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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实施GMP中如何把好核心记录关?

 攀登者anly 2016-09-20

兽药GMP是国际通行的兽药生产、质量管理制度和基本准则,也是兽药产品进入国际贸易的通行证。兽药生产企业实行GMP管理,根本的目的在于确保兽药产品质量,这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畜牧业发展的大事,这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根据农业部《第202号公告》规定,到2005年底,兽药生产企业只有达到兽药GMP标准才准许继续生产。我省有100多家兽药生产企业,中小规模的约占70%。目前,一批有实力的大型兽药企业已通过兽药GMP论证。中小兽药生产企业必须认清形势,增强紧迫感,对本企业实施兽药GMP管理所具有的条件和能力要有清醒的认识,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脚踏实地地实施兽药GMP的改造工作。

实施GMP,厂房设计、生产布局、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等硬件的要求较高,同时各种管理文件、操作技术规程等标准的制定与执行,及人员培训、生产管理、质量管理、运作验证要求等方面也要求系统、全面。我省17家兽药企业在实施GMP过程中,在有关GMP的标准、要求、方法和步骤上积累了诸多的经验,现就核心文件记录中易出现的问题提出,供正在进行或将实施GMP改造的兽药生产企业参考,避免犯不必要的错误,以推动我省兽药生产企业实施GMP的进程,促进整个兽药行业向着高标准、高质量方向发展。

一、 核心记录

1、培训资料(培训计划、培训教材,包括一般培训和岗位培训、培训实施情况汇总、个人培训记录、考卷、上岗证等,培训内容应对象不同而不同)

2、洁净室(微生物、尘埃粒子)监测报告;

3、纯化水、注射用水系统运行记录、清洗记录、水质监测报告。对饮用水的检测,可以用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水质定期检测报告。

4、温湿度记录、通风设施使用记录。

5、计量台帐、合格证。

6、进口兽用原料口岸兽药监察所检验报告。

7、不合格品台帐、处理审批记录、销毁记录等。

8、毒、麻、精兽药,领用审批单,并进行帐、物核对。

9、标签、说明书备案件与实样的核对。

10、     验证小组人员名单及分工、验证总的实施计划。

11、     空气净化系统、工艺用水系统、生产工艺、设备清洗的验证方案及报告。

12、     关键设备的验证方案及报告。

13、     批生产记录。

14、     批检验记录。

以上14项涉及到的记录为核心。另外如供应商审计档案、设备档案等也十分重要。而其中批生产记录和批检验记录又是重中之重。这两个记录直接反应出企业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的水平;从验收的角度来说,往往从一个问题引出一系列的问题,所以验收前,必须进行的审核、核对工作。

二、经常出现的记录问题

(一)物料管理——相关记录:领料单、仓库分类帐、货位卡、化验报告、检验记录、生产指令和包装指令等。核对内容:品名、数量、批号、进厂日期、取样日期、报告日期、进厂编号、化验单号等。经常出现的问题:

1)        没有出报告,已经投料;没有进行中间体检验就包装;大宗辅料的存放没有按分批存放;

2)   领用最新一批物料,违反先进先出的原则。(有新进批号)

3)   生产批号与进厂编号相矛盾。就涉及供应商违规操作、入库验收不规范、QA监控不到位等问题。可能会检查:供应商审计档案、有关人员培训记录等。

4)   取样日期与进厂日期矛盾,至少说明取样证是后补的。

5)   取样日期与报告日期矛盾,也反应了数据真实性的问题。

6)   化验单号、物料编号对不上,可能导致整个追溯系统出问题。

7)   做了大量的供应商审计工作,但仍然发现在库物料,没有进行供应商审计。(没有执行先审后进的原则)

8)   使用物料超过规定的有效期,但拿不出复检的报告。

9)   品名或规格与工艺规程对不上,如:要求兽药标准,执行其它标准。

10) 投料量与工艺规程有出入,如实际称量问题,工艺变更等。

11) 工序间进行物料交接时发生错漏,或因计算方法不同导致数据矛盾等。

12) 有降级使用的物料及规定,但没有降级使用审批报告,或都降级使用的批准理由不充分,原则上药品是不能降级使用的。

总之,审核批记录中,物料涉及到的问题是最多的,涉及部门广泛,应高度重视。

(二)生产管理——工艺规程、批生产记录等,其核对内容重点是工艺控制参数,包括:时间、温度、压力、搅拌速度、真空度等。经常出现的问题:

1)        出现收率过高或过低而未做分析说明,多个批生产记录检查中发现。

2)   成品取样数量与规定不符。进行稳定性试验的批次,取样数量与其它批次相同。

3)   重点留样不明确或没有相应的留样记录或有的干脆未作规定。

4)   对规模较大的企业,总厂生产的原料不做检验或未经任何审查。

5)   原料药生产,未建产批号相关表(或类似记录),导致无法追溯。

6)   辅料的种类、含量与工艺不符。(与新药申报资料不符)

7)   可利用物料加入批制造,但加人的数量、批号不清楚或没有表明加入那一步骤。

8)   颗粒烘干,工艺规定以含水量作为依据,实际干燥4个小时就收料。

9)   秤量纪录未见详细操作。如应进行两次秤量的只记录了总数,要先除容器重量的,只记录了净重。

10) 批量不固定,未针对不同之批量分别制订SOP

11) 中间体检测结果出来前,已进行包装。

12) 同时使用两批原料,未分别注明使用量。

13) 无菌过滤前未进行起泡点试验。

14) 废旧标签的处理未作明确的登记和销毁记录。

(三)质量管理——质量标准、检验规程、检验记录。经常存在的问题:

1)        质量标准分类概念不清,对法定标准、内控标准、出口标准等,内容、目的和用途不明确。

2)   原料留样数量没有明确规定。

3)   检验记录计算五花八门,既缺乏严肃性更谈不上规范化。

4)   标准品、对照品、滴定液、标准液和检定菌建有台帐,但不规范。

5)   重点留样与一般留样台帐最好分开,便于管理。

6)   检定菌的传代记录要完整可追溯。

(四)规范文件。

1)        文件编制和摘录时没有仔细核对,出现错误百出现象,如引用人药标准;应当建立标准的形式出现;

2)   文件的发放没有直接发放到需要验收的车间(有多个生产车间的企业)

3)   文件前后不一致,导致矛盾性结果或可操作性上的不一致。

人药厂兼生产兽药的因核对不足,常出现这类不该出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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