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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中原:谈现代诗歌

 瀞舒凝兰 2016-08-25

 

  朱中原:谈现代诗歌

 

我个人以为,高行健是比较懂得如何运用汉语尤其是懂得诗歌的当代中文作家。高行健小说《灵山》的开头:“你坐的是长途公共汽车,那破旧的车子,城市里淘汰下来的,在保养的极差的山区公路上,路面到处坑坑洼洼,从早起颠簸了十二个小时,来到这座南方山区的小县城。”这一段音律铿锵,本身就是诗。他用诗律的语言来描写自己来到的这个破旧得极有诗意的南方小城,令人回味。       

 

严格来说,一个不懂得诗歌或运用诗歌语言的作家,不能算是一个合格的纯正的中文作家。这个道理看似很平常、简单,似乎使用汉语者都懂,但其实未必懂。因为,懂得真正的诗歌,必须要懂得汉语。但要懂得真正的汉语,必须研究汉语,懂得汉语音律(我说的音律还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律诗格律,关于律诗格律问题,另论),不通音律而言诗,必是门外汉。音律说穿了其实很简单,就像数学中的加减乘除,但运用起来很难。中国当代的诗歌和诗人非常之多,诗歌流派也非常之多,自认为懂诗者则更多。但不论如何之多,如何之繁,有一点是不可绕过的,那就是诗歌必须是诗而有歌,无歌不成诗,无歌不成音,无音不成律,无律则不能上口,不能吟诵。是故,古之言诗歌者,必以歌在前而诗在后,是谓“歌诗”也。所以古代诗歌必皆有调,无调不成诗。但唐以后,古调渐失,但即使是失,也有新的调诞生,当然,这种新的调,从内涵上来说,已不能与古调相媲美。宋代以后诗词,多为市民化的表达,街头巷尾的歌姬、艺妓皆能吟唱,甚至有些本就是他们编出来的。而唐以前的歌诗,多为配宫廷乐舞,是精英文人才能玩的。不论是精英文人还是民间吟唱,诗歌必须是要吟诵而成,且必是用纯正的汉语吟诵。不能吟诵,再奇葩的语句,再高深的思想,再丰富的形式,也许可以是其他文学形式,但不能为合格的诗。但我们现代人写诗(也包括格律诗),多为默写而成,而非吟诵。     

 

就语言而言,诗歌的本质是简洁。所谓简洁,就是省略了大量西方语言中的虚词、副词和助词,这是中国汉语诗歌的魅力所在。古代韵文中的虚词和助词,如兮、然、且、焉、耶、者等,虽未必有实际意思,但却起着调节音律的作用,而音律又起着句读的作用。不明句读,则不能通古文。而不通音律,则不能明句读。可见,音律、句读之间有着密切的关联。     

 

但现在的问题是,现代汉语(包括诗歌)中引入了大量的虚词、助词和副词,这就使得诗歌语言繁冗化,这与诗歌本质是相悖的。而中国古代和西方古典诗歌,都是吟诵而成。所谓吟诵,就是必须要用纯正的属地语言唱诵出来。是默出还是唱诵出,意义是绝不一样的。但现代诗歌遭遇了两个瓶颈:一是古汉语的衰退,西方语言的渗透,西方拼音文字本身有其优美性,但西方拼音语言是双音节或多音节,如果用到汉语里,就南辕北辙了;二是现代白话取代文言,使得古汉语音律丧失,于是,现代诗歌就成了追逐西方诗歌的一种夹生饭。某种程度上说,我们虽然还在写诗和读诗,但我们已经丢失掉了古老的诗歌传统,即“唱诵”。另外,我们现在的朗诵,是用现代普通话的朗诵,但问题的关键是,现代普通话究竟又有多大内涵?(关于这个问题,我曾做过相关论述,详见拙文《汉语衰败与文学式微》《“普通话”历史》等)一些现代诗人和类诗人们,又想保留汉语,又想寻求西方诗歌语言的现代性,这就形成了一对深刻的矛盾。     

 

正如同不通笔法则无以言法书,不谙汉语音律,则无以言诗。

 

 

 

高行健:你离苍天很近,离人寰甚远

 

你离苍天很近,离人寰甚远


       他写诗,用回归口语的文字,流淌出生命的质朴。


       他作画,笔墨一挥,喧嚣尽散,人语朦胧。他说:“当绘画开始,语言随即消失。”


       在这组高行健的水墨画中,黑与白似乎是更接近孤独的色彩,在单一、静默的水彩中铺展了有色的人间。他以中国传统的艺术形式,将笔尖指向人们独处下的内心。在墨色之中,孤独的背影走向远方,半明半暗,正如他写下的那首诗:“如今,你离苍天很近,离人寰甚远”。

 

 


 

       “黑白是鲜明突出的颜色,在画面上构成了光和影。传统的中国画家,会把墨分成五色,我却是在浓淡不一的墨色里,看出五十种色调变化,所以,单是运用水墨,便足以形成一个色彩丰富的世界。”——高行健

 

      

 

 

 

   

 

 

 

高行健谈诗


 


       我不自认为诗人,尽管诗歌可以说几乎贯串我的创作,从专为舞蹈写的剧目《声声慢变奏》到剧作《周末四重奏》和歌剧《八月雪》,乃至最近的电影诗《美的葬礼》,其文本都是诗篇。这本诗集中收录的五篇主要作品,其一《我说刺蝟》,不如说是一首戏作,我称之为现代歌谣,也因为民间歌谣现时代已经被流行歌曲取代了。其二《逍遥如鸟》,原本是为电影写的,我把我做的这种摆脱叙事结构的电影称为电影诗。其三《夜间行歌》,则是我所谓的舞蹈诗剧,将诗与舞蹈和戏剧表演结合在一起,自创的一种舞台表演样式。二十多年前,我还在中国的时候,曾为旅美的舞蹈家江青女士写过一个这类的舞蹈节目,取材于宋代词人李清照的《声声慢》。这些作品不同戏剧舞蹈便同电影联繫在一起,只有《游神与玄思》算个例外。


