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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或死?道家与儒家的对话!

 天道酬勤YXJ1 2016-10-06

凡是有生命之物,必有生死。生的开展与死的结束,是任何人都无法逃避的人生实境。然而,人之异于其他生物者,不仅在于人能对其生死作出自主的反应,同时也在于人能对其生死赋予某种意义与价值。此种意义与价值的赋予,虽不能改变由生至死的必然规律,却能够改变人对其自身乃至对他人之生死的反应。意义与价值的赋予,既是出自于人之所为,即会形成因人异的差异。此种差异观点的系统化,就构成了各家各派的生死学。

综观各家各派的生死学,大致可理出两条主要的探究路径与立论角度,一条是「由生观死」,一条是「由死观生」。「由生观死」重在探索人生的意义与价值,借此以确立人在面对死亡时应有的态度与选择;而「由死观生」则重在探索死亡对于人生的影响,借此以确立人在面对生活时应有的态度与选择。

基本上,中国人生死观虽然深受儒家生死学的影响,而重在「由生观死」。但是整体而言,影响中国人之生死观的又不仅是儒家一脉,还包括了有道家、墨家与道、佛两教。

此中,儒家以道德为人生的最高价值,强调人对道德的追求,主张人应为道德而生,为道德而死;道家以自然为人生的根本,强调人对自然的回归,主张人应顺自然而生,顺自然而死;墨家重视鬼神对人类行为的制约功能,强调人对鬼神的敬畏,主张人应遵行天志,为利人而生,为利人而死;道教以成仙为最高境界,强调人对长生的向往,主张人应藉由身心的修练,以达长生不死;佛教则以涅盘为最高境界,强调人对轮回的超脱,主张人应藉由了悟佛理,以断灭生死的执着,达到彻底的清静。

不过,本文不拟作一一论析,而仅欲就儒、道两家的生死学,来探索儒、道两家之论对于当前社会中之生死议题所能提供的因应之道;最后来省思我们在面对「生」与「死」的问题时所应有的选择。

生或死?道家与儒家的对话!

一、儒家的生死学

儒家的思想是以「人」为本位,侧重由「人」观「自然」,故而对因自然规律而成的生死历程,也强调人所赋予的意义与价值。换言之,儒家把人的「生」与「死」都赋予了特定的意义,而使两端都有其价值可循。

1.重生知命

孔子有言:「未知生,焉知死」。人的「生」与「死」虽然是凡人都必然要面对的人生实境,但是能发出此问则必然是在「生」之时。因此,孔子认为人若不能先求知「生」的意义与价值,又如何能循此而推知「死」的意义与价值。人的「生」与「死」既是人生所必经的历程,儒家遂视之为「命」,而言:「生死有命」。「命」既是随人之「生」而得开展,故要探求「命」的意含,就应当先求知「生」。

《易传》视人之「生」始于「太极」,而成于阴阳之互动。随着阴阳互动的周流反复,遂有「生生不息」的自然规律,故言:「生生之谓易」。遵循着如是的自然规律,就有了天地万物的生发,人也因此而得以存在于世。所以,人应当感恩于自然的造化使他拥有了生命,从而得以开展他的人生。

然而,人既是一个具体的存在,必有其具体的来源,那就是人的父母。因着父母的交合,方有了人的形体存在与生命的开展。因此,人不仅应当感恩于自然的造化,也应当感恩于父母的生养。而为人子女者对父母之感恩的具体表现,就是「孝」。故在儒家的道德理论中,「孝」即是最根本的道德。

孟子更进一步的论述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强调为人子女者应当延续父母之恩,使家族血脉得以「生生不息」。循此,不仅是使得中国人视「传宗接代」为人生之当然使命,更使得中国人将家族生命置立于个人生命之上。换言之,中国人深信个人的生命来自于家族,故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的训示提出,强调个人有责任为了家族的存在与延续而珍惜其生命。

生或死?道家与儒家的对话!

