道理。


接下来让我们回到霍布斯身上。霍布斯是一个17世纪的英国哲学家,他最大的贡献就是提供了一套现代的政治哲学,来解释国家是怎么起源的,国家的权力是怎么来的,它的目的是什么,个人与国家是什么关系,国家与国家之间又是什么关系。


提出了一整套、非常系统的观点。以至于二十世纪有一个学者曾说,霍布斯或许是英语世界,不仅局限于英国,也包括美国在内的说英语的国家里最伟大的哲学家。这个评价我认为是丝毫不为过的。


之所以选他来讲,目的是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现在这样一个时代的处境,无论如何,我们中国人现在也进入了一个现代社会,进入现代社会就意味着要与西方打交道,我们的政治思想、制度、观念等很多东西都来自于或者受到了西方深刻的影响。


而理解了霍布斯和社会契约这样一个思想背景,对理解主权和人权、国际政治、国内政治、政府和人民的关系、财产、自由、民主、三权分立等等这些观念有非常大的帮助。


当然,因为选择了这个霍布斯,就意味着对大家的心理承受能力要求比较高,因为他的说法比较残酷,把人性描述得一团漆黑,所以读到霍布斯时大家会本能的想起咱们先秦的一位思想家——韩非子。霍布斯与法家的思想非常非常接近,包括对人性基本的理解,非常非常接近。在古代,法家也是名声不太好。


我比较喜欢法家,法家的可信度还是比较高的。韩非经常举一个例子,一个小孩儿老不听话,无论如何苦口婆心跟他讲道理,一点儿用都没有,但是你要是派一个警察,在旁边拿把枪指着他,老老实实地什么都干了。


政府和人民也是这个样子,老讲仁者爱人啊,一点儿用都没有,只有使用苛刻的法律和强大的武力,迫使他服从。霍布斯在这点儿上与法家观念就比较接近。


让我们回到题目上,先讲后面这个词,“契约(contract)”,也就是中文的合同。合同就涉及到权利与义务的这样一个关系,所有的合同都意味着首先你要放弃一些权利,并且承担一定的义务。


比如说,你要卖房子,这就意味着你要放弃拥有这个房子的权利,有义务要将房子交给别人,但是这个不是无条件的,如果没有任何条件就把房子给别人,那你就成了冤大头了。


对方也要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他的义务就是要拿钱给你,放弃拥有这几百万的权利。在这个意义上,实际上所有的契约都意味着权利或利益上的交换。


契约作为人类社会的一个现象,是无处不在的,咱们每天都要接触到,比如说咱们上车就要刷卡,刷卡这个行为这就意味着权利和义务的交换,你必须要付出钱,公交公司就需要把你送到目的地。


像这种契约,是一种明文规定出来的、白纸黑字的,我们一般称之为合同。这个合同小到个人与个人之间,大到个人与一个组织或群体之间。


比如你到北大上学,你跟北大之间也就具有了契约关系。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团体之间,团体与团体之间,公司与公司之间也有契约关系。


最终极的,个人与国家之间也有这种合同关系,存在这种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比如说纳税,我放弃了拥有一部分金钱的权利,要换来的相应的权利就是获得保护。


推而广之,国家与国家之间,比如中国和美国,中国和日本,签订这个贸易协定之类的,也有这种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白纸黑字写出来,我们管它叫合同。但如果不是白纸黑字写出来的,口头答应的契约,我们一般会叫它“诺言”或“承诺”,叫“promise”。


承诺和合同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相对而言承诺的约束力就比较低。比如你在大街上看到一个人,那个人说,兄弟借我一百块钱吧,我没钱回家了,我回家一定会还给你,这叫承诺。你说借钱可以,你把身份证押给我,写个借据,这就又变成一个合同了。


为什么承诺的可信度比较低,就是因为没有约束力。因为就算你逼我做这个承诺,我不遵守,你拿我也没有办法,因为你没有任何证据。


但要是签订了合同,违反的代价就比较大,因为用白纸黑字写着,你侵犯了我的权利,违反了你的义务,你把我的房子拿了,但是你不给我钱,我就可以拿着证据去法院告你。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合同是比承诺有约束力的。


那么为什么更有约束力?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要遵守这个合同?其实根据霍布斯的预设,并不是说你这个人有多高尚,如果真的是君子,我跟你连合同都不需要签,如果大家都是天使,每个人都会自动的履行这个契约,那合同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但问题是这样的人在人世间是极少的,绝大多数人,在后来发现这个合同对自己不利,或者可以获得更大的利益的时候,都会毫不犹豫的把合同撕毁。


所以遵守合同实际上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害怕受到惩罚,有一种力量在约束着你。霍布斯管这种力量叫“public power”(公共权力),具体来讲公共权力就是国家。


合同之所以是有效的,实际上来说就是这种公共权力在保障它,威慑签订合同的双方,如果你不遵守合同就要受到惩罚。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如果你是一个有理性的人,就要被迫的履行合同,因为这样是对自己比较有利的。


但是这个承诺就没有必要遵守,因为它不是白纸黑字,约束力低,就算是违反了,你没有办法告对方,对方也没办法告你。


这样一个简单的现象,实际上说明的了霍布斯思想的两个关键因素:


