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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辅锦绣」机关干部办事六大铁律

 鹰击长空186 2018-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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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是办事的机关,办事是机关干部的必备素质。

工作中经常要办理的各种情况的事情,都需要使各方面的关系能够和谐、顺畅、统一,需要机关干部在工作中不断摸索、积累经验、融会贯通。这样才能担得起重任,受得起重托。

一、大事要统。

对于大事,作为一名机关干部如何来牵头组织协调,形成落实工作的合力?通常情况下可采取会议协调、制度协调、计划协调等方式。

比如:上级考核党委班子,首长把牵头的工作赋予给了某个部门。这时,作为具体负责的同志,就应该在摸清有关事宜的基础上,建议分管首长召开协调会,作出分工,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呈现出“个个张满弓,根根纤绳紧”的局面,从而发挥出个体的全部能量,高标准地抓好落实。

对前期需要协调的工作,诸如汇报材料的撰写、考核方案的拟定、警卫的派遣、食宿的安排、文化活动场所的准备等,牵头部门不能跳“独脚舞”、唱“独台戏”,需要上下联动,多方协调,整体谋划,实现工作上的有效“对接”。

中期工作的协调,诸如:考核组人员组成、出发的时间地点路线、预计到达的时限、迎接人员、汇报地点、工作的展开等,要根据时限及时协调,搞好信息的上请下传,并通告相关人员做好准备,形成信息协调的“宽带网”。俗话说,“编筐编篓,重在收口”。

后期工作协调得如何,也影响和牵动全局。要督促有关人员善始善终做好各项工作,形成“闭合回路”。比如,回收重要材料、传阅转发首长的总体评价、上级反馈的情况等方方面面,都要协调贯彻落实。

对于机关一些经常性、规律性的重要工作,也可采取制度协调的方式来进行。对于预测精确度高,变动幅度小,时间要求不太急的工作,可采取计划协调的方法,比如军事训练、政治教育等,通过制定计划,对工作中的各种因素都作出明确规定,使每个部门、相关人员都按计划要求去抓好落实,实现整体行动的高效、一致、和谐。

二、急事要稳。

所谓的急事,最大的特征就是突发性和时效性强,要求处置果断、快速、准确、稳妥,符合客观实际和上级意图。

处置这类情况

首先要因事而宜。对一些突发性事件,必要时可采取先斩后奏的方法,待正确处理后报告首长。如果“火烧眉毛”还按部就班的请示报告,就可能误事,错过处理事情的最佳时机,对干部来说就是失职。例如,1998年某部出现重大恶性杀人案件,当时的值班参谋惊而不乱,在迅速弄清案情后,立即通知警调连赶赴案发地点,控制势态,保护第一现场。尔后,迅速报告值班首长和有关部门,做到边处置边报告,使部队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争取了工作的主动权,保证了侦破工作的顺利展开。

其次要尽力而为。在日常工作中,常常遇到上级对某一项工作,要求过高过急,正常程序下无法完成的情况。这就要因时而宜,尽自己最大努力,克服困难,尽力完成,达到要求,不能因事急而敷衍了事,应付差事,不讲求质量。

再次要稳妥处置,讲究方法。对规定时限内无法完成的工作,要积极与上级业务部门取得联系,冷静、客观的反映情况,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途径,切不可情绪激动、态度粗暴、硬顶硬撞,把关系闹僵,这是机关干部在协调上下关系中必须注意和把握的。

处理好这些比较急的事情,还有一种实在管用的方法,就是领导协调,借助领导的力量进行协调。我们常说,领导不应事必躬亲,但有些时候,还是领导说话有价量、力度大。特别是在同上级机关、本级机关其他部门、部队、地方的协调时,通过领导协调,可能会更顺利一些。运用这种方法要注意及时向领导汇报情况,把协调的内容、意向、目的说清楚,求得领导的支持。

三、难事要商。

从事机关工作的人员普遍有这么种感受,在协调关系的过程中,领导意见不一致甚至有矛盾时最令人头痛,不少同志感到左右为难,不知如何处置,究竟怎样协调。应该说在一个领导集体里,要想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完全一致是不可能的,出现不一致,有矛盾是正常的。属于认识问题、工作方法问题,尽管也不好处理,但毕竟都是为工作,总有解决协调的办法。属于个人恩怨的问题,协调起来就有一定的难度,弄不好会两头不讨好,得罪领导,影响工作。领导意见不统一,常用的协调办法有:

一要吃透精神,搞好超前协调。要想在领导之前,把情况搞清,方案、建议准备充分,甚至预想到领导可能会有的不同意见及如何解释,尽量把各种因素都考虑、设想进去。以自己的过细工作来争取领导意见统一。

