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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者说】乔焕然:律师传承| iCourt

 法学小笨笨 201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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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者与目的地同样重要

【话题】律师传承

【时间】1月29日21:00-22:00

【话题参与人】iCourt第二届美国行私董会嘉宾

寄语: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非常感谢李主任那个分享,我自己听了感觉也是受益匪浅。因为在云南,虽然是祖国的边陲,但是从技术化的角度来讲,从律师事务所知识管理的步伐来讲,丝毫没有落后于我们的一线城市,而且令我非常惊讶的是,已经开始了对于最先进的印象笔记以及钉钉这种工具的完善地应用。实际上我自己在管理团队过程中也是使用这两种工具。

这些工具实际上是说明我自己认为适应了一个时代。这个时代可能叫做移动互联网?但是它大的背景叫信息时代。这个时代我总认为信息本身将来不会那么值钱。

譬如说,我们的甲骨文时代刻到骨头上,后来金文,后来竹简,后来造纸,印刷术等等。电子时代的那些技术,我相信是把我们这种知识聚拢在一起,并且形成防火墙的最为有力的一种工具。所以说也是我们自己律师事务所传承的一种纽带,一种十分关键的要素,从这个意义上讲,实际上李主任今天讨论的话题已经是我要分享的这个话题的一部分。

我自己其实最想跟大家share的一个话题就是:“事务所的传承问题或者叫做合伙人与律师的传承问题。”这个问题其实在律师事务所的发展过程中非常大,它的重要性不亚于合伙人彼此之间的合伙之道。

也就是说一个律师事务所能否带起一直能够招之即来、打之必胜的这只钢铁的部队,实际上是取决于它的内部彼此之间的传承关系的,角色就分配在合伙人与律师之间。


 我自己通过这些年代team的感觉呢,有一点感慨。就是我发现这种师承关系,应该讲之前不会变,现在不会变,以后即便再有一种比云计算更加高级的技术层面,那么底层的这种传承关系仍然不会变。说白了就是一种类似于父子传承、母子哺乳的关系,这种关系,如果不建立的话,律师事务所是没有办法把文化,把这种脉络的东西得以延续了。


那么怎么来延续呢?怎么来进行传承呢?我个人认为合伙人应该给律师提供三个层面上的传承。

 第一个层面是物质上的一种待遇。这种待遇我个人给我的team的一种文化或者是一种我认为的应该合理的模式是:要让他过上体面的生活,至少跟他的同学在茶余饭后,在谈话的时候,能够内心里面他是从容而且甚至是骄傲的。我给我的team的基本的待遇是:如果一个国内的本科毕业生,没有到过国外,那么他的起薪应该是人民币一万元。 

光光有了这个起薪还不够,他必须到国外一流法学院去深造。所以2015年,今年我有一位徒弟,他会到哈佛法学院去。所有的学费,之前我要承担他的一半,回来以后拿到美国的律师资格以后,我会给他报销另外一半。这样的话你会发现,这些人就跟铁打的一样,他会死心塌地的跟着你,甚至就像古代的军队一样,战无不胜的那些军队总是岳家军、戚家军,带着一些所谓的一种纽带关系的军队,而不像这个乌合之众。

所以这一点非常重要。如果他是从海外留学归来的,譬如说像王储一样的。OK,那他的起薪就变了,他是两万。但是这两万只是一个基本待遇。只是一个起薪,还有比较丰厚的物质上的保证,比方说他刚刚入职就有一个MacBook Air这样的笔记本电脑等等不一而足。

 所以说,传承的第一要务,其实并不是说,我要去喊口号,不是这样的。传承的第一要务是:爱兵如子,爱自己的徒弟胜过爱自己的儿子。你建立这样一种传承关系的时候,这种基础的时候,你会发现他们发出的能量是惊人呢?也就是说为什么国外的律师事务所,他奉行一个原则,也就是说,花超一流的报酬的成本,请超一流的法学院毕业生,服务超一流的企业客户,是有它的内在逻辑的。 

传承的第二层,这个level,我个人感觉是我们的技能。技能跟知识不一样的,我觉得这两个东西有区别。知识告诉你,这概念是什么?这个法条是什么?这个原理是什么?但技能是什么呢?技能是这个问题它的解决路径应该是什么?原理怎么应用?到实践中这个问题变得错综复杂起来以后,千头万绪中怎么样入手。

