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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可赠与部分房产给子女

 hltsg533 201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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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父母将房产赠与子女的情况越来越多。房产赠与应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办证的费用是多少,很多市民却并不清楚。对此,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通过4个案例,进行了说明。

案例一

赵先生:我父母在本市市中心有一套学区房,房产证是父母两个人的名字,现在准备把部分产权赠与给我,本人已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要收取什么费用?

答:赠与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到公证处通过公证的形式进行赠与,另一种是双方可以直接到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窗口免费领取制式的赠与合同,两种方式可自行选择。

父母可以选择赠与部分份额给子女一方所有(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可以选择赠与部分份额给子女与其配偶共有(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赠与双方请携带身份证明、已婚的请带好婚姻证明(单身的请携带户口簿)、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产证、土地证)、赠与合同等材料到窗口办理。赠与住宅的,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费为80元/件,交易手续费为1元/平方米。

案例二

李女士:我家有一套商品房没有贷款,产权为我们夫妻共有,请问现在能不能赠与到我6岁儿子的名下?儿子要不要到场签字呢?

答:可以通过赠与方式办理。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婚姻证明及未成年子女户口簿、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产证、土地证),赠与合同等材料到窗口办理。未成年人不需要到窗口签字确认,由其法定监护人即父母到场就可以了。

案例三

刘先生:我父母有一套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房产证、土地证都是齐全的,能否赠与给我们夫妻俩呢?

答:首先,集体土地上的村民不动产所有权赠与的,需提交受让人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其次,赠与双方申请人请携带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产证、土地证)、赠与合同、婚姻证明等材料到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办理。

案例四

陈先生:我家房屋是城中村私房,房屋产权人是我父亲,我父亲想把他的老房子送给我,我母亲又过世了,请问过户要办什么手续?

答:如果老房子是您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即属于您父母夫妻共同财产,您母亲也应当属于产权人之一,因您母亲已过世,需先办理不动产继承,不动产继承办好后,凭新的不动产权证赠与给你个人或赠与你夫妻二人。

陈先生:好像老房子的土地证遗失了,是否先要补齐两证,然后才能办理赠与手续?

答:我市已全面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即已实现“两证并一证”,如果土地证遗失,需先查档后办理遗失补证,补证时即换领一本新的不动产权证,然后才能办理不动产赠与相关手续。

张晶曹晶黄洁璐

来源: 常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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