二要把握原则,搞好双向协调。要按照时间先后、职务高低、职责分工的原则,在适当时机通过适当的方式,积极做沟通说服的工作,把领导间的不同意见双向转达、传递,使领导互相了解各自的想法,求得理饵和支持,寻求思想上的同步,达到双方意见的一致。

三要寻求对策,进行“冷处理”。对时间要求并不很急的事,不妨适当拖一拖,放一放,酝酿一段时间再说。当然这需要有承担责任的勇气和不怕领导误解的精神。

机关的同志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综合运用以上方法,多做弥合的工作,统一思想的工作。只要出于公心,对工作认真负责,领导是欢迎的。切忌双方讨好,利用领导,投机取巧,这种恶劣作风不但损害工作,而且反映了个人品质的问题,为正直的机关干部所唾弃。

四、小事要调。

机关日常工作中的小事虽小,但协调处理不好,也会牵动大局、影响大局。俗话说“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礼多人不怪”,

有时你礼貌在先,即使不好协调的事情,别人也多甘当指路人,给你出谋划策。做到这一点对个人来说是非常有益的,特别是对机关干部来讲也是必不可少的。机关人员经常要与打字室、小车班、炊事班的战士打交道。打印文件,出车办事,分菜打饭,是他们的职责,按说应该坚决执行。但是如果你平时与他们交往很少,说话办事态度比较生硬,或者他们找你帮忙时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相互之间没有建立起融洽信任的关系,那么打印材料可能要慢一些,要车可能要困难一些,饭菜的质量标准可能要低一些,即使提供服务,也难以是高质量的。相反,如果你平常很尊重他们,平等对待他们,对他们提出的问题和困难,积极想办法帮助解决,就会赢得他们的尊重和支持,你交办的事情就可能痛快的多,有时他还会积极地创造条件帮助你完成任务。

因此,类似这样的小事不能“小视”。作为机关干部不管是对上、对下,还是同事之间,都应该保持“礼尚往来”,说话办事,注意分寸和场合,不要不拘小节,有意和无意伤害同志间的感情。同时,在协调关系时,要装得下五颜六色的事情,容得下各种各样的人,主动协调好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的关系,加强交流,努力使自己得意时有人举杯,失意时有人开导;发生失误有人教,出现漏洞时有人补。靠良好的人际关系,达到有效工作。

五、杂事要细。

毛泽东同志说:“干工作要学会‘弹钢琴’,要善于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领会吃透这一精神实质,对机关工作人员来讲尤为重要。因为机关工作千头万绪,琐事繁事比较多,协调贯穿于工作的方方面面。

如果抓不住主要矛盾。理不出头绪,做不到精中有细,眉毛胡子一把抓,就可能陷入事务性工作中,甚至会给工作带来一些负面效应,影响工作落实的质量。

比如,协调上级派出的工作组、报告团等事宜,在细致、全面、充分的做好衣、食、住、行等准备的同时,也要关注一下人员的组成情况,尤其是有没有女同志。对这种问题的处理,也是经常被人所忽视的。还有一些事情,考虑不周全、协调不好,也会给自己丢分。某部一个干事陪同首长下部队,对于人员协调、工作部署、车辆派遣、文件材料以及怎样开展工作等诸多事宜,都进行了认真准备,但事先却没有了解出行路线及路况,带车行进过程中,因主观臆断,凭想当然选路,结果陷入“迷魂阵”,走了半个小时,没有走上正路,首长问:“你知不知道路”?这个干事答道,“我不太熟悉”。结果首长说你下去熟悉道路吧,他刚一下车,首长就带车走了。

所有这些都要求机关干部在办事过程中,要善于抓住关键,尽可能心细如丝,想得周全一些,想得细一些,问题找的准一些,使每个重要环节都不疏忽。

六、特事要圆。

作为机关干部,有些工作的协调是业务范围之内的事情,有些则超出自己的职责范围。

比如,领导有时交办的某些公私兼顾的事情或纯粹的私事,有些可以去办,有些则因涉及到原则问题,不能办。但碍于领导情面,不办又不好,因而感到左右为难,不好把握。对待这种有违背原则之嫌的特殊事情,既不能完全应承,也不能一概回绝,不给领导台阶下。正确的方法应该是认真思考一下,看看事情的性质与原则要求的距离有多大,不违背大的原则,可以适当变通照顾一下的,应提供一点方便,即使出了问题,也应由自己承担责任,不记在领导的帐上。如果属于显然违犯政策规定的事情,应委婉地提醒领导,不能办这样的事情,否则,既于工作和部队建设不利,也会影响自身的形象和威信,甚至会犯错误。从而主动放弃这种打算。如果首长一时不理解,甚至对你有看法,也不可迁就,更不能投其所好。即使由此遭到非议或“穿小鞋”,也应刚直不阿,坚持原则,有一点无私无畏的牺牲精神。时间一长,领导自会有正确的看法。这一点是一个称职的机关干部所不可缺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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