2.崇德为仁

儒家虽然重「生」,但是也重「德」。设若生命的价值与道德的价值相冲突时,儒家以道德的价值为优先,强调道德价值高于生命价值,主张牺牲生命以成全道德。

如孔子之言:「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复如孟子之言:「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儒家认为,人的本性虽是来自于自然造化的赋予,但是人的本性又异于其他生物之性,因为人有「仁、义、礼、智」的「善端」,如孟子所言:「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正是因着此内在于人之本性中的「善端」,才使得人的生命具有了独特的意义与价值。因此,董仲舒即言:「人受命乎天也,故超然有以倚。物疢疾莫能为仁义,唯人独能为仁义」,强调人之为「人」而优于万物者,就在乎人所独具的「仁义之性」,故而主张实现「仁性」,才能挺立人之为「人」的意义与价值。换言之,在儒家的观点里,人生的意义与价值就在于实现本性之「仁」,以成就「仁性」的全幅开显,以达臻人之为「人」的完善境界而为「圣人」。

然而儒家也不否认人的个性之中,有道德本性,也有私情人欲,故可为善,亦可为恶。因此,儒家也十分重视礼教对于导正人心以全显德性的影响,故而强调人遵行礼教,排除私情人欲的遮蔽,以实现本然德性,如《礼记·曲礼》中所言:「道德仁义,非礼不成」。

宋明儒者更进而将「天理」、「人性」与「纲常之礼」合为一体,如朱熹之言:「宇宙之间,一理而已。天得之而为天,地得之而为地,而凡生于天地之间者,又各得之以为性。其张之为三纲,其纪之为五常,盖皆此理之流行」,从而视人循纲常之礼以实现人的本然德性,即能达臻「天人合一」的人生极境。因此,宋明儒者认为人在他的人生历程之中,就应当是遵循礼教的轨迹,以实践道德,以成就德性的完满,以达臻「天人合一」之境而为「圣人」。

由此即可看出,儒家藉由「性」与「礼」的结合,不仅为人的生命赋予了道德的意义与崇高的价值,也为人的存在开出了一条明确的人生之道。因此,人若为「道德」而牺牲「生命」,不仅不是对生命价值的否定,反而正是彰显了生命所应有的价值,如荀子所言:「君子…畏患而不避义死」。

儒家认为,人不但应当以「道德」的实现,来看待自己的「生」与「死」,如荀子之言:「礼者,谨于治生死者也。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终也。终始俱善,人道毕矣。故君子敬始而慎终。终始如一,是君子之道,礼义之文也」;同时也应当以「道德」的实践,来对待他人的「生」与「死」,如孔子即言:「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荀子也主张「事生不忠厚、不敬文,谓之野;送死不忠厚、不敬文,谓之瘠。君子贱野而羞瘠,…以敬饰之,使生死终始若一,一足以为人愿,是先王之道,忠臣孝子之极也」。于己于人,都以「道德」为依归,来处理「生」与「死」的问题,就是儒家生死学的核心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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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精神不朽

儒家虽然主张人应该以「道德」为人生的最高价值,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人可以且应该为成就「道德」的实现而牺牲「生命」。但是,若我们再细究其深层的意含,就可以发现这其实是儒家意图使人超越对「死亡」之恐惧的一种表述方式。

儒家即是认为,当人为成就「道德」的实现而牺牲「生命」时,他的形体虽然已死,然而他的精神却因此而得以深植于他人心中,与他人的生命同长同久。所以,此种「死亡」所带来的不是存在的终结,而是转换成另一种形式的存在。只要有人记得他为「道德」而死的行为,他的精神生命就能得以长存。因此,叔孙豹即有「三不朽」之论,而言:「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三不朽」。此中,无论是成就道德典范,或是建立益世功业,乃至于撰述隽永言论,都能使人的精神生命得以超越「死亡」的藩篱而臻「不朽」。

由此而观,儒家在「道德」与「生命」的价值对比中,是以「道德」为优位;而在「物质生命」与「精神生命」的价值对比中,则是以「精神生命」为重。物质生命」指的是人的「肉体」,而此肉体受制于自然规律所限,故有由「生」至「死」的必然历程,非人力所能抗拒与改变。「精神生命」则指的是人的「灵魂」,也是人所能自我掌控的部分。但是儒家所强调的「不朽」,并非是指人的「灵魂不死」,而是指人在其行为中所蕴含的精神意义不会消失。

对于「死后是否仍有灵魂存在」的议题,儒者的见解不一。但是,纵使是仍然相信有鬼神存在的孔子,也强调「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因此,在儒家的观点里,「祭祀」之礼与其说是一种「宗教」行为,不如说是一种「道德」实践。这是因为儒家重视的是「人」而不是「鬼」,是「生」而不是「死」,故孔子即言:「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

所以,「不朽」之论正是儒家对「生」之肯定与对「死」之超越的具体表述。

生或死?道家与儒家的对话!

