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槐城律师】的原创文章,作者:于文婷。欢迎分享转发,期待交流沟通,转载请注明作者及来源。 (01) 目前有很多人是第一次买房,所以关注的重点往往是价格、学区、交通、配套等,直接与后期居住质量挂钩的物业反而成了可有可无的因素,而往往居住之后会与物业产生各种矛盾,于是各种业主拒交物业费等新闻不断上榜。 (02) 物业公司物业服务不到位,楼道卫生得不到清理,能否成为业主拒交物业费的正当理由呢? 2005年9月22日,刘某购买了某花园小区的商品房一套。刘某住进该小区后,认为物业公司未提供楼道保洁服务,物业服务不到位,便自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未交纳物业费。 物业公司曾多次向刘某催缴,但刘某均拒绝向其交纳。多次协商无果后,物业公司将刘某诉至法院。结果法院支持了物业公司要求刘某支付拖欠的物业费的诉讼请求。 因此,通过上述典型案例,只要物业公司按照物业合同提供了物业服务,即使服务有不到位的地方,业主仍需交纳物业费。 但业主可以根据物业合同的规定与物业公司协商或者向业主委员会提出解聘物业公司,甚至是起诉物业公司违约。 (03) 只有下列情形可拒交物业费: 1、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交纳; 2、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 3、提供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 4、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业主未收房之前就交纳物业费,可坚决予以拒绝; 5、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交纳; 6、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 7、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8、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 ,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不交纳。 关注【槐城律师】微信公众号 随时随地了解法律常识 为您提供生活、工作和身边的法律解决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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