首先,人需要签订这个合同,这是因为人与人之间本来是不信任的。这种不信任不光存在于陌生人之间,甚至熟人之间也很难产生信任关系。


为什么要跟对方白纸黑字的签下来?就是因为默认了对方不遵守这个合同的可能性很大,而不信任对方,对方也容易不信任你,从而大家就普遍地处于一种彼此不信任的状态,这也就是霍布斯所说的人性本来的状态。


其次,因为不信任的状态,所以需要契约,而且为了使契约有效,还需要一种公共的权力,作为一个暴力机关来起到威慑的作用,最后使人被迫服从秩序。


其实讲到合同,就涉及到这样一种不信任的关系,其实不光存在于人与人之间,也存在于人与组织之间。比如你与北大之间。北大也是一个法人,它也有自己的利益诉求。


那么最大的法人组织,也就是政府,这样我们又会涉及到公共权力与个人之间是否也存在一种契约关系的问题,因为国家作为一个第三方的契约仲裁者,假如政府要是侵犯了人民的权益那么怎么办?这也就是后来洛克对霍布斯思想的改造。


说到合同有两点:第一契约就是不信任;第二为了消除这样的不信任,我们需要公共权力,作为合同的保障。霍布斯有一句名言,没有武力保护的契约,就是一纸空文。假定没有一个公共权力机构,我跟你签订合同,那么白纸黑字写下来也是一点儿用都没有。


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可以想象一下,为什么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合同比较容易有效,但是国家与国家就很难有效?那是因为你没办法找到一个比国家更高的public power,比如像美国有一个规定,任何一个国际上的条约,只要与美国的国内法有抵触,就自动无效。


这就是因为没有约束力,它违反了合同,你又没办法派上帝来惩罚他。可能有的同学会说,不是有联合国吗?实际上联合国没有军队,没有警察,构不成一种公共权力,顶多就是霍布斯说的一种建议权,只是给一个建议,听不听在你,说不说在我。


这样的一个解释模式,实际上是霍布斯对整个人类社会的解释。这个模型很简单,但是解释力非常强。我们看一个哲学家的思想是否深刻主要源自两点:第一,我们要看思想模型是否简单,太复杂的系统,大家没法用;第二,要有广泛的解释力,不能说人类社会上所有的现象,但大部分都可以,有一些基本的预设,然后开始演绎和推广。


在这点上,西方的哲学家做的更加彻底一点,而中国古代的思想家,一般都是使用一种格言体的,感悟体的。而西方是逻辑性非常强的。


下面讲我这个讲座的主要内容。主要是两点,一是人性的本来样子是什么;二是为什么需要国家。


霍布斯讲这个社会契约有一个预设的前提,就是人性本来的状态,霍布斯称这个状态为自然状态,英文叫state of nature或natural condition。简而言之,自然状态就是没有国家的这样一个状态。


设想一下,当没有这个公共权力,没有国家,没有军队,没有警察,没有法院,什么都没有,这个时候,如果人的本性完全释放是个什么样的状态,答案就是处于一种完全失控的状态。


所以这个自然状态实际上相当于一个思想实验,霍布斯的意思是说,并不是说人类社会上存在着这样一个状态,这是一个极端的状态,它起的一个作用,叫思想实验,就好像咱们做一个物理学的实验,总需要有一些假设条件,假定是真空,在这个前提上我们来思考各种各样的可能性。


霍布斯的这样一个假定条件就是没有政府国家,没有任何强制性的关系和束缚的时候,人就是这样一个赤裸裸的状态,人性没有任何的约束,假如没有国家的约束,那么人类的欲望可以分为两种:


第一种比较简单,是人和动物共有的,也就是生存的欲望。活着,保命,生命的本能,这种欲望霍布斯称之为“自我保存”,这是生命的本能。


要想维持自己生命的存在,就要有力量,也就是有能源,就好像一辆汽车,想要跑就要加油,实际上霍布斯在这方面受到当时的物理学等自然科学的影响很大,在物理世界里,当时那个时代如牛顿、伽利略发现物体要运动,就需要有个力来推动它,假如力量消失了,运动就会停止。人也一样,需要有各种各样的衣食住行,各种基本的东西来保障你的自我保存。


那么是不是有了这些就可以自我保存呢?当然不是这样的,要想自我保存还需要安全感,比如洪水猛兽什么的,这些自然环境对自己的威胁,想要克服这样的一种威胁就要拥有更为强大的力量。


比如一个孩子,有父母的保护就比较有安全感,但假如就自己一个人,想要拥有安全感,就需要获得更强大的力量,才能使自己活下来。


对生命构成最大威胁的既不是来自天灾,也不是来自猛兽。相比同类对你的威胁来讲,自然环境的威胁并不是最主要的,因为你想活下来,别人也想活下来。


同类为什么对你构成威胁呢?这个道理非常好解释。霍布斯讲,首先,因为资源的稀缺性,比如在一个船上有个面包,我吃了你就死了,你吃了我就死了,这个时候就必然会发生争斗。


举这个例子或许太极端了,大家可能觉得怎么能把事情说的这么绝对呢。那么我们接着看,假定这个食品非常充裕,资源非常丰富,是不是就比较有安全感了呢?