二、道家的生死学

道家的思想是以「自然」为本位,侧重由「自然」观「人」,故而反对任何加诸于自然现象中的刻意有为,从而也反对儒家所赋予人之「生」与「死」的意义与价值,而主张「回归自然」、「顺应自然」。

1.生死一体

道家认为,人与万物同样是根源于道的流转与气的聚散所成。「道」即是「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的自然规律,「气」则是构成万物之具体存在的原始物质。人与万物既然同样是禀赋了「道」所成之「德」与「气」所成之「形」,所以就无本质的差异,也无孰优孰劣的价值可议,如庄子所言:「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

因此,道家认为人与万物既然同样是「自然」的产物,就应从「自然」的角度来谈论人的「生」与「死」。人既然是因着自然规律所导致的气化运作而有形体之「成」与形体之「毁」,所以人也就必然地要面对因着自然规律而成的「生」与「死」。

如庄子所言:「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人的「生」与「死」既是一气的变化,所以既无特殊的意义,也无特定的价值。纯然只是自然现象中的两种型态而已。人之视人的「生」与「死」有其独特的意义与崇高的价值,乃是出于人的心智所为,非自然的本貌。道家认为,这种对人之「生」与「死」作出意义与价值的诠释,虽能影响人对其「生」与「死」的态度,却不是明智之举,如见庄子之言:「自三代以下者,天下莫不以物易其性矣。小人则以身殉利,士则以身殉名,大夫则以身殉家,圣人则以身殉天下。故此数子者,事业不同,名声异号,其于伤性以身为殉,一也」。

诠释的形成,常关涉到诠释者的认知角度与价值取向。因此,庄子强调「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以俗观之,贵贱不在己」,认为人若能从「道」的角度观照一切,就能平等的看待一切,也就能坦然地包容一切。庄子遂提出了「齐生死」的观点,强调「生也,死之徒;死也,生之始」,「死生为一条」认为人若能平等的观照人的「生」与「死」,就能「安时而处顺」,解脱因「生」与「死」所带来的人生烦恼,而得到心灵的自由。

所以在庄子的观点里,人的「生」与「死」不是问题;人如何看待人的「生」与「死」,才构成了困扰人生的问题。只要能让人了解问题产生的实相,就能帮助人们解消问题的困扰,坦然地接受自然造化的必然规律而无变于心。生或死?道家与儒家的对话!

2.善生善死

若就「气的聚散」来看「人的生死」,则见人的「生」与「死」都是依循自然规律而然,非由人的主观意志所能决定,如庄子所言:「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人之有所不得与,皆物之情也」。

由此可导出两个方向的思考,一是有关「生命自主权」的问题,二是有关「鬼神存在」的问题。在道家的观点里,人是因着自然规律而有「生」,又因着自然规律而至「死」。既然不能决定自己的「生」,也就不应当决定自己的「死」。换言之,道家认为人虽然享有「生命」,但是并不享有「生命」的「自主权」,所以反对以人为的方式来

延续生命,如庄子所言:「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常因自然而不益生」;同时也反对以人为的方式来损害生命,如庄子所言:「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

不可讳言的,人已经在自然世界之中,运用心智开创出了以「人」为本位的文化世界。所以,也就会习以为常地运用他的心智来处理他的生死问题。虽然人可以运用他的心智而了解有「生」就必有「死」,由「生」至「死」乃是人力所无法改变的自然规律;但是,人却又往往会受到他的情意影响而产生「悦生」、「恶死」的反应。

针对于此,庄子即要人在运用他的心智来处理他自身的生死问题时,能以「维护自然生命」为权衡,以保持生命是在自然状态中延续与终止,故有「善生」与「善死」的双重主张。

「善生」的主张,不是要以非自然的因素来延长人的自然生命,而是要防止人的自然生命因着非自然因素而受到蕲伤,如庄子所言:「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身,可以养亲,可以尽年」。

「善死」的主张,也不是要人勇于赴死,而是要人坦然地面对自然生命的终结,如庄子所言:「若死生为徒,吾又何患」,「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此古之所谓县解也」。

由此即可看出,道家认为人既是来自于自然,也就应当顺应自然,不必「悦生」,也不必「恶死」。能够超然于「悦生」、「恶死」的情意执着之外,才能获得心灵的自由,而消遥于人生之中。

