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著名作家、政治家查斯特菲尔德伯爵(Lord Chesterfield)在给准备进入外交界的儿子的一封信中说道:
我也不免俗,提倡适度用词根来理解和巩固英语词汇。
接下来论述的思路是 一、用词根的必要性 二、词根能带来什么便利? 三、为什么这么好的东西没人推广? 四、词根音变的重要性 一用词根的必要性首先,宏观上我要把 英语词根 与中文的 偏旁部首 做类比。可能当我们对中文掌握到一定程度后,就会忘记自己当初在学汉字时,对偏旁部首有多依赖。我上个月去书店的时候,翻了翻小学生用的新华字典: 除了按拼音检索以外,它还有偏旁部首检索。要知道,中文常用字只有 3000 左右,而英语常用词多达 3 至 6 万。中文母语者在学习初期,为了掌握 3000 汉字的 音形意,都要引入偏旁部首,那么我们把英语当作第二语言学习时,要想掌握 3 至 6 万英语单词的 音形意,又有什么理由拒绝运用成熟的词根系统呢?
二词根能带来什么便利?1. 拼写 词根能帮助你把单词 以块的形式输入输出,无论在语音还是字形上。 首先,英文是拼音文字,可以从读音反推拼写是其一大特点。但是,如果单词音节以词根来划分,是不是能更好地帮助记忆读音呢?比如 epidemic 一词, epi (among~) + dem (people) → spread among people, 流行病 epidemic 的读音就是按照词根划分。在对单词语音输入输出时,以块为单位,可以大大降低拼写错误。 其次,刨去语音,从字形的角度来看。正如中文,我们在写'解'这个字的时候,肯定是把这个字拆解成“角” “刀” “牛”三部分来输入输出的,没有人会把所有汉字的字形拆成一笔一划存储在大脑中。英文词根也能起到这样的作用,让单词成块组合,而不至于以字母为单位组合。关于字形仍然可以参考上述例子。 我个人觉得,中国人文盲(不会写汉字)比例较低的原因,除了中小学语文教学精力投入大之外,一开始进入小学就普及偏旁部首是很关键的。美国中小学生中“失读症”(Dyslexia,指单词拼写能力差)的比例之高也跟没有尽早在学习过程中推广词根(把单词像汉字一样成块地在字形上输入输出)有关。 在1988年美国“成年人识字调查”报告(1988 National Adult Literacy Survey)中的结论是:“21% - 23% 的美国成年人有严重的诵读困难,只达到 Level 1 甚至低于 Level 1 程度。(Level 1 的标准是:会写自己的名字,在驾照上可以找到有效期,在银行存钱时可以看懂存款总数。) 一开始我看到这个数据是拒绝的,万万不敢相信。只能自己上网查,这个说法有下述网站背书: http://www./publication-literacy-statistics.html 如果数据坐实,那么请注意:1988 年时,他们接受的还是比较传统的美国教育,至于后来“快乐教育”理念下成长起来的一代会更惨不忍睹。汉字的字形比英文难很多,而美国却有这么高的文盲率,这是很有意思的现象。 而有些人认为,英语母语的人都不学词根,我们干嘛学。这个逻辑是错误的,谁说语言学习最好的方法就是母语者习得的方法? 想象一下,一个婴儿如果拥有成年人的执行力、理解力和网状记忆力,他还要用一两年才能开口?成年人学语言自有优势,这些优势应该被尽可能地利用而不是压制,而他的劣势——母语的干扰,才应该尽可能规避。To be a newborn baby 是想强调成人学二语的时候不要在语音,语义和语法上被母语干扰,而不是指 baby 的状态就一定是最好的! 其次,词根只是规律而已,它往往和词缀放在一起被提及,但别忘了happy和unhappy是用词缀联系起来的,甚至动词的-s,-ing和-ed形式也是词缀的一种,叫屈折词缀。那么问题来了,这些规律你是否应该抵制? 规律好不好只取决于边际效益,不以人的价值判断为转移。所以,不应该讨论学不学,而应该考虑学到什么程度然后在平时阅读查词过程中不断总结精进。 这是我提倡词根最强大的动力,跟市面上其他人推动的目的很不一样,他们是为了让人在初期囫囵吞枣地多记单词,所以各种诡异联想大行其道。 其实两种语言之间的对应是范畴之间的对应,而不是文字之间的一一映射。这里举个GRE填空的例子:
这个题选啥呢?答案是C。整句话大意是:他从不曾展现出我为他所宣称的那种智慧,因此,我的朋友很快对我就他的能力所作的判断表示不屑一顾,认为我的判断纯属言过其实的夸张。 在这里,对dismiss的理解非常关键,下图是《美国传统字典》对dismiss的解释: 很考生背词汇书的时候被灌输单词是“遣散,开除”的意思,如此重复数十遍。这种模式下,他们无论如何都没法很好地理解上面这句话,因为很容易被dismiss这个词在基本义基础上引申的多义紧紧捆住了手脚。 但其基本的含义只是 “使……离开”。如果你有一些词根方面的基础,这个单词的理解就是这样的: 我们在捧着很多“经典”的词汇书时,一个单词后面有四五条词义,很多在中文语境中都是风马牛不相及的,然后大家就把他们称作“熟词僻义”。在任何语言里,任何单词有的任何词条,都是有规律可循的,并且也都是类似的规律。对英文而言,“熟词僻义”产生的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种情况: 未掌握该单词最本质含义而引起多义(学名叫隐喻) 仅个人感觉,这种现象占了所有一词多义现象的八成以上。而这些往往是能够通过词根来很好地解决的。比如:
我建议大家在学单词的时候,对于词根明显的单词采用 识而不背 的方法——不要去背具体的单词意项,只需要知道这个词根的基本含义然后在简单例句中体会它的意思跟用法就行。 单词在使用过程中的演化导致多义(学名叫转喻) Buck一词你去美国传统字典里查会发现有十多项解释。但是它们都是从最原始的公鹿这个意思演化而来的。公鹿有角(就有鹿角的意思),古时候用鹿皮做货币(就有美元的意思),人们就会猎杀它,但它会用鹿角抵抗(就有抵抗的意思),抵抗不过的时候就会逃跑(就有弯身跃起的意思)。这是为了说明问题而举的例子,要初学者这么归纳是有难度的。 这种情况的一词多义情况极少,占总的一词多义数量不到 5% ,比如 bat 的球棒和蝙蝠的意思就是从不同语源输入,恰好落在了同一个英文单词中。这种情况下的一词多义才真正是大家所说的熟词僻义。 这是市面上提倡词根学习最主要的动因。把由同一个词根引申出来的单词放在一起,对比记忆,的确比分散记忆要高效得多。比如,把【vis 看】这一族的放在一起之后,这些单词就有关联了:visit,television,adviser,vision,visual,visage, previse, supervision, revise, revisionism, provision, provisory。 再比如,proclaim, declaim, acclaim, reclaim, disclaim, exclaim。很多词根书就是把同一词根的单词放在一起,最多把词根词缀的意思机械叠加,而缺少一个可靠合理的解释。与上文dismiss一样,下面的例子来源于《没有词是一座孤岛:溯源解义学单词》,可参考学习:
这个理解就很醍醐灌顶了。英文词义的衍生往往是从物质世界向人类世界发展,例如,gloomy 具有光线昏暗和心理阴暗的意思。这是具有普遍规律的,reclaim 这个词也是非常好的例子。也就是说,理解单词的时候不能把自己局限在物质世界或者人类活动,这两者之间很多时候是相通的。 此外,对于法德意等英语的亲属语种的学习而言,掌握了英文词根就是掌握了打开这些语言大门的钥匙。 三如果真的好,为什么没人推广?首先,个体微观上看,国内推广地差是因为英语老师自己对词根就不了解,更不用谈合理教授了。 其次,更长时间跨度上,词根在全球范围内没有像汉语的偏旁部首那样推广起来,一是因为英语国家的普通人本能地认为,学习词根要从拉丁语希腊语入手,这个误区导致了在本国推广词根就受到了阻碍;二是对于研究词根的人而言,的确存在英语跟拉丁希腊语之间的语言壁垒,这跟汉语从始至终都是本国语占主导有很大差别。