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中原:谈现代诗歌
我个人以为,高行健是比较懂得如何运用汉语尤其是懂得诗歌的当代中文作家。高行健小说《灵山》的开头:“你坐的是长途公共汽车,那破旧的车子,城市里淘汰下来的,在保养的极差的山区公路上,路面到处坑坑洼洼,从早起颠簸了十二个小时,来到这座南方山区的小县城。”这一段音律铿锵,本身就是诗。他用诗律的语言来描写自己来到的这个破旧得极有诗意的南方小城,令人回味。
严格来说,一个不懂得诗歌或运用诗歌语言的作家,不能算是一个合格的纯正的中文作家。这个道理看似很平常、简单,似乎使用汉语者都懂,但其实未必懂。因为,懂得真正的诗歌,必须要懂得汉语。但要懂得真正的汉语,必须研究汉语,懂得汉语音律(我说的音律还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律诗格律,关于律诗格律问题,另论),不通音律而言诗,必是门外汉。音律说穿了其实很简单,就像数学中的加减乘除,但运用起来很难。中国当代的诗歌和诗人非常之多,诗歌流派也非常之多,自认为懂诗者则更多。但不论如何之多,如何之繁,有一点是不可绕过的,那就是诗歌必须是诗而有歌,无歌不成诗,无歌不成音,无音不成律,无律则不能上口,不能吟诵。是故,古之言诗歌者,必以歌在前而诗在后,是谓“歌诗”也。所以古代诗歌必皆有调,无调不成诗。但唐以后,古调渐失,但即使是失,也有新的调诞生,当然,这种新的调,从内涵上来说,已不能与古调相媲美。宋代以后诗词,多为市民化的表达,街头巷尾的歌姬、艺妓皆能吟唱,甚至有些本就是他们编出来的。而唐以前的歌诗,多为配宫廷乐舞,是精英文人才能玩的。不论是精英文人还是民间吟唱,诗歌必须是要吟诵而成,且必是用纯正的汉语吟诵。不能吟诵,再奇葩的语句,再高深的思想,再丰富的形式,也许可以是其他文学形式,但不能为合格的诗。但我们现代人写诗(也包括格律诗),多为默写而成,而非吟诵。
就语言而言,诗歌的本质是简洁。所谓简洁,就是省略了大量西方语言中的虚词、副词和助词,这是中国汉语诗歌的魅力所在。古代韵文中的虚词和助词,如兮、然、且、焉、耶、者等,虽未必有实际意思,但却起着调节音律的作用,而音律又起着句读的作用。不明句读,则不能通古文。而不通音律,则不能明句读。可见,音律、句读之间有着密切的关联。
但现在的问题是,现代汉语(包括诗歌)中引入了大量的虚词、助词和副词,这就使得诗歌语言繁冗化,这与诗歌本质是相悖的。而中国古代和西方古典诗歌,都是吟诵而成。所谓吟诵,就是必须要用纯正的属地语言唱诵出来。是默出还是唱诵出,意义是绝不一样的。但现代诗歌遭遇了两个瓶颈:一是古汉语的衰退,西方语言的渗透,西方拼音文字本身有其优美性,但西方拼音语言是双音节或多音节,如果用到汉语里,就南辕北辙了;二是现代白话取代文言,使得古汉语音律丧失,于是,现代诗歌就成了追逐西方诗歌的一种夹生饭。某种程度上说,我们虽然还在写诗和读诗,但我们已经丢失掉了古老的诗歌传统,即“唱诵”。另外,我们现在的朗诵,是用现代普通话的朗诵,但问题的关键是,现代普通话究竟又有多大内涵?(关于这个问题,我曾做过相关论述,详见拙文《汉语衰败与文学式微》《“普通话”历史》等)一些现代诗人和类诗人们,又想保留汉语,又想寻求西方诗歌语言的现代性,这就形成了一对深刻的矛盾。
正如同不通笔法则无以言法书,不谙汉语音律,则无以言诗。
高行健:你离苍天很近,离人寰甚远
你离苍天很近,离人寰甚远 他写诗,用回归口语的文字,流淌出生命的质朴。 他作画,笔墨一挥,喧嚣尽散,人语朦胧。他说:“当绘画开始,语言随即消失。” 在这组高行健的水墨画中,黑与白似乎是更接近孤独的色彩,在单一、静默的水彩中铺展了有色的人间。他以中国传统的艺术形式,将笔尖指向人们独处下的内心。在墨色之中,孤独的背影走向远方,半明半暗,正如他写下的那首诗:“如今,你离苍天很近,离人寰甚远”。
“黑白是鲜明突出的颜色,在画面上构成了光和影。传统的中国画家,会把墨分成五色,我却是在浓淡不一的墨色里,看出五十种色调变化,所以,单是运用水墨,便足以形成一个色彩丰富的世界。”——高行健
高行健谈诗
我不自认为诗人,尽管诗歌可以说几乎贯串我的创作,从专为舞蹈写的剧目《声声慢变奏》到剧作《周末四重奏》和歌剧《八月雪》,乃至最近的电影诗《美的葬礼》,其文本都是诗篇。这本诗集中收录的五篇主要作品,其一《我说刺蝟》,不如说是一首戏作,我称之为现代歌谣,也因为民间歌谣现时代已经被流行歌曲取代了。其二《逍遥如鸟》,原本是为电影写的,我把我做的这种摆脱叙事结构的电影称为电影诗。其三《夜间行歌》,则是我所谓的舞蹈诗剧,将诗与舞蹈和戏剧表演结合在一起,自创的一种舞台表演样式。二十多年前,我还在中国的时候,曾为旅美的舞蹈家江青女士写过一个这类的舞蹈节目,取材于宋代词人李清照的《声声慢》。这些作品不同戏剧舞蹈便同电影联繫在一起,只有《游神与玄思》算个例外。 我的诗都回归口语,一听就懂,应该说没有一句要费心琢磨的,哪怕我写的时候一再修改,有的甚至改上若干年。