其实不然,即使生存资源不是很匮乏,人类之间依旧会有冲突,这是因为人类还有另外一种东西,超出了你的自我保存,霍布斯管这个叫“虚荣”。


虚荣和自我保存最大的区别在什么地方呢?是对资源需求的有限与无限。


你要活着,要生存,你要用的资源总是有限的,你胃口再大吃两个面包,你再冷再冷穿两件羽绒服总是没有问题了,若是仅仅满足于自我保存的欲望,那么人类社会这样的冲突不能说没有,但是就会少得多。


我个人有个业余爱好,特别喜欢看《动物世界》,看《动物世界》的目的实际是为了理解人类,“人之异于禽兽几希”,我就想通过观察动物世界,知道人与禽兽的差别的那点儿东西在哪儿呢。


我们一般会觉得人与禽兽不一样的地方,比如说有理性,讲善恶,知道是非什么的,但是实际上人和禽兽不一样的地方还有一点。


比如说一只老虎,它嘴里叼了一只羊,但是被另外一只老虎抢走了,这只老虎当然会很郁闷、很生气,可能两只老虎会打起来,就是打输了,羊被抢走了,这只老虎估计也就是咆哮一会儿也就没事儿了,很快就忘记了,大不了一会儿再去抓一只。


但是人类不一样,假定有两个人争夺一种东西,也是一只羊,我打猎的一只羊,被你抢走了,对于人来说,这个实际上并不仅仅代表着一只羊被抢走了,代表了我整个人都被你打败了,整个人的存在被你否定了,我活着有什么意思呢?


我一定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因为我忘不掉。人类很可悲的是还有记忆力,若是我今天被抢了,睡了一觉我就忘记了,不知道是谁抢我的,什么仇恨都没有了,那还是很幸福的,可惜我是忘不掉的。


所以霍布斯说,人身上还有一种更强大的欲望,就是虚荣心。若是人的利益被损害,这不仅仅是利益的损害,更是表明,人的人格、存在的意义和价值被否定掉了。


咱们说的更夸张一点,比如说动物世界争夺配偶,两只雄性争夺一只雌性,失败了也就算了。但是人类社会要是两个男人追求一个女人,或者两个女人争夺一个男人,那简直就是血雨腥风啊。咱们看了那么多电视剧,实际上这就是源源不断的动力。


霍布斯说过一句非常深刻的话“动物吃饱了是他们最安全的时候,人吃饱了是他们最危险的时候”。饱暖思淫欲,吃饱了,自我保存了以后,人的虚荣心就出来了。


虚荣心的出现导致的结果是什么?自我保存所需的资源就远远不够了,这个并不是因为资源的稀缺。现在很多人有很多房子,并不是为了住,自己住也就是那么大地方就可以了,实际上的意义代表的就是我就是比你牛,比你优秀,你不如我。


从霍布斯的角度说,虚荣心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动力,远远超过为了活着。如果仅仅是为了自我保存,人要是只是为了活着,就不需要辛苦的奋斗了,实际上奋斗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证明自己比别人厉害。


那么由于虚荣心的存在,它大大的加剧了人类世界的冲突和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感,如果单纯的只是为了自我保存,人类世界会太平得多。从这点来说,骂人是禽兽,实际上对禽兽是一种侮辱。老虎吃饱了以后就不会再去攻击,没必要嘛。


但是人不一样,我吃饱了以后,我就不停的觊觎这只羊,我看你抓了那么多羊,我为什么没有,于是就开始恨你,起来闹革命,把你推翻掉,人类社会就是这么个循环。


大家看人类社会和动物世界哪个更和平一点还真是不太好说。这是我看了这么多年动物世界得到的朴素的结论。确实是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啊,哈哈,这是一个反孟子式的解释。


我们看到这两种欲望得到的结果,霍布斯认为这人类世界就是一个永恒的战争状态。这个战争状态,是要解释一下,并不一定是实际的战争,你拿刀砍我一下,我拿刀砍你一下,讲的实际上是人与人之间相互的防备和猜忌。


为什么会猜忌?是因为你会担心自己的利益和力量被其他人损害,而其他人有充分的理由来对你进行伤害,侵犯你的利益。


可能有的同学会认为,我这个人天生就与世无争的,像王博老师讲的道家,我天生就信奉道家,信奉佛家,我喜欢隐居,喜欢退让,我不跟任何人争。


像老子讲争是人类世界的大患,所以要“使民不争”,让老百姓,虚其心,实其腹,吃得饱饱的,无所用心,老子讲政治的最高境界就是让老百姓知道自我保存就行了,不要有虚荣心。


所以道家批评儒家,搞那么多礼乐教化,把人的虚荣心都激发起来了,把人划分了三六九等,搞了这么多等级大家就一定会争起来,再建立各种礼乐来约束人,这相当于抱薪救火,把人的先欲望激起来再熄灭掉,不如一开始就不让人争了,不分三六九等。


这是假定,有的人说我不喜欢跟别人争,但是别人跟你争啊,这个不由你做主啊,身不由己的。


反过来讲,为了自我保存,你会怎么办?实际上是被迫的追求更大的力量,所以霍布斯讲,一个人无论是出于自我保存的目的,还是为了虚荣心,最终的结局都是一样的,霍布斯用了一个词,管这个叫“desire of power after power”,这个很难翻译,但是非常形象,勉强用一个中文的形容词来说就叫“欲壑难填”。