我发现年轻律师,他最渴望的其实是有一个层级的,最低层级的就是跟同龄人比起来,OK,我的薪水待遇我可以骄傲。第二就是我自己要达到的和拥有的技能要远远超出我的同龄人。

 所以刚才李主任,他讲的这个云计算工具来推动或者驱动律师事务所管理现代化革新,这个话题引人注目。但是他是从technology技术层面上。那我要讲的是从technique,我们自己技能层面上也要给自己的team的合伙人以一种,我们不能说是精准,但是是要以我们自己切身总结出来的那些经验形成的行之有效的技能传承给他们。这样的话你会发现,他们对我们才有一种什么东西呢?才会有一种他是我师傅,我会认真谦虚的学,这样的努力心态。 

我这里也举些例子。举例来讲,我们每天都在进行合同审查,我相信我们很多的主任也有这样的工作任务。那合同审查这个问题,到底有没有相关的规律?到底有没有相关的业务技能,有没有脉络?譬如说市面上有很多的书,有些律师也写了一些比如说《完美的合同》等等,不过这些拿来的东西能够直接应用到自己的团队吗?

我的做法是:第一,从间接层面上讲,要把这些书籍跟我的team进行share,有读书会,其实我们每个礼拜五,基本上不论是在微信上大家读书,还是聚在一起大家一起读书,一定要有这样的一种知识分享。
 
同样的,这么一个任务,合同审查。我们在通过间接的讨论他山之石的时候,我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地把我之平生所学,没有任何保留的,甚至有启发的告诉他,下一步我认为应运的重点或者探索的重点是哪里?请你告诉我,我们一起来研究,也就是说把它当成partner,跟你共同地做一个科研项目。

举例来讲,我到百度公司总部,到大众点评、美团这是下周一要去,做的一些相关的合同审查课件,实际上就是我之前教我助理的合同审查的技能,之后他自己又新探索出来的特定化类型的合同。

 当他用我所教的技能,这些基本技能探索出特定化类型合同以后,他自己做的这种technique这种探索,进而形成自己的,得以延续老师那种路子再走下去,更进一步的那种知识。这种技能的探索形成以后,他感觉到无比高兴,很有成就感。这个我觉得是更加重要的一点,对传承人而言。
 
我比较感慨的就是:对于这个课题,本身我们在内部讨论的时候,我有一套方法论,有一套技能跟他们讲出来,然后他们会彼此讨论,更进一步的挑出里面的问题或者疑问,因为我告诉他们唯一的问题就是:你必须对我所讲的问题提出质疑,必须的。提出质疑以后你才能继续进步。

那么在最近的,马上的准备两场讲座中的话,我就发现他们各自制定的两套,一套是关于办公室office的租赁,承租方的合同审查的风险要点课件。另外一份系关于我们的海外就是基金如何把外汇进入到中国的合同审查的问题,整理的课件令我耳目一新。

 但是当我去发问,反过来问他们,你们这样做的思路是什么的时候。他们会告诉我,是乔律师您带领我们研究这个课题的一个基础性的,怎么样做这方面合同审查的基本技能。您告诉我们的基本脉络,所以我们在审查过程中能够得以知道路径如何去走,这一点对我们是一个根本性的引领。我在听到这些话语的时候,我感觉我的学生可以独当一面了。 

而这种传承的技能的工具,其实跟李主任一样,一模一样,印象笔记。这个东西比较强大,但是它有它的弊端或者是它的隐忧。我也在有的时候也会担心,他会不会成为第二个谷歌的Gmail。

我们在大约九年前,我曾经跟胡校长共同做过law’s date,主要的那个时候的legal english,就是我们的法律英语。其实那个是有一个重要的云平台,就是Gmail,可是很多人不知道,但Gmail的问题那后来是因为谷歌的问题它就退出去了,这样的话就有这样的风险。

 回到我自己share的topic。我刚才讲了第二层,就是我们的技能。技能你怎样传承给他?我个人感觉观点就一个,很简单,一定要建立哺乳关系,就像母子哺乳一样,你能哺乳他,他必然会反哺给你。 


