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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重庆涪陵至丰都高速公路PPP项目|图图整理

 昵称621xD 2016-08-01

项目概况

运作模式

模式图:采用BOT EPC模式

社会资本方:中交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路桥)   

模式说明

1、项目采用BOT EPC模式,经招标确定社会资本方为中交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路桥) ;

2、经市政府授权,由市交委于2008年8月与投资人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约定由项目投资人根据项目规划和政府相关要求完成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3、项目投资协议签署后,投资人根据项目投资协议的要求成立项目公司,具体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

4、经市政府授权,市交委于2009年5月与项目公司签署项目特许权协议,授予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重庆涪陵至丰都高速公路项目的特许权利;

5、根据协议,项目公司开展项目核准、勘察设计、征地拆迁、融资安排、工程建设等项目投资建设工作。

 项目所涉主体权利/职责划分

项目投资人:


1、享有车辆通行费收取权、项目沿线规定区域内的服务设施经营权、项目沿线规定区域内的广告经营权等;


2、享有重庆市人民政府建设运营高速公路的同等优惠政策。

项目公司:


 1、以划拨等方式获得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2、负责项目建设的融资,总承包合同的履约管理,建设项目进度、质量、安全和投资目标的制定和宏观管理,负责拨付资金,以及建设施工环境、征地拆迁政策的总体协调和指导工作。

项目总承包人:


1、作为项目建设过程的管理实施主体,履行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职责,负责建设过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和具体管理及其与之合作的勘察设计、施工、材料及设备供应等单位协调和履约管理,负责建设施工与环境的具体协调管理,并接受政府主管部门、项目公司的监督、管理;


 2、在项目全生命周期中担当传统招标模式中“建设单位”的角色。


借鉴价值

1、总承包商在项目建设管理中有足够的自主权;

2、该模式下的项目公司不再像传统模式下的项目公司直接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而是将具体事务转移交给总承包商进行管理,其主要工作转变为质量的监管与确认、设计条件的认可、采购行为的认可、现场的外部协调、费用的确认与重大变更的签认以及提交场地等,从而较好的回避了工程量及费用变更风险;

3、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无缝连接,设计单位作为总承包商的一个部门,在设计阶段与施工单位共同对项目建设提出更为合理的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从而减少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总承包商作为投资人,为使项目尽快投入运营、产生效益,采取更为合理的施工组织,合理缩短建设工期,尽可能避免“工期马拉松、投资无底洞”的现象;承包人参与到项目实施阶段的项目管理和使用阶段的项目管理,在建设过程中不再单纯追求建设阶段的收益,转而站在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角度,增加节约投资的动力。

4、总承包商以项目整体利益为出发点,通过对设计、采购和施工一体化管理,对共享资源的优化配置、大型专用设备的提供以及各种风险的控制为项目增值,总承包商对影响工程造价的大宗材料可统一招标采购,从而降低采购成本。

5、总承包商参与项目的运营,会更加重视施工质量,降低运营阶段的养护成本。

6、EPC 工程又称“交钥匙”工程,投资方只提出建设方案、标准,不必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到项目管理中。

7、总承包商作为投资人,具有为项目融资的性质,进而分担了传统投资人的投资风险。  

本案例素材来源PPP项目落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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