但是力量或者权力的这个事儿是个相对概念,不是一个绝对概念。不是说我获得了多少力量我就安全了,你永远处于一种不安全的状态,用中国的一句古话来说,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我们可以把人与人之间的力量对比关系比作逆水行舟,这跟赚多少钱不一样。我赚了一千,你赚了一万,你比我多,但是我这一千还是一千。我有一把刀,你有一把枪,我就变成零了,枪再碰上机枪也变成零了,机枪碰上大炮也是个零。


说到这个马上会想到一个现象,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军备竞赛,这是特别符合这种竞争关系的,假如我发展出新型的武器出来,你的旧型的武器就变得一文不值。


比如说美国攻打伊拉克,萨达姆当时幻想与美国打一场坦克战,坦克还是二战时的坦克,萨达姆是二战时德军名将隆美尔的崇拜者。问题这是二战时候的概念,美国巡航导弹,空中压制,直接就把坦克给打成零了。


当然这是个思想模型,现实世界并不是这样,不然我们就没法过了,我们思考人类世界的时候实际上就是从这样一个极端的模型开始出发,然后可以理解现实的常态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人无论是出于自我保存,生存的需要,人与人之间都是充满猜疑的,要么是一个潜在的战争状态,要么就是战争状态。


霍布斯的书写出来,有人批评他,说他把人性写得一团漆黑,写得这么邪恶。霍布斯辩解说,我不是在诋毁人性,说人性有多么败坏,书中所说的是一个自然状态,无所谓善恶好坏,就好像水往低处流一样,都是自然现象,你不能指责别人,你这个人为什么这么自私,这么邪恶、欲壑难填,这是没有道理的,就像你无法指责水往低处流,鸟为什么往高空飞一样,自然万物的规律就是这样。


人与人之间就是这样一种潜在战争状态,有了这个战争状态,实际上给人的自然状态造成了一个看起来好像是自相矛盾的结果。为什么我们追求力量?


本来的动机实际上是为了活下去,或者为了更好的、更安全的活下去,我的力量越大,我就越安全。但是我们会发现,由于每个人都这么想,都想无休止的增强自己的力量,武器更新换代,造成的结果恰恰是每个人都不安全。


现在的不安全感甚至比以前更强,追求更大力量让别人恐惧,别人也孜孜不倦的追求力量,就造成了更大的恐惧,结果每个人都活得更加不安全。


动物世界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其实是比较安全的,因为它是可以预期的,你是一只羊,绕着老虎走就可以了,因为老虎吃饱了,它不会来吃你,不会杀一只羊用来炫耀,吃饱了就行了,但是人类世界要把大象杀掉,攫取象牙,就是为了炫耀。


结果就是大家普遍的不安全和恐惧,其实导致了与初衷的相反。这种恐惧还不是一般意义的恐惧,不仅仅是对死亡的恐惧,霍布斯说的这种恐惧,是暴死的恐惧,violent death,就是突然死亡,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突然被人就捅死了。


我们知道虽然一般意义上的死亡也是不确定的,比如说出门遇到车祸,坐在车上突然暴病死了等等,但这个概率比较小,这个属于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也就算了。


正常情况下,比如说我,比较乐观的说,大概再活个三十年的问题是不大的,这个可以预期的,因为离得比较远,所以还没有那么强烈的恐惧。而这种暴死,随时随地死于非命,这样的恐惧实际上是一种极度的恐惧。


按照霍布斯的说法,恰恰在这种极度的恐惧之中,把人身上非常微弱的理性的力量给唤醒了,什么是理性的力量呢?就是每个人都觉着这个状态不好,每个人都希望可以活着,有安全感,得到一个稳定的预期,但是却导致了人与人之间的利益普遍受损。


在这点上我们可以说,这个时候人与禽兽所异者几希的另外一方面就凸显出来了,就是理性。什么叫理性,这是霍布斯与之前的哲学家不一样的地方,比如儒家、基督教、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这些古典主义思想家,霍布斯认为理性并不是什么崇高的东西,告诉你什么是善恶好坏是非对错什么的、仁者爱人之类的东西,对霍布斯来说理性就是一种简单的利益计算。


比如说你想要去抢银行,但是想了一想,抢银行,挨枪子的概率比较大,所以还是算了,霍布斯认为人在这个时候还是比较理智的,想来想去,我回家日子过的苦一点儿,起码不至于被直接抓起枪毙掉。


通过上面的例子我们多少知道了,这个状态对自己不好,我们人与人之间假如都知道彼此的诉求所在,我们试图能不能达成某种约定,商量一下,你也不要伤害我的生命,我也不伤害你,尽可能的让对方活着,自己也活着。


这个对我们大家都是有利的,但这就意味着我们要抑制自己无休止的虚荣心,这也是人要超出动物的地方。前面说的是虚荣心在人低于动物的地方。


像古希腊哲学家不这么看,他们认为虚荣心也是人高出动物的地方,因为如果没有虚荣心,人类就不会创造出文明,虽然这个很明显,如果没有虚荣心就不会出现文化艺术之类的东西,也是超越动物的层面,比如音乐、绘画、审美,宗教什么的,就好像女人如果没有虚荣心为什么要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不是披个麻袋出门呢?