我是感觉律师事务所唯一的产品就是合格的律师。而且这个合格的律师的前进的方向,一定是合伙人。所以这样的话就引出了我所认为的,传承关系里面第三个重要的方面,一定要传承给他什么呢?足够大的空间。这个空间就是你的parnter地位也一定要做新老交替或者是共享的传承,这种有序的关系和路径。 


很多人都认为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律师事务所有了云计算工具,所以可以技术驱动法律。实际上,我觉得除了这个层面以外,更进一步的、更深一个层次的话,还可以探索缩短一个合伙人的培养时间。

因为我们知道在欧美一流事务所里面,它培养律师的、合伙人的,那是打破脑袋往上钻的。而且长达九年的时间,短的那些律师事务所也需要七年时间,譬如国内的金杜就是七年。但是我自己在做实验,我就要试验能不能在三年的时间里面,利用技术传承工具,也就是软件,能够把知识技能传承给他们,三年就能成功,我认为可以。
 
也就是说,举个例子,之前在传承工具、在媒介上非常难的时候。你会发现它传承的时间和流程也是非常漫长。据说当年,鬼谷子这个人,在教孙膑和庞涓的时候,实际上是经历了很长时间的,N多年过去,这两人才能出山。

因为什么呢?因为那时候的人读的是竹简,甚至是金文,但是现在我们再去看东西的时候,其实都是电子化,而且移动电子化,甚至足不出户就可以把知识意见,只要按照我们的事务所的所累积下来行之有效的,这种legal research或者是各种法律产品,这个研制的流程的规律,那就是非常快的。
 
大家晓得如果一个律师事务所不进行吐故纳新,总是那帮人在把控着事务所的,无论是管理,还是实质上的分红,那么年轻人是看不到希望的。在美国,我们这次可能要去参观SKADDEN。

之前的王储还给大家推荐过,可能大概收到了相关的小礼物。但说实际,我今天跟王储有一个电话沟通,我说这本书的话不推荐为好,推荐了也好,只能说是也好,原因是什么呢?大家看一下这个版本,这个版本其实是二十多年前的,我们如果没记错的话是1993年的,这本书原版我很早就看过,两年以前看过它的中文。
 
大家千万要晓得,那个东西,那本书里面讲的是前信息时代的一家成功律师事务所的范例和经验。但是那个东西已经有一些过时,就是我们讲的时代变迁的问题。里面的精神不变,但是工具已经发生巨大的,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革。

目前的环境的变革里面,我们提供的空间,培养的时间,速度应该加快,时间应该缩短,绝不应该再延续之前的七年、九年的这种像SKADDEN老牌律所的惯例,因为那样的话,它动一动,船大不好掉头,可是我们中小律所完全可以做到三年内,培养出出色的独当一面的合伙人。
 
当培养出合伙人以后,就会引发出另外一个问题,合伙之道。就是合伙人与合伙人之间,你究竟该怎么样测算每个合伙人的当量。这个东西就跟原子弹一样,你到底是多少TNT的当量,你应该进行怎么样的分配模式?

答案的基础,应该讲我认为只有一个,就必须对我们律师事务所每一个律师,他走过的路径,探索创收的业绩,他的文化的价值进行测算,也就是他卖的是时间,在这个测试过程中得到每一位合伙人以及每一个律师的那个点数,也就是他的价值,来进行数字化管理,还是应用我们的软件技术得以进一步的提升。
 
我今天讲的,基本上就讲这么多,我讲的主要是从technique技能层面,主要是从合伙人与我们的律师成长之间的互动关系、传承关系来讲。但是这个问题也好,我们的李主任所讲的technology云计算工具也好。

归根结底,你必须回到一个原点,这个原点就是律师事务所薪酬计算的方式方法以及评估方法。那个是另外一个话题,那么我想先在这里打个伏笔,给大家一个思考的,希望引起大家思考的一个共鸣。
 
因为你会发现,如果不把这个问题解决掉的话,你传承完毕以后,哺乳关系以后,那反哺这种东西它就靠的是道德层面,它没有一个制度层面。

我们不否认伟大的道德能够激发激情以及激发我们自己的良知和义务。但是你没有一个点数制的、科学的,我们自己的、经过测算的这种点数制,真正的合伙制的管理,那它就很可能会不能产生应有的那种效果,而且李主任提到了技术本身,云计算那种技术,也可能达不到应有的效果,我的分享就到这里,谢谢!
 
最后,再预祝大家春节愉快!给大家拜个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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