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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巴迪欧《德勒兹的事件》

 执卷绨素 2016-09-03
德勒兹的事件
  本文选自《世界的逻辑》第五卷第二部分?
  在他的蛰伏期里,德勒兹一直向萨特致敬,认为萨特是唤醒了三四十年代法国哲学的人物。他认为这一切开始于1937年的一篇文章《自我的超越性》。为什么?因为在这篇文章中,萨特提出了某种观念——我引用德勒兹的话来说——“一种非人格的超验领域,既没有形成综合的人格意识,也没有形成主观上同一性,即主体。相反,它总是被建构的。”我特别喜欢引用德勒兹的这个评论,因为非人格的超验领域决定着我的大逻辑的总体,在那里,直到每一个专业上的细节,它作为表象的逻辑或世界的逻辑实现的。
  德勒兹也注意到,萨特并没有彻底思考清楚他的这种观念的所有结果,因为他仍然将这个非人格的领域关联于自我意识。这是绝对正确的。我们可以换一种说法:萨特仍然关系的是超验的自我统一性的问题。他并没有为主体提供暴露在纯粹大外部(Dehors)的机会。这个大外部的一个名称就是“事件”。这就是为什么思想全身心地奉献于它,并从它那里获取力量的事件,在萨特之后,成为绝大多数当代哲学家的共同术语。除了对意识现象学的批判之外,二十世纪,在真理程序上,在四个相互重叠的主体不断的冲击下,让我们获得了事件一词:即政治上的革命;爱上的情欲解放;艺术上的行为表演,科学上的认识论的断裂。在哲学上,我们在维特根斯坦【“世界就是它所是的样子”】和海德格尔【作为即将来临之存在(être-en-venue)的存在,本有(Ereignis)】那里也可以察觉到它。
  法文版《意义的逻辑》封面
  如同事件一词在我的工作中一样,这个观念对于德勒兹也是一个核心观念。但我们俩截然对立!我们俩对立的好处是,这揭示了这个观念原本就不清楚。实际上,这个观念包含了一个结构性的层面【中断,额余项的表象】,以及一个涉及到生命历史的层面【生成的汇集,作为即将来临之自我的存在,许诺】。在第一种意义上,事件是从大写的一之中释放出来的,这就是对空和纯粹无意义的分离和设定。在第二种意义上,它是大写的一的展开,是组成、大数量的凝结,意义【或逻辑】的结晶。《意义的逻辑》(Logiquedusens)就是德勒兹费尽心血来解释他的事件概念的著作。他在解释时,是斯多葛主义的同路人。这设定了一个基调:“事件”必须遵从大全的规则,正是从大全的规则中,斯多葛主义设定了他们的地标。在“事件”和“命运”之间,那里必然存在着主观上的相互关系。我们将从《意义的逻辑》中提炼出德勒兹的四个事件公理:
  公理1:“无限制的生成成为了事件本身”
  事件就是大写的一的永恒真理,即无限的生命力量在本体论上的实现。这绝不意味着,一个空,或者一个惊奇,脱离于其生成的东西。相反,它是生命连续性,它的不断强化的凝聚物。事件也是大写的一对一系列相关的多元的馈赠。我们可以提出如下表达:在生成中,事件验证了大写的一,而诸生成物不过是大写的一的表达。这就是为什么在生成的无限制的特征和事件的奇点之间没有矛盾的原因。事件内在地展现出生成中的大写的一,是它让大写的一得以生成。事件就是生成的生成:是【无限制的】生成的生成【大写的一】。
  公理2:“事件总是刚发生过的东西,将会发生的东西,但绝不是正在发生的东西。”