为什么吃饱了,不躺在泥里打滚呢?反而跑到国家大剧院去听听音乐什么的,这也是人超出动物的地方,只是需要适当的改造和引导而已。


但是对霍布斯来说,虚荣心是万恶之源,非常危险,它带来的好处跟它造成的危险相比根本不足以相互抵消。所以我们得到结论,人是理性的动物就是因为知道自然状态的生存很危险,恰恰是在这种暴死的恐惧中,人的理性才会凸显出来。


接下来,我们就过渡到了霍布斯讲的第二个问题。霍布斯认为,在唤醒了微弱的理性之后,我们就会认识到自己的自然权利,我们真正的权利是什么,然后也会知道如何来保护自己的自然权利,这就是所谓的自然法。


简单的解释一下自然权利和自然法,也就是Natural right和Natural law。


首先,“自然”在霍布斯的认识中,就是没有国家的时候。自然权利就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权利,后来中文在翻译的时候将其翻译为“天赋人权”。


其实这个翻译是不对的,它本意实际上就是自然的权利,不是国家的,与它相对的就是国家权力,公民权。你活着就是自然权,没有国家你也要活着,但是比如教育权,这是属于国家的权力,进入国家后才会有这种教育权。


其次,什么叫权利,英文就是right,用另外一个英文词就是requirement或者claiming,就是要求,你的要求是什么?作为人的首要权利,首要的要求就是要活着,也就是最基本的自然权,用我们今天话来说就是基本人权。


前几年中国跟美国打嘴仗的时候,中国就说人权首先是生存权,然后就有一大帮子人就站出来批评中国政府说,这简直是对人的污蔑,动物也有生存权。但是从霍布斯的角度来说,这是天经地义的,人权,这个human right首要的就是你得活着。


那么什么叫natural law呢?Law的意思就是法,法就是规范的意思,就是一个约束。在没有国家的时候,那种约束实际上不是一种强制性的约束,都是出自于自愿的。


它们两者之间的关系,就是所有的自然法实际上都是为自然权利服务的,也就是说最初的自然法一定是要保护每个人活着的基本权益。


意思就是你尊重我,我也尊重你,所以最基本的自然法我们会想到,这个其实跟儒家讲的概念很近,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活着你也得让对方活着,你不想被对方抢东西,你也不能去抢对方的东西,这个就是个相互性的东西。而所以你认识到有这个权利有这个法,那是因为人是有理性的。像动物就不会有这种活着的基本权利意识。


那么接下来,首先讲一下自然权利,霍布斯认为自然权利只有一条,实际上就是自我保存的权利,或者用另外一个更容易理解的说法就是生命权,这是一个最重要的东西。


霍布斯的意思就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首要的目的就是要保障自己的生命,为此,任何代价和手段都是正当。在自然状态之下,因为没有国家没有法律,对任何人都不信任,出于保护自己的生命,任何手段方法都是允许的。


好像前几年美国拍过一个纪录片,叫无人岛,就是荒岛求生,就是一大帮人到荒岛上去,资源很少,这个很接近霍布斯所说的这种状态,在这种情况下你为了自我保存,要活下去就要骗,武力威胁,几个人团结起来等等,这都是允许的,因为没有明文的法律,也没有明文的道德之类的,这是最正当的,没有什么可以指责的。


有了这样一个自我保存,在霍布斯看来,就要把虚荣这个欲望给压下去,因为虚荣心追求的是超出自我保存的东西,是用来炫耀的,必须将其压制。


所以为了更好的保护我们自然权利,就需要认识到人与人之间基本的道德规范,也就是自然法。听起来挺玄乎,其实就是大家的一个基本的道德规范。


那么这是一个什么样的道德规范呢?社会中的很多现象可以解释这一点,比如去食堂吃饭,或者去火车站买票,大家会自发的排队,并不是说谁要求一定这样做,大家觉得应该这样,讲个先来后到,这个就属于霍布斯讲的自然法。


从这个意义上霍布斯的自然法比较接近于我们中文中的天理,其实这个天理并不是什么特别崇高的东西,实际上就是个最基本的道德规范,意思也就是确保每个人都有平等的自我保存的权利,这个天理就是最基本的自然法。


那么这个自然法的第一条,就是人与人之间如果有了纠纷和冲突,就应该选择和平的手段,因为和平比战争更好,不会造成损伤,如果我们矛盾冲突,对大家都不利。


所以一定要先坐下来,不要诉诸于武力,因为武力对我们每个人都不好,利益会受到损害。所以自然法我们甚至可以称其为和平法。


这个就被霍布斯叫作第一自然法,自然法里面第一条,或者说它总的原则总的纲领,我们每个人都有自我保护的权利,为了保护这种权利,我们最好诉诸于和平手段。


接下来你要想维持这个和平的手段,你能够想到的最好的办法是什么,君子动口不动手,最好的手段就是坐下来就是谈判。有什么利益是我们不能坐下来谈的呢?


