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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型法官及其养成

 太原老街图书馆 2016-09-04

专家型法官及其养成

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提出,法官员额比例不超过政法专项编制数的39%,意味着法官的入职门槛更高,责任更大,法官的精英化、职业化、专业化是必然趋势。实现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国家法治进程,需要造就一大批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司法经验丰富、审判技能精湛的“高精尖”专家型法官。

创新的思维是养成之力。“法官职业与其他职业的分工某种意义是知识分工。法官职业的本质为运用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审判并作出裁判。”司法知识的形成需要每位法官的亲历和参与,更需要一系列优秀法官个体和杰出法官群体通过发挥生产司法知识的标杆作用来完成。社会经济动态发展,矛盾千姿百态,案情纠纷千变万化,法律不可能及时反映社会复杂的变化,这便是法律的滞后性。在无法可依或法律规定不明确的情况下,法官如何直面争议而非回避问题,妥当裁判而非模糊焦点,克服难题而非隐藏争议,这就需要法官具有广阔的视野、活跃的思维,发扬创新精神。法官的创新,是对法律欠缺的补充和创造,不仅能够解决纠纷,更能推动社会进步、法律的完善。因而,专家型法官要在遵守现行法律精神的基础上,勇于挑战新问题的法律适用,及时捕捉案件信息,不断激发脑海中时刻闪现的灵感,进行理性思辨、分析研究,依据其对法学理论的深厚修养,对法律、对社会立场、对习惯和学理以及对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能作出符合社会规律的判断。

钻研的精神是养成之基。善于阅读,勤于思考,潜心钻研,紧贴实务是专家型法官成长的秘诀与良方。法学原理的谙熟,法的价值领会,法治精神的彰显,一刻都离不开学习。专家型法官要发扬“工匠精神”,既要精钻刑事、民事、商事、诉讼法等实体性、程序性法律及新法新规和司法解释,又要研读国内外优秀判例、优秀调研文章、优秀裁判文书,还要通晓法哲学、法学方法论、裁判方法学等裁判理念,更要有意识地广泛汲取经济、金融、逻辑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各方面的最新知识,善于触类旁通、融会贯通、学以致用。“每一次审判都是法官一次独一无二的创作过程,裁判文书就是法官的作品。” 法官同样需要文学修养、人文情怀,这样写出来的文书才能条理清晰且有可读性,让当事人心服口服。随着庭审直播、文书上网,互联网、智能手机等信息传播载体普及,微信、微博、二维码服务等信息化传播工具广泛使用,专家型法官利用现代网络科技、信息技术与其他法官、当事人沟通交流更是必不可少。

交流合作是养成之道。通过切磋碰撞才能产生思想的火花。专家型法官除了在法庭上辨法析理,做当事人调解工作,裁判文书深入浅出阐释,判后答疑说服当事人等交流方式外,还应“走出去”,来到学校、机关、工厂、社区,通过专题授课、座谈交流等形式,传授司法实务知识。同时,还应建立业务切磋常态交流机制,实现审判经验在交流切磋中被加工提炼、汇聚整合。可以通过举办讲座、专家论证会、学术论文写作辅导等多种方式,与高校专家学者进行理论交流、学术研讨,力争通过科研合作将法学院校的学术优势与法院的司法实务经验紧密结合,既为解决疑难复杂案件打下坚实的学理基础,还应拓展视野眼光,汲取国外法学理论成果中的精华而为审判实务服务。

精湛的技能是养成之本。究其本质司法是一门用法律解决矛盾纠纷的艺术,而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官的目光总是不断地穿梭于价值、规范和事实之间,发现规范、解释规范,甚至还创造规范,使规范既能趋向于应然的价值,又能得以适用于具体的案件事实。要想成为优秀法官,对价值的精准把握、娴熟的法律思维和精湛的司法技能都是不可或缺的,优秀法官会将思维中沉淀着的大量观念、意识和情感的精神要素,内化为自身的思维方式和思维习惯,并充分调动这些精神要素,将法律意图和法律精神有机地个别化,最终凝结为个案的公正处理。英国大法官柯克曾说,法律是一门艺术,它需要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才能掌握,在未达到这一水平之前,任何人都不能从事案件审判工作。逻辑严密的分析,旁征博引的雄辩,文采斐然的文字,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职业精神,无不是专家型法官精湛技能养成的要素。

调研能力是养成之艺。法官是一项尤其需要不断反思和平衡的职业,法官的优秀只能体现在反映其分析判断能力、逻辑推理能力、法律思维和法律适用能力的判决书和学术论著之中。正因为如此,古今中外的优秀法官,诸如柯克、卡多佐、霍姆斯无不著述等身、判词精妙。因而,专家型法官应是生产司法知识的标杆。邹碧华法官所撰写的《合同解释论》《要件审判九步法》《法庭上的心理学》等十余部著作,凝结着其思考、提炼、升华的成果,是专家型法官的典型代表。专家型法官既可以撰写研究学术型论文,借助学术研讨会、审判理论研究会、法学论坛等平台,还可以参与重大精品理论调研课题,紧跟法学理论前沿步伐。即使通过日常审判工作的撰写审理报告、统计分析、情况反映等,都能敏锐地不断发现新问题,分析研判、提出解决思路,争取结合审理疑难复杂案件编写指导案例,力争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人民法院案例选》和各领域《审判指导与参考》,为统一裁判尺度提供参考案例。此外,还应积极争取机会参加国内外高端培训及学术活动,力争更多机会参与重大决策的咨询与论证,总结经验、著书立说,实现法学研究成果的多层次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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