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传禄(解放军防化学院原政治部主任) 办事是机关干部的重要职能。 原则之一:按法规办事 不论在制定法规方面,还是在执行法规方面,各级机关干部都肩负着重大责任,一定要把按法规办事作为雷打不动的铁律。在办事的过程中,要时时提醒自己,始终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令、单位的规章制度作为工作的基本依据和遵循。不能持随意性态度,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或者搞变通执行;更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行我素,甚至走法规的边缘,钻制度的空子;尤其要警惕“以情代法”“以权代法”等问题的发生,自觉维护法规的尊严,养成按法规办事的良好习惯。 原则之二:按程序办事 程序是工作步骤和层次。程序坚持得好,可以减少矛盾,提高办事效率。按程序办的基本要求有三点:一是不能简化程序。程序规定怎么办就应该怎么办,不能图省劲,把应走的程序省掉了。二是不能增加程序。程序少了不行,程序多了也不行。三是不能乱了程序。谁先谁后,谁左谁右,谁上谁下,一定不能乱,乱了就会出问题。 原则之三:按职责办事 职责,是权力,是义务,是责任。一方面要讲职业道德,谨防“不作为”。不论在哪级机关工作,都要对自己的职责十分清楚,凡是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情,不擅离职守,不上推下卸,不推诿扯皮,认真去做,有所作为,确保“信息不在我手里梗赛,文件不在我手里积压,工作不在我手里耽误,问题不在我手里出现”。再一方面要按级尽责,谨防“乱作为”。也就是说,一级管好一级的事,一级尽好一级的责,不乱插手职责以外的事。不去揽那些不该自己干、干不了、也干不好的事情,对他人放心、放手,不乱插手,一门心思把自己的事情办好。 原则之四:按领导意图办事 这里所说的领导意图,是指领导在布置工作、下达任务、作出指示时的本意或精神实质,希望达到的目标和效果。我们机关干部,无论是决策之前当参谋、提建议,还是决策之后传达实施、抓监督,都必须把领导意图理解准、领会透,使之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就是要有很强的理解力和执行力。力求达到:领导有想法,你要有办法;领导有暗示,你要有意会;领导有突变,你要有应变;领导有疏忽,你要有提醒;领导简单讲,你要周全做;领导有批评,你要有改正。 转载请标注来源:党建网微平台 总监制/徐遥 责编/刘文韬 编辑/郭慧 制作/温婉茹 觉得不错,请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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