这也是我们中国基本的外交政策,你看哪个国家发生内乱冲突,咱们就坐下来谈嘛,不要武力解决。从国际法的角度看起来也很符合这个霍布斯的自然法的意思。


实际上第二条,这个坐下来谈就是契约。看看你的利益诉求是什么,我的利益诉求是什么,我们能不能知道一下彼此的利益诉求,可不可以彼此放弃一部分利益,进行一下交换,最后可以共赢,而不是双输,因为战争状态对于每个人来说实际上都是一种双输的解决方法。契约就成了和平最好最有利的手段。


除了这两个霍布斯还讲过很多契约。比如第三条,有了契约你就必须要遵守契约,言必行行必果,信守契约,遵守契约才是正义的。


至于其他的就不多讲了,也就说所有其他的道德法则、自然法实际上都可以从这两点推导出来,就是但凡可以保证人与人之间和平的都可以叫做自然法。


比如霍布斯还举过一个简单的例子,假定两个人同时在地上看到一百块钱,如果你先看到的,先到先得嘛,这是自然法,但如果是同时看到,如果能分的,就一人一半,一人五十。但是若是有实在无法分的,也没办法折换成实物的,霍布斯认为这个时候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抽签。


抽签是很公平的,不太容易引起争议。比如我在北大作班主任的时候,无论是本科还是研究生,最头疼的就是奖学金的分配。


而且北大的奖学金非常变态,什么叫奖学金,奖学金的意思应该是奖励少数人的,比如说一个班三十个人,给三四个人,成绩好的。但是北大这里是三十个人,给二十五个人,这不是在奖励二十五个人,而是在惩罚没有得到的五个人。


所以这五个人会殊死去反抗,因为前面说了嘛,这涉及到虚荣心的问题。后来我想了个办法,所有的奖学金合在一起,均分,最高的奖抽签均分。


提出这个办法以后什么事儿都解决了。所以我说北大发奖学金最大的错误就是不能把奖金当福利发,要是福利就一视同仁人人都有,奖金就是少数人。霍布斯的意思就是你这样必然会导致人与人之间的猜疑,所以不能分的东西就抽签,这样比较公平。


那么霍布斯意思讲的这个自然法,与其相对的叫实定法。实定法是国家制定的法规,具有强制性,而自然法是理性意义上自愿的,这就是霍布斯讲的一个契约的来源,实际上就是为了克服人与人之间的敌对,相互猜疑,不信任的状态。


问题是,我们知道霍布斯还有一句名言,就是没有武力保护的契约就是一纸空文。也就是说在自然状态之下,最大的问题就是这个契约都是一个口头的承诺,它的约束力是极差的,甚至是没有的,完全靠的是道德自愿,比如大家都在排队,但是突然来了一个彪形大汉,大家就都默不做声了,虽然说咱们人数比较多,但是人与人之间也相互不信任。


所以在自然状态下,即使有契约,即使大家知道契约对对方有利,但是可信性还是不高的,比如说用一头羊,换五十斤稻米回来,我给了羊,但是你不给我稻米,我一点儿办法都没有,就只能跟你打架。这个时候即使有契约其实跟没有契约差别是不大的。


所以有契约就需要有武力来保护它,没有武力保护的契约是无效的,就算是白纸黑字,怎么承诺都没有用,是没有一点儿意义的。霍布斯认为,要想使人与人之间的契约有效,需要有一个第三方组织,也就是国家。


人与人之间只能获得基本的信任关系,完全信任当然不太可能,基于人的自我保存和虚荣心的需要,你很难说完全地去信任另外一个人,霍布斯认为在家庭之间都很难做到,当然这个说法是比较极端的。


所以我们第三点讲的就是国家,它的起源和目的到底是什么。


我们可以看到,它的这个起源实际上是非常清楚的,也就是自然法和契约的脆弱性。契约也是属于一个基本的自然法,它们没有什么约束力,完全靠道德自愿。


我说要帮你,但是我不帮你,你能把我怎么着?这个完全没有意义,属于一纸空文。举个可能有点儿残酷的例子,就好像男女之间,你们俩的感情就算越来越好,我爱你海枯石烂,但是不结婚,这个是没有用的,感情属于口头上的承诺,说不定明天就海也不枯石也不烂了,那么你为什么会相信婚姻呢?因为婚姻有强有力的国家机器作为后盾,这个东西在大家心里是有个基本的保障的。


也就是说,自然法比较像爱情,某种意义上它是个口头的promise,类似一种花前月下的东西,你不能说它不对,但你不能完全相信它,尤其是女性同胞。


其实婚姻主要保护的就是女性,因为在婚姻中,对女性的损害是比较大的,你会怀孕,会生孩子,你的身体是会受到损害的。


所以女同胞们,一个不愿跟你结婚的男人一般来说都是不爱你的男人,这个几乎是没有疑问的,一个男的不愿跟你结婚,你赶紧跟他分手。而结婚这是个实定法,“positive law”,白纸黑字,钢印在那儿,是有保障的,没有国家保障这个东西就很脆弱。


霍布斯不是说每个人都是天生要破坏这个诺言,故意去言而无信,而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言而无信,就是不确定性。人最害怕的就是这个不确定性,就好像不知道什么时候死,不知道死在谁的手里,不知道什么方式死,这个多可怕。


这就属于自然法的脆弱性,光有它不足以消除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感。而这时候就有必要建立一个新的力量来保护契约,实际上就是国家。那么建立国家的途径,或者说方式,在这个问题上,霍布斯又一次用了一个简洁的思想模型,这个模型就是授权。


霍布斯并不认为国家是由契约建成的,契约只是人与人之间的,建立国家需要授权。比如说我们有五十个人,每个人手里有我们每个人手有100块,一共有五千块钱,这个钱就相当于我们每个人所拥有的资源和力量,但是我们之间尔虞我诈勾心斗角,谁也不相信谁。


