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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编 教义规戒 老君说一百八十戒

 ky1005 2016-09-16

  老君说一百八十戒,又名长存要律百八十戒,简称老君百八十戒、百八十戒,是早期道教的五斗米道的主要戒律,后成为道教授受传承的大戒之一。《太上老君经律》、《要修科仪戒律钞》卷五、《云笈七箓》卷三十九均收有戒律全文。

  道教称一百八十戒是周幽王时代的老君授予干吉的,老君对干吉称:“吾遥从千万亿里观之,诸男女祭酒托老君尊位,贪财好色,擅色自用,更相是非。各谓我心正,言彼非真。利于供养,欲人奉己。憎恶同道,妒贤嫉才,骄恣自大。禁止百姓,当来从我,我道最正,彼非真也,皆不当尔。”于是,老君授戒,命于吉“当善听,记录心中,当为后世作法则”。①老君授戒之说固属虚妄,但是它反映了早期道教出现的种种混乱情况,亟须整顿,于是道门中人凭借老君的神权和祖师的威名,制作道经,宣设戒条,以期清整纲纪,涤除弊端,保存道门势力,巩固道教的社会地位。老君说一百八十戒就是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产生的。

  就“百八十戒”的戒条内容来看,有不少属于一般社会公德,如有关人际关系的:不得多蓄仆妾、不得淫他妇人、不得贩卖奴婢;有关处世原则的:不得盗窃人物、不得破人婚姻事、不得言人阴私;有关爱护自然环境的:不得烧野田山林、不得妄伐树木、不得妄摘草花,等等。另有百余戒多是从教义出发规定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如关于道德信仰的:不得渔猎伤煞众生、不得预人间论议曲直事、常当念清俭法慕清贤鹿食牛饮;关于坚定信仰的:不得轻慢经教、不得向它神鬼礼拜、常当立大意秉志不得杂犯负违三尊教命;关于科仪方术的:不得祠祀鬼神以求侥倖、不得炼毒药著器中、常当勤求长生昼夜勿倦不得懈慢,等等。

  一般认为,最早的道教戒律是老君想尔戒。老君一百八十戒是想尔戒的铺陈和展开,具体化和世俗化。学道之人当先诣师门,“奉受七十二戒、百八十戒”。《正一威仪经》称“不受之者,三界四司考罚尔身,名削善簿,字列罪科。生死父母,不免三涂。受之奉行,诸天称庆,鬼神所宗,七祖生天,身登云宫”。②《陆先生道门科略》也称:“道士不受老君百八十戒,其身无德,则非道士,不得当百姓拜,不可以收治鬼神,其既暗浊,不知道德尊重,则举止轻脱,贱慢法术也”。③据《太极真人敷灵宝斋戒威仪诸经要诀》称,早期道教的“祭酒,当奉行老君百八十戒”,“不受大戒,不得当百姓及弟子礼拜也。受此戒者,心念奉行,今为祭酒之人矣”。④唐代道士张万福则称百八十戒重律,是“男官、女官、正一道士所受”。男、女官就是祭酒。从三归戒、五戒、八戒、无上十戒、初真戒、七十二戒直至老君百八十戒等,“道士诵习,防非止恶,以制六情,进品上仙,远超三界,自浅之深,非无优劣,从凡入圣,各有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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