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电站突然中断对船舶主要设备及系统的电力供应,导致其无法正常运行的故障情况,称为全船失电。 根据船舶类型、主机及其系统的特点,全船失电可导致故障包括: ① 主机停车。 ② 舵机失灵。 ③ 助航设备失灵。 一、 全船失电的主要原因 ① 电站本身故障,如空气开关故障、相复励变压器故障等。 ② 大电流、过负荷,如大功率泵的起动或电气短路等。 ③ 大功率电动辅机故障或起动控制箱的延时发生变化。 ④ 发电机及其原动机本身的故障,如调速器故障和滑油低压、冷却水低压、燃油供油中断等。 ⑤ 操作失误。 二、 全船失电时的应急措施 船舶在正常航行中全船失电时的应急安全措施: ① 立即通知驾驶台,通知轮机长下机舱。 ② 同时起动备用发电机,合上电闸并以最短时间恢复供电。 ③ 若另一备用发电机自动起动,则应立即合闸供电。 ④ 恢复保证正常航行必需的各主要设备供电。 ⑤ 重新起动主机,恢复正常航行。 ⑥ 如情况特殊,船舶因避碰急需用车,只要主机有可能短期运转则应执行驾驶台命令。 ⑦ 若备用发电机组不能起动供电,则应起动应急发电机。现代化船舶的应急发电机是自动起动、自动供电,保证机舱关键设备和助航设备的供电。 ⑧ 待发电机恢复正常供电后,再起动各辅助设备,起动主机,保持正常航行。 船舶在狭窄水道或进出港航行中全船失电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① 立即通知驾驶台。 ② 同时起动备用发电机,合上电闸并以最短时间恢复供电。 ③ 若另一备用发电机自动起动,则应立即合闸供电。 ④ 尽最大可能以最短时间恢复主机所需的转速。 ⑤ 主机操纵应有专人看护,并随时同驾驶台取得联系。 ⑥ 如果情况紧急,船长必须用车,可按车令强制起动主机而不考虑主机后果。 船舶在锚泊中或靠泊装卸货中船舶失电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① 起动备用发电机,合上电闸并以最短时间恢复供电。 ② 若另一备用发电机自动起动,则应立即合闸供电。 ③ 切除非重要负载,如起货机、通风机等。 ④ 待确认正常后恢复供电。 三、 防止船舶失电的安全措施 ① 做好配电板、控制箱等的维护保养工作。 ② 做好各电机及其拖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及时修理与更换有关部件。 ③ 做好发电机及其原动机的维护保养工作。 ④ 在狭窄水道、进出港航行时,增开一台发电机并联运行以策安全。 ⑤ 在装卸货物期间,如增加开工头数(开工头数一般是指装卸货使用船吊的数量),值班驾驶员应提前通知机舱。 ⑥ 在狭窄水道、进出港等机动航行时应做到:尽量避免配电板操作,尽量避免同时使用几台大功率设备,如起货机等。 相关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