这个时候我们就请来了一个中立的第三方,我们请他做我们之间的裁判,而且不光是裁判,我们每个人还给他90块钱,这样我们每个人手里就只剩下了10块钱。


霍布斯认为授权的意思是说,把我的权利让给你了,白送。契约就是我们每个人给他90块,让他有钱,买枪买炮,让他武装自己,这样他的力量就特别大。但是这个中立第三方说,这是你们白给我的,我又没有跟你们达成什么契约,是你们之间决定把钱给我的,但是你给了我就不能要回去。


实际上意思就是,国家的权力是一个绝对的权力,你授予国家,你就不能要回去,你就必须服从这个国家,所谓把100块让出去90,就相当于一个人把除了自我保存之外的其它所有的权力都让位给了国家,现在国家拥有了4500,你只有10,他的力量远远的超过了你,所以如果我们之间产生了纠纷,你如果反悔,我就可以向中立第三方告你,他有4500,可以轻易的压倒你的10块钱,你出于恐惧就不会违反这个合同了。


这个时候中立的第三方就开始制定了各种各样的规范,也就是法律,爱情就变成了婚姻,变得有约束力。你必须老老实实的履行这个合同,因为它变得有约束力了,不遵守我们会受到惩罚了,你不敢不服从,因为你的力量远远不如它。


这个授权模式,也是霍布斯跟洛克的区别。洛克认为国家也是一个契约。比较两者之间的差异性,举个例子来说,对于霍布斯来说,他的国家模型角色比较像一个警察,我们在一个市场里,商贩之间和顾客之间都搞不定,你占我的地方,我占你的地方,谁也搞不定,所以我们就出钱找了个人,找他管我们,统治我们,警察来了,说本来我也不想去,但是你们请我来了,我就不走了。


之所以这样是因为霍布斯对人性的预期很低,他认为,没有这个高压任何人都可以无法无天。就像刚开始我们讲韩非子的例子,小孩子不听话,无法无法,又哭又闹,找个警察拿武器威胁一下就听话了。


就像现在的孩子在幼儿园肯定很老实很乖,因为孩子都普遍比较怕老师,回到家里,尤其是姥姥姥爷宠着就无法无天了,这个多少可以解释一下霍布斯的这个模式。这种警察模式是在诉诸于人们的恐惧心理,一般来说恐惧的时候人就比较理性,你为什么不去抢劫银行,因为你知道被抓住是会被枪毙的。


所以中国人说,乱世用重典,就是说法律越松,道德也就越松弛,二者不是相反的,这就是霍布斯讲的国家建立的模型。


反观洛克的模型则比较像保安,保安跟警察的最大区别就是,保安是你雇来替自己服务的,他是比你低的。


比如说我们在市场上,老是有小偷,环境不好,我们找一个保安,来替我们维护市场的环境,与保安之间的关系也是契约的结果,他做的不好你就把他解雇了,保安也不会有什么重型的武器,顶多给一顶帽子看起来像警察。


但是洛克的模式有个前提的假设,就是人性不那么坏,大家都比较讲道理。所以洛克的假定认为人的自然状态,就是人与人之间都比较和平友爱,这个时候就有一个麻烦,如果人与人之间本来就很太平、和平友爱,还要国家干什么?


只要是国家就一定要有警察有军队,有暴力机器,有武力威慑的东西。所以洛克在讲国家起源的时候,总是含糊不清的,因为很难解释为什么需要这样的一个国家,包括在今天自由主义的政治哲学里依旧很难解释。


自由主义定义国家就相当一个保安,“守夜人”,夜里防点儿小偷小摸什么的,这个就需要人的道德相对而言比较高尚。


但实际上有些发达国家,包括美国的国家暴力程度远远超过我们的国家,在中国你闯红灯了,你还要跟警察争辩一下,甚至还有无礼的泼妇还要打警察,但是在美国他就直接给你镇压了,甚至直接拿枪给崩了,因为他无法预期你会做出什么反应。他代表的就是这个public power。


成熟的国家与不成熟的国家最大的区别就在于警察是否有权威。这个权威并不是指滥用私权,这是恶警,而是警察能不能真正的代表国家形象。


比如说泰国这样一个失败国家,警察没有一点权威性,反观英国美国,英国几年前有个骚乱,但是警察就是直接镇压了,你在商店里抢一个冰激凌,判20年。


我曾经有个老师,当我还是一个幼稚的自由派的时候,还跟他争辩,觉得这个国家就应该像保安、守夜人一样。


后来我才明白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当时他给我举了个例子,说1990年的时候,有十几万的华人在美国大使馆面前游行示威,就只有十几个警察在那排着,保护大使馆,外面那么多人在游行示威,中国的外国的世界各地的,没有一个人敢跨越。


你敢跨越就抓你,你要敢暴力,就直接枪毙你。就是说,警察要是没有权威性,就根本无法保证这个社会秩序,在这点上大家千万不要理解反了。


为什么我觉得在这个地方霍布斯可信但是不可爱呢?我费了很长的时间才喜欢上他。表示我成熟了,不再幼稚地相信你好我好大家好,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但是大家都不喜欢他,因为在他的理论里,国家这么的暴力权威,太可怕了,但是洛克这个听起来多可爱。就像历史上的儒家和法家一样,以我粗浅的理解,大家可能对觉得法家是讲专制的,但实际上,法家强调的是国家机器的权威性,不是说皇帝的专权,一定要尊重法律和国家,不能相信亲情血缘之类的东西,这是靠不住的。


