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流星花园小区第二次业主大会 会议决议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本区域业主大会成立工作方 案,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8月8日,本区域筹备组采用书面征求意见方式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全体业主就有关事项进行了表决。 应 参加大会业主4227人,总建筑面积514049.14平方米(其中业主专有面积500984.44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3064.7平方米);实 际参加大会业主2396人,代表投票权数2396票,占57%,对应业主专有面积280228.1平方米,占业主专有总面积的 56 %,超过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的1/2,会议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业主大会决议对全体业主有效。 依据法律规定,经参会业主所持投票权“2114”票及“257024.57㎡”(业主专有面积250492.22㎡)双过半原则,2015年度第二次业主大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大会表决同意终止原物业“北京新龙天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事实服务关系。 正式确定从遴选入围企业中选定「北京龙城兴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新物业,授权业委会于本结果发布30日内与之签署合同,采取酬金制,收费标准不变,执行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三级标准。 二、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两名,名单及简历如下:
三、大会表决同意修订《管理规约》和《议事规则》。 四、大会表决同意办理业主一卡通。 五、大会表决同意恢复社区配套会所。 六、大会表决同意授权业委会代表业主维权诉讼。 后附2015年8月9日《2015年流星花园小区业主大会表决结果》
北京市昌平区流星花园小区第二次业主大会 2015年8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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