所以综合来看,从更长时间跨度上来看,英语作为一种很不稳定的语言,其常用词词根的推广,远滞后于汉语的偏旁部首。 另外还有一个原因比较隐蔽,英语词汇有三大语源,分别是本族语,古典语(拉丁语希腊语的总称)和其他外来语(比如非洲中文日语)。英语中最常用的 4000 个单词有大多是本族语,比如 an, with, under, for, but 等等。但是英语词根是针对古典语归纳起来的。所以在学习者词汇量达到 4000 之前,英文的词根远远没有中文的偏旁部首有效。这里我贴一张对比 Latex 和 Word排版效率的图,用于更好地说明这个问题。 简单解释一下:学习词汇的需求(对比 Word 几页纸的排版)比较低的时候(大概 4000 以下),词根的便利性实在不高,就像使用代码的 LaTex 看着比word更复杂; 而当词汇的学习需求提高的时候(比如超过 8000),词根从熟悉单词到精确理解词义上都像是 LaTex 之于 Word 那样有着指数级的便利。 最后一点,由于英语是拼音文字,它词根的变换形式更加丰富,这就直接导致了初学者在接触词根时有极大的困惑。英文词根的音变大家可以参考汉语中偏旁部首的形变。比如: 四词根音变的重要性我强力推荐李平武老师《英语词根与单词的说文解字》一书。 其中李老师总结的下面三条规律应该如形容词后面加-ly变副词一样熟稔于心。 1.元音(区别于元音字母)间的变化可以忽略,不要造成记忆上的负担。比如fact, fect, fic都是fac(做)这个词根的同源异形根。也就是说元音在词根含义中意义不大。 2.各种尾辅音向 [d] [t] 过渡,而 [t] , [d] 则向 [s] 过渡。例如: 1. 词根尾辅音字母 b→pt 1) scrib→script(to write 写) 2) sorb→sorpt(to suck in 吸收) 2. 词根尾辅音字母p→pt 1) cap→capt(to take 取) 2) rap→rapt(to seize 抓) 3. 词根尾辅音字母g→ct(字母c发音[k]) 1) ag→act(to do 做) 2) aug→auct(to increase 增加) 3) cing→cinct(to hind 阻止) 4) fig→fict(to fashion 塑造) 5) flig→flict(to strike 击打) 6) frug→fruct(to bear fruit 结果) 7) frag→fract(to break 破) 8) leg→lect(to choose 选) 9) pig→pict(to paint 油漆) 10) pung→punct(to pick 刺) 3.词根首字母会同化词缀尾字母。比如我们常见的单词 success ,就是词缀 sub- 尾字母 b 受到了词根 cess 首字母的影响而变成 suc-。这样的例子在英文单词中数不胜数,简单举几个例子。 ad- +fect → affect com- +rect → correct dis- +fer → differ ex- +fect → effect 这三条音变规律将极大地降低你学习词根词缀的门槛。很遗憾,国内主流词根书里能普及音变但又不落入学究的声音实在太少,更不用说总结这些真正有实用价值的规律了。 在这里总结一下全文内容:
如果只是从认识上,纠正了对词根的“偏见”,开始重视词根学习,普通人还是有一些难点:
看到这里,眼睛依然发光的兄弟姐妹,我看你骨骼精奇,天庭饱满,真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奇才。我这有本武林秘籍可助你打通任督二脉。 不好意思,拿错了。众筹词汇实验室从英语学习者角度出发,编纂了《没有词是一座孤岛》,以解决上述难点。文章中的举例,均出自本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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