当然它跟儒家谁对谁错这是可以争论的,但是你不能误解他,韩非子是这个意思,霍布斯也是这个意思。


在这个意义上,霍布斯说的国家的权力,最高的权力,叫主权。


什么是主权呢?sovereignty,主权和人权之间的问题是谁大的问题,我们一直在讨论,从目的上来讲,自然是人权大,因为主权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人权。但是如果国家的主权不够大的话,是保护不了人权的。


从阴谋论的角度上来讲,感觉人权的说法就是上了西方国家的当,要弱化国家权力。像非洲拉美,毫无例外的都是国家权力很弱很弱,根本达不到保护社会秩序的地方。


今天暴乱明天游行,其实不是说人们没有游行示威的权力,但是天天包围总统府是怎么回事儿?比如泰国,英拉还说我们绝对不会清场,要你这个首相干什么呢?


你这个总理在关键时候就是要动用警察,把这些非法的占据国家机构的人清理掉,这个国家才能正常运行,如果是个人就能占据总统府,那这个国家还搞什么搞?


这算是一个严重的误区,就算是你将来成为了一个自由民主国家,并不是说国家的权力要缩小,反而是要大大的增加。就算是法国天天游行,但是你不会闯进警察的限制范围,因为不敢。


国家应该有个基本秩序的,从人性的角度来说,如果你不吓唬他,他天天来闹,这还算是国家嘛?像泰国这成何体统?民选出来的政府,结果正常的社会秩序都被搞乱了。


所以国内那些幼稚的自由派的说法真的很奇怪,实际上政府的权威应该正确的应用,但是绝对不能缩小,要是缩小了社会就乱套。


霍布斯用了一个说法,国家的这个权力叫“至高无上”,但是大家不要把它理解成为集权,或者专制主义,霍布斯是坚决反对政府或者君主谋取自己的私人利益的,这是集权主义或者专制主义,他的意思是国家的权力不应该受到任何组织和个人的挑战。


比如我们刚刚说到的婚姻这个事儿,除了民政部,其他也有机构可以颁发结婚证,比如说我开个门市部,也能卖结婚证,这不是彻底乱套了吗?


到那时候到底谁还能保证婚姻的合法性?如果确立了民政部可以,其它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被赋予,也不能侵犯这种权力。这个就是主权的意思,而不是国家专制的意思。


比如说这个警察,负责保护的就是公共场所和政府机构,不能随便闹事儿,如果这个地方都可以随便闯那么国家还有什么秩序可言?


从这个意义上,霍布斯提出了这个主权的概念,指出国家的权力是公共的,是个public power,来自于公共,并且服务于公共,这就是霍布斯的社会契约思想的基本上的概貌。


因为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所以人与人之间需要达成一个契约,这个契约又很脆弱,需要国家来保护,这就是国家的起源和目的。


我们可以顺着思考一个问题,假如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感可以通过建立国家来消除,不能是完全消除,至少是可以最大程度消除一部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不信任是否可能消除?


霍布斯认为国家跟国家之间呈现出一种永恒的自然状态,这就是因为没有办法在国家之上建立一个更高的公共权力,如果有这样一个东西那就意味着它自己本身就成为了一个国家。


我记得有一次碰到一位德国学者,一个康德主义者。康德嘛,讲道德的,当然不喜欢霍布斯啦。我个人是比较喜欢霍布斯的,所以我们俩有个争辩。


他说,我们欧盟就是个超国家的政治组织啊,更高的public power。他说我们欧盟拥有自己的宪法和法院啊,是一个更高的公共权力啊。


然后我就问他,那么你们有统一的警察军队嘛?他回答说没有。我就说,没有警察军队叫什么国家,顶多就是个政府间的联合体。


其实这个问题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国家与国家之间没有办法克服这种不信任感,这是一个终极的范围,比如说中国无论怎么跟日本承诺,中国崛起后不会对日本复仇,他们也不会相信。


反过来讲,就好像日本说我们克服了军国主义,从今以后中日友好,无论怎么说中日友好万万岁,我们也不会相信。但这就导致了一个比较悲剧的结果就是军备竞赛,这是一个无奈的结果,是一个谁都停不下来的游戏,因为会特别害怕,如果不发展军备的话,别人的船坚炮利使你变成零了,这也是我们中国人两百年来惨痛的记忆。


所以你没有办法相信任何一个其他的国家,当然别的国家也不会相信你,无论怎么说我们热爱和平。哪个政治家要是相信世界和平,大概就是智商有问题。世界和平是个概率最小的事情。


最后推荐一下书目,霍布斯的书叫《利维坦》。利维坦是圣经里的一个比喻,是个海底里的一个巨兽,因为它的存在,其它的虾兵蟹将都很害怕它,都服从它,从而就有了秩序,就是这么一个比喻。如果没时间读这本,还可以读他另外一本相对比较薄的书,叫《论公民》。


好了,我们今天就比较粗浅的讲到这里。


转自乾元国学


|社科大师| ID:shekeda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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