  事件是过去和未来的综合。事实上,作为在生成中对大写的一的表达,作为过去的一个维度,其未来与之永恒同一。对于德勒兹也对于柏格森而言,时间的本体论并不承认任何分离的形象。此外,事件不可能在过去和未来之间,不可能在一个世界的终结和另一个世界的开启之间。相反,它是侵蚀和关联:它实现的是大写潜在性(Virtualité)的不可分割的连续统(continu)。它展现的是过程的统一性,即将一会之后和一会之前统一起来。它并非“正在发生中的事情”,“正在进行中的事情”,而是它的发生,是业已发生和将会发生。事件谈及的是时间的存在,或者作为存在的连续和永恒样态的时间,它在时间中并没有任何区分,它也不会在两个时间段中置入任何中断。“事件”并不认为现在既是过程,又是分裂,这是生成的运行悖论。它可以以两种方式运行:没有现在【时间是被再现的,它是与过去和未来共同在场的积极的内在性】;一切都是现在【事件是作为时间本质的活生生的或混沌的永恒统一体】。
  公理3:“事件的本质不过是身体的行为与激情。但是事件是它们的结果。”
  作为生成的生成,或者间断性的永恒统一体,事件强化了身体,凝聚了它们建构性的多元。因此,它既不与那些身体的行为和激情是同一种类型,也不能位于它们之上。事件等同于它所影响的身体,但绝不会超越发生在身体上或身体所做的事情。因此,我们也不可能说事件【在本体论上】不同于身体。作为结果,事件是身体行动和激情的微分算子(différenciant)。如果没有生成的话,那么内在于生成中的大写的一是什么?要么是差异,要么是大写关系【另一个德勒兹的词汇】。但是生成并不是一个观念,它是生成物所生成的东西。这样,事件影响着身体,因为它们所做的或所支撑的就是一种公开的综合。这就是在它们之中大写的一的降临,作为不同的本质【潜在而并非实在】和同质性的结果【没有事件,大写的一就什么也不是】。这意味着我们可以给出如下表达:“事件与生成是同外延的(coextensif)”。
  我们应该将生命事件视为无器官的身体:它的本质并非鲜活器官的生命,而只能展示和理解为这些器官组织的行为和激情的结果。
  公理4:“生命是由同一个单一大写事件组成的,尽管它的发生多种多样。”
  这里的难点是不要将大写的一解释为生命展开的浓缩式的表达。对于这一点,前三个公理非常清楚。难点在于理解“组成”(composée)一词。事件组成了一个生命,这有点像音乐作曲一样,是由其主题组织起来的。事件并不是一个生命发生了什么,而是在发生的事情中是什么,或者说在发生的事情中发生了什么。于是,只可能有一个大写事件。在分散的生命的物质之中,大写事件就是同一性的永久轮回,同一性的无差分的力量:“强有力的武器管的生命”。当其降临在任意多元之上时,大写事件将它们组成为它们所是的大写的一,在潜在的无限变化中展现出这种独一无二的组成。
  德勒兹用这四个公理,澄清了他对那个不清不楚的事件的概括:他为命运而做出决断。事件并不是从一种事态过渡到另一事态偶然发生的过程。它是所有生成物的大写的一的结果的内在记号。在生成中的多那里,在那些作为鲜活性的多元的诸多之间,事件就是就是大写的一的命运。
  我们现在足以逆转这些公理——在这里,正如我在第二卷中那样,“逆转”就是让否定表象出来——对于我所谓的“事件”,得出一些相对不错的公理:按照最大强度值表象出来的位,它同样有能力让表象中的那些迄今为止它自己特有的非实存绝对地表象出来。
  公理1:事件并不是生成的生命连续体或者是内在的强化的聚集。它与生成并不同外延。相反,它让世界上的一个对象,通过该对象的自我表象来纯粹地切断其生成,但它也是通过突发事物的痕迹来补充表象:旧的非实存如今变成了一个强有力的实存。
  相对于世界上生成的连续统而言,那里既有空缺【如若不打破存在的数学的存在法则和表象的逻辑法则,空就不可能自我表象出来】,也有溢出【不可能突然出现最大的实存强度值】。“事件”命名了这个空缺和溢出的和合取。