       我的诗都回归口语,一听就懂,应该说没有一句要费心琢磨的,哪怕我写的时候一再修改,有的甚至改上若干年。这并非夸张,也因为我对诗歌的语言有种颇为极端的要求,得琅琅上口,甚至可以唱诵,因而首先注重的是语感和语言的乐感。对我来说,语言得出自活人的声音,书写与修辞是随后的事。换句话说,不以文害意,造成语障,这种苛求又来自我对现代汉语的反思。现代汉语的欧化,把西方语言的语法和句法形态不加消化,生硬引入现代中文的行文,往往读来费劲,难以听懂。近三十年来,西方现当代文学和语言学的译介更促使中文进一步欧化。我反其道行之,追求的是现代汉语的通达和流畅。


       我以听觉来梳理笔下的语言,通过朗读,是凡费解的词句一概清除。语言的语感与乐感超乎语法与修辞的范畴,同说这种语言的人活生生的感受密切相关。汉语的四声,平上去入形成的抑扬顿挫,是中文语音语调的基本构成。古汉语主要以四字句行文,《诗经》与《楚辞》正源出于此。之后的五言与七言律诗和词曲的格律同样建立在四声的基础上,进而赋予节奏的变换,更加音韵化。


       白话文为汉语引入大量的双音和多音节词,还有许多外来语译成的新词,再加上西方语言的语法和词法的形态涌入现代汉语,中文语音语调固有的四声似乎忽略了。我的诗则确认四声形成的语调与由此而来的节奏,并诉诸宣叙和咏叹,因而便于出声朗读。我写作的时候时常借鉴音乐,希望诗句富于音韵和节奏感,这也是我的诗在语言上追求的方向。


       二十世纪西方现代诗的大趋势是结束抒情,文艺复兴以来欧洲诗歌的这一深厚的传统已经消失。从法语阿坡里奈尔宣告的超现实主义,到英语爱略特的《荒原》的反抒情,在诗歌创作领域裡确认了现代性这一美学宗旨。诗同歌于是分家,词与诗意也分道扬镳,恰如造型艺术中美的消逝,代之以形式或观念。现如今,这现代性原本作为革新的时代性标志,也已蜕变为空洞的美学教条,而诗意何在?对诗歌创作而言倒是个真问题。


       诚然,中文诗歌自有悠久的传统,又以诗言志和意境说为两大分野。西方的现代诗进入汉语较之白话诗还要再晚几十年。是中学为体还是洋为中用,这类空泛的讨论对现今的中文诗创作应该说丝毫无补。诗人们在自己的创作中自然各有追求。我的诗如果说也有个趋向的话,那就是在这商品拜物教和政治无孔不入的时代,去找寻已经丧失了的诗意,恰如我正准备拍摄的电影诗《美的葬礼》,企图通过对美的哀悼而发出呼唤:回归人性,回到审美,于无意义中寻求含意,通过观审唤醒良知,希冀多少捕捉到诗意的一点踪迹。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于巴黎)

 

 


高行健:游神与玄思(节选)


 


生命之于你

重又变得这般新鲜

还在这人世

纵情尽性

再一番驰骋

莫大的幸运!

死神本当将你收拾

是上帝说且慢

再留他一程

这孽障犹言未尽

不妨由他把话说完

这主太多的头脑

早该清理掉

与阴暗为伍的死神

如是说

上帝毕竟仁慈

放他一马

待他如宠儿

再一次宽容



如今,你离苍天很近

离人寰甚远

方才赢得这份清明

啊,偌大的自在!

你俯视人世

芸芸众生

纷纷扰扰

一片混沌

窜来窜去

全然不知

那隐形的大手

时不时暗中拨弄



井圈

无限幽深

上帝

就坐在里面

闭目养神

你我都看不见



生命是个奇迹

你来到人世

纯属偶然

你其实

不如一根草

是否过得了今冬

只有天知道

那草明春

照样风中飘摇

你如此渺小

还不如尘埃

限期到了

便一笔勾销

可尘埃呢

去而复来

总也抹不掉

生命来得偶然

去也偶然

灵魂的消散

比尘埃还快

尘土与生命

原本分不清

升华与还原

无所谓终极

你便是一个

不可言说的奇迹



一颗骷髅

两个黑洞

残缺的下巴

不再说话

一副散架的骨骼

如同干枯的树杈



只要退后一步

便可以审视

那颗头颅

尽管取下

尽兴把玩

等腻味了

不妨再安上



真理不可说

说出的都不是

知道了就好

不知道的

可不由他去了

譬如说

人不免一死

谁听了不是耸肩

就撇嘴一笑

到笑不了的时候

也就验证了



要知道

你好不容易从泥沼爬出来

何必去清理身后那摊污泥

且让烂泥归泥沼

身后的呱噪去鼓噪

只要生命未到尽头

尽管一步一步

走自己的路



你不妨再造

一个失重的自然

心中的伊甸园

可以任你优游

由你尽兴



须知

自言自语

乃语言的宗旨

而游思随想

恰是诗的本意


高行健

高行健(1940- ),法籍华裔剧作家、小说家、翻译家、画家、导演、评论家。高行健祖籍江苏泰州,1940年生于江西赣州。1962年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大学法语专业,1987年移居法国,1997年取得法国国籍。2000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并因此成为首位获得该奖的华语作家。直至2010年,他的作品已经被译为36种文字。代表作有小说《灵山》、《一个人的圣经》,戏剧《绝对信号》、《车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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