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消息,由中信银行牵头,12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在京宣布共同发起设立“商业银行网络金融联盟”,通过联盟行间的系统互联、账户互认、资金互通。 “联盟行宣布,客户在十二家银行,通过手机银行、个人网银等电子渠道跨行转账将全部免收手续费。同时,联盟将促进成员行降低资金通道费率,为客户提供较低成本的支付结算服务。”联盟还表示,联盟行将通过彼此间的系统互联、账户互认、资金互通,强化账户实名制管理,改进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服务,强化反洗钱管理等。 在银行间的账户互认上,以账户为基础实行连接。未来,联盟行也将在信息、产品、资金、风控等实现联盟间的资源共享。 据悉,中信银行行长孙德胜担任首任联盟主席。发起联盟的十二家银行有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 去年12月,央行对外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392号文”),将个人银行账户分为Ⅰ类银行账户、Ⅱ类银行账户和Ⅲ类银行账户(以下分别简称“Ⅰ类户、Ⅱ类户和Ⅲ类户”)。 具体来说,银行可通过Ⅰ类户为存款人提供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转账、消费和缴费支付、支取现金等服务。银行可通过Ⅱ类户为存款人提供存 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限定金额的消费和缴费支付等服务。银行可通过Ⅲ类户为存款人提供限定金额的消费和缴费支付服务。银行不得通过Ⅱ类户和Ⅲ 类户为存款人提供存取现金服务,不得为Ⅱ类户和Ⅲ类户发放实体介质。 央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樊爽文解释说:“这个通知在坚持银行账户实名 制的条件下,建立了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的机制,明确允许银行通过互联网等电子渠道为客户开立Ⅱ类户和Ⅲ类户。同时,通过对央行小额支付系统进行适当改 造,为各商业银行之间的账户信息查验提供一种可供选择的渠道。” 联盟行落实新的账户管理办法要求,实现银行间的账户互认,更加合规便捷地为客户开立电子账户,以账户为基础实现连接,有效提升客户体验,保障客户资金安全。未来,联盟行将以更加开放的态度,打破隔阂和壁垒,实现联盟间信息、产品、资金、风控等资源共享,让客户更好地共享各银行的服务体系,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金融需求。联盟行共同提出了“平等、连接、开放、共赢”的愿景,强调联盟成员间的平等原则,对待新的参与者,不设置门槛,不设置歧视条款,不设置差异化合作方案,依靠产品、服务的不断创新,实现公平竞争、良性发展;以账户为基础实现连接,为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发展搭建一个安全规范的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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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方珺逸 > 《支付、数字货币及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