  公理2:事件不可能是过去不可分割地向未来的侵蚀,或者永恒地经历着的未来。相反,它就是一个分离性的刹那间,一个非时间性的瞬间,它将对象【位】之前的状态与随后的状态区分开来。我们可以说,事件是从一个时间中萃取出另一个时间的可能。另一个时间,它的物质层面包络了事件的所有结果,保留了新的现在的名字。事件既不是过去,也不是未来。它为我们展现的就是现在。
  公理3:事件不可能是身体行为和激情的结果,也不可能在种类上区别与这些行为和激情。相反,一个适于新的当下的鲜活身体,就是事件的结果,我们会在第七卷中来详细说明这一点。我们必须逆转德勒兹,在这个意义上,他跟随着尼采的步伐,试图逆转柏拉图。并不是诸多的行为和激情,被综合在作为内在性结果的事件之中。是事件性的大写的一的潮流,吸引了多元,并将它们构筑为主体化的身体。这就是事件的痕迹,它本身可以合体于新的当下,很明显,它与这个身体的行为的本质是一样的。
  在一般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德勒兹认为大写的一是本体论的前提【混沌、大写的一-大全(l’Un-Tout)、大写生命(Vie)】,是事件性的结果,然而我认为大写的一在本体论上并不存在【多就是“无-一”(sans-Un)】,它与真理相关,在这个意义上,它是事件性的原则,而完全不是后果。我不可能接受这种观念,即事件“仅仅就是后果”,在这一点上,德勒兹称之为“事件-后果”。这并不是因为它们是原因,或者更糟糕的说法,即它们是“本质”。它们是行为、施动者(actant)、真理【位】的物质性原理。对于德勒兹来说,事件是生命生成的内在结果。对我而言,事件就是生成的例外或者大写真理的内在原理。
  公理4:不可能有单一事件的组成。相反多的事件-位往往是对世界的解构。
  正是时间的分割一样,事件也区分与其他事件。真理是多,也是多样的。它们是世界的例外,而不是让各个世界之间彼此和谐的大写的一。而他却否认这一点,正如他在对有分歧的系列和诸世界不可能彼此共存的观念的争辩时一样,他经常会采用莱布尼茨的和谐原则。永恒而唯一的大写事件,就是生命的诸多元素在此汇集起来的点。一旦超越了让各种分歧的系列和多种多样的多元得以事件的“混沌世界”(chaosmos),“除了大写事件,那个唯一事件,即所有对立事物的单一事件(Eventumtantum)之外,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持存,它通过自己的间距与自身进行沟通交流,通过所有的它自己的析离来达到和谐。”好吧,这个“和谐”我们不感兴趣。我承认,通过表象上的位切断生成,很阴暗,也很不和谐,无论在其自身中【作为持存的孤独】,还是在其他生成物之中【作为对对立面的吸纳】,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带来和谐——或者不和谐。那里没有,也不可能有“其他所有片段和碎片组成的唯一大写事件”。事件所带来的一个真理就是,它预设了那里没有大写的一,预设了它偶然性的散布。
  利奥塔或许会说,这种论证等于是一个歧异(différend)。因为他涉及到“事件”一词的基本语言学关联:在德勒兹那里是意义,在我这里是真理。德勒兹的表达是不可逆的:“事件,也就是说,意义”。他的书从一开始,就生造了一个对我来说像是怪物式的合成词:“意义-事件”。顺便来说,这让他极其靠近他所希望的语言转向和当代智术的伟大进程。为了说明事件就是意义的痕迹,他完全将事件推向了语言一边。看看这句话:“事件就是意义本身。事件在根本上属于语言,它与语言有一种本质上的关联。”