这并非夸张,也因为我对诗歌的语言有种颇为极端的要求,得琅琅上口,甚至可以唱诵,因而首先注重的是语感和语言的乐感。对我来说,语言得出自活人的声音,书写与修辞是随后的事。换句话说,不以文害意,造成语障,这种苛求又来自我对现代汉语的反思。现代汉语的欧化,把西方语言的语法和句法形态不加消化,生硬引入现代中文的行文,往往读来费劲,难以听懂。近三十年来,西方现当代文学和语言学的译介更促使中文进一步欧化。我反其道行之,追求的是现代汉语的通达和流畅。 我以听觉来梳理笔下的语言,通过朗读,是凡费解的词句一概清除。语言的语感与乐感超乎语法与修辞的范畴,同说这种语言的人活生生的感受密切相关。汉语的四声,平上去入形成的抑扬顿挫,是中文语音语调的基本构成。古汉语主要以四字句行文,《诗经》与《楚辞》正源出于此。之后的五言与七言律诗和词曲的格律同样建立在四声的基础上,进而赋予节奏的变换,更加音韵化。 白话文为汉语引入大量的双音和多音节词,还有许多外来语译成的新词,再加上西方语言的语法和词法的形态涌入现代汉语,中文语音语调固有的四声似乎忽略了。我的诗则确认四声形成的语调与由此而来的节奏,并诉诸宣叙和咏叹,因而便于出声朗读。我写作的时候时常借鉴音乐,希望诗句富于音韵和节奏感,这也是我的诗在语言上追求的方向。 二十世纪西方现代诗的大趋势是结束抒情,文艺复兴以来欧洲诗歌的这一深厚的传统已经消失。从法语阿坡里奈尔宣告的超现实主义,到英语爱略特的《荒原》的反抒情,在诗歌创作领域裡确认了现代性这一美学宗旨。诗同歌于是分家,词与诗意也分道扬镳,恰如造型艺术中美的消逝,代之以形式或观念。现如今,这现代性原本作为革新的时代性标志,也已蜕变为空洞的美学教条,而诗意何在?对诗歌创作而言倒是个真问题。 诚然,中文诗歌自有悠久的传统,又以诗言志和意境说为两大分野。西方的现代诗进入汉语较之白话诗还要再晚几十年。是中学为体还是洋为中用,这类空泛的讨论对现今的中文诗创作应该说丝毫无补。诗人们在自己的创作中自然各有追求。我的诗如果说也有个趋向的话,那就是在这商品拜物教和政治无孔不入的时代,去找寻已经丧失了的诗意,恰如我正准备拍摄的电影诗《美的葬礼》,企图通过对美的哀悼而发出呼唤:回归人性,回到审美,于无意义中寻求含意,通过观审唤醒良知,希冀多少捕捉到诗意的一点踪迹。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于巴黎)
一 生命之于你 重又变得这般新鲜 还在这人世 纵情尽性 再一番驰骋 莫大的幸运! 死神本当将你收拾 是上帝说且慢 再留他一程 这孽障犹言未尽 不妨由他把话说完 这主太多的头脑 早该清理掉 与阴暗为伍的死神 如是说 上帝毕竟仁慈 放他一马 待他如宠儿 再一次宽容 二 如今,你离苍天很近 离人寰甚远 方才赢得这份清明 啊,偌大的自在! 你俯视人世 芸芸众生 纷纷扰扰 一片混沌 窜来窜去 全然不知 那隐形的大手 时不时暗中拨弄 三 井圈 无限幽深 上帝 就坐在里面 闭目养神 你我都看不见 四 生命是个奇迹 你来到人世 纯属偶然 你其实 不如一根草 是否过得了今冬 只有天知道 那草明春 照样风中飘摇 你如此渺小 还不如尘埃 限期到了 便一笔勾销 可尘埃呢 去而复来 总也抹不掉 生命来得偶然 去也偶然 灵魂的消散 比尘埃还快 尘土与生命 原本分不清 升华与还原 无所谓终极 你便是一个 不可言说的奇迹 五 一颗骷髅 两个黑洞 残缺的下巴 不再说话 一副散架的骨骼 如同干枯的树杈 六 只要退后一步 便可以审视 那颗头颅 尽管取下 尽兴把玩 等腻味了 不妨再安上 七 真理不可说 说出的都不是 知道了就好 不知道的 可不由他去了 譬如说 人不免一死 谁听了不是耸肩 就撇嘴一笑 到笑不了的时候 也就验证了 八 要知道 你好不容易从泥沼爬出来 何必去清理身后那摊污泥 且让烂泥归泥沼 身后的呱噪去鼓噪 只要生命未到尽头 尽管一步一步 走自己的路 九 你不妨再造 一个失重的自然 心中的伊甸园 可以任你优游 由你尽兴 十 须知 自言自语 乃语言的宗旨 而游思随想 恰是诗的本意 高行健高行健(1940- ),法籍华裔剧作家、小说家、翻译家、画家、导演、评论家。高行健祖籍江苏泰州,1940年生于江西赣州。1962年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大学法语专业,1987年移居法国,1997年取得法国国籍。2000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并因此成为首位获得该奖的华语作家。直至2010年,他的作品已经被译为36种文字。代表作有小说《灵山》、《一个人的圣经》,戏剧《绝对信号》、《车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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