我们必须详细考察一下这种类型以及其他类型的陈述所产生的极其反动的结果,例如:“【事件】就是在所发生的事情中向我们指意的纯粹表达。”这种观念开始包含了对所有事物的审美化,即所谓“诸众”(multitudes)的表达政治学,在其中,这位大师紧凑的思想在今天烟消云散了。正如在世界的超验中的具体化的功能失调一样,事件并不拥有一丁点意义,它也不是意义。它仅仅作为一个痕迹的事实,并不能保证它必须要转向语言一边。事件仅仅只是开启了一个结果的空间,在那里,真理的身体得以组成。正如拉康所理解的那样,真实的点是无意义地言说,它与语言唯一的关系就是在语言上打洞。这个洞不可能被言说超验法则上可说的东西来填补。
  像所有坚持生命连续性的哲学家一样,德勒兹不可能认为在意义、表象的超验法则,以及作为例外的真理之间存在着裂缝。有时候,他甚至直接将两个词等同起来。他曾经写信给我,说他“完全不需要”真理范畴。他完全正确。意义足以作为真理的名字。但是这个等式也导致了有悖常理的后果。生命主义的逻辑,他们将所有多元的实在化都从属于潜在的大写的一-大全的法则,也不可能意识到他的学说的宗教性特征,即事件就是意义,正如德勒兹所宣称的那样,它们拥有“一个永恒真理”。如果愿意实际上拥有一个永恒真理,那么上帝存在,因为他就是意义的真理。德勒兹的事件观念从头到尾都让他跟随着斯宾诺莎,斯宾诺莎被选为“哲学上的基督”,将诸生成物所映射的唯一大写事件命名为“上帝”。拉康也注意到,如果你们将所发生的事情诉诸于意义,那么你们就走向了主观上对宗教的巩固,因为正如他写道:“宗教的稳定性来源于意义往往是宗教性的这一事实。”
  唯有在德勒兹的那些使徒忙于在不羁的资本中祝福着它建构性的反面,即大众的“创造力”时,其潜在的宗教性特征才会变得各位明显。这些使徒相信,在西雅图和热亚那的反全球化示威中,当一些闲散的年轻人以自己的方式参加罪恶的金融峰会时,他们会看到【也就是你们所谓的看到】,“生命形式”(formesdeVie)的共产主义在大地上再次降临(Parousie)。一旦德勒兹涉及政治,他就会怀疑他自己的架构,我相信,他也会嘲笑自己所有这些夸夸其谈的外衣。还有,在其他人面前,已经概括出思想的多种程序中的事件的位置,德勒兹不得不将这个位置还原为他所谓的“与同一个大写事件沟通的理想奇点”。如果用“奇点”一词是必须的,那么其中的其他词语就是可疑的。如果它不能掩盖住事件的真实,那么“理想”就可以等于“永恒”。如果由于超验上的连续性发生断裂直接导致所有的沟通发生中断,它也不会因此陷入困境,那么“沟通”也以等于是“普遍”。我们已经说过,为什么“同一个”是误解:它将事件对身体影响的大写的一的后果,变成了生命的大写的一,对事件的吸纳。
  德勒兹十分强调关于“事件”一词的命运所展现出来的哲学论争的本质:“这是一个双重斗争,它既反对教条主义者的对事件与本质的混淆,也反对经验主义者将事件与偶然意外(accident)的混淆。”不用再多说什么了。除此之外,当他认为事件是生成的强化和连续的结果时,德勒兹是一个经验主义者【毕竟他经常宣称自己是经验主义者】。还有,当他重新将事件纳入“无羁的永恒时间(Ai?n),它所坚持与持存的无限”的大写的一之中,在大写潜在的恒常在那里(toujours-là),他倾向于是一个教条主义者。
  与经验主义决裂,就要将事件视为抽离所有经验的东西的降临:在本体论上的未被奠基的东西,以及超验上不连贯的东西。与教条主义决裂,就要让事件摆脱大写的一的支配。为了将其交给灿烂的繁星,就要抽离于大写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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