再者,「人的生死」既是因着「气的聚散」而成,所以人也就不是必然的存在之物,如王充所言:「夫天地合气,人偶自生也。犹夫妇合气,子则自生也。夫妇合气,非当时欲得生子,情欲动而合,合而生子矣。且夫妇不故生子,以知天地不故生人也」。换言之,人只是偶然的气化所「生」,复依气化的自然规律而有「死」。所以,人的「生」与「死」既不是由人的「前生」所决定,也不能决定人的「来世」。

人之所以有「前生」与「来世」的想法,以致于视人的「生」与「死」有其因果可循,乃是因着人有「鬼神」的观念所致。「鬼神」的观念来自于人对「死后世界」的想像,认为人不仅有物质性的「肉体」,也有精神性的「灵魂」;同时认为人的精神性「灵魂」可以在人死后独立存在,即谓之为「鬼」或「神」。

然而,以老庄思想为宗的黄老道家则是否定有「鬼神」的存在,如王充所言:「人之所以生者,精气也;死而精气灭。能为精气者,血脉也。人死血脉竭,竭而精气灭,灭而形体朽,朽而成灰土,何用为鬼」。在王充的观点里,人的精神性「灵魂」是由物质性「元气」所产生,为物质性「元气」的附随现象,如其言:「人之所以聪明智慧者,以含五常之气也。五常之气,所以在人者,以五藏在形中也。五藏不伤,则人智慧;五藏有病,则人荒忽;荒忽,则愚痴矣。人死,五藏腐朽;腐朽,则五常无所托矣」。

所以当构成人之形体的「气」转入到「散」的状态时,不仅是原来具有此形体的人不复存在,如其言:「人死命终,死不复生,亡不复存」;就连他的精神性「灵魂」也会随着形体的归无而消失,如见其言:「形须气而成,气须形而知。天下无独燃之火,世间安得有无体独知之精」。既然人的精神性「灵魂」会在人的死后随形体的归无而消失,又何来的「鬼神」存在呢?

因此,我们从道家否定有「鬼神」存在的观点来反思庄子所主张的「善死」,就可知道庄子不是要人为他的「死后世界」预作规划,而是要人正视「死亡」就存在于「生命」之中,随「生命」而必至。所以,能让「生」顺应自然,就能让「死」回归自然。当人能够将人的「生」与「死」都还诸「自然」的本貌时,那么无论是在面对自己的「生」与「死」或是他人的「生」与「死」时,都能坦然处之,不为「生」喜,也不为「死」悲。生或死?道家与儒家的对话!

3.死而不亡

道家虽然不主张以人为的方式来延续或损伤人的自然生命,但是仍然肯定人能「长生」。此种「长生」的主张,须就「心灵」与「肉体」两方面而言。就「心灵」的角度而言,道家认为人的心灵可以超脱形体的制限,藉由直觉体认人的自然本性,而与「道」合一,达臻「不死」之境。

庄子视「道」为超越时空、无生无死的永恒存在,而言:「夫道,…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

当「道」使人存在之后,「道」就内在于人身,而谓之为「德」。「德」不仅是人生而即有的内在之「道」,也是人与「道」合而为一的基础。「德」就是人的自然本性,所以庄子认为人只要能体认他的自然本性,实现他的自然本性,他就是「道」,如其言:「性修反德,德至同于初。…与天地为合」。庄子同时认为,当人在心灵上与「道」合而为一时,人就能超脱生死的局限而达臻「不死」之境,故其言:「已外生矣,而后能朝彻;朝彻,而后能见独;见独,而后能无古今;无古今,而后能入于不死不生」。人在心灵上达臻「不死」之境,是人在心灵上获得了最大的自由。但是人既然是因着「肉体」而成为具体的存在,所以道家也论及「肉体」的「长生」。此中,又关涉到对自己的「生」与「死」及对他人的「生」与「死」两个向度。

当人在面对自己的「生」与「死」时,老子提出了「长生」之道,而言:「夫惟啬,是谓早服。早服,谓之重积德。重积德,则无不克。无不克,则莫知其极。…是谓深根、固柢、长生,久视之道」。老子认为,人既是由「气」而构成其「肉体」的存在,所以透过「养气」的方式来保存自己的元气,就能使内在的元气与天地的元气一致,而使自身与「道」同长同久。此种观点经黄老道家而影响到道教,形成了道教兼顾「养形」与「养神」的「养生」思想。

当人在面对他人的「生」与「死」时,王充则提出了「人未生在元气之中,既死复归元气」的观点,认为人的形体虽然随着他的「死亡」而归无,但是构成该形体的「气」则是回归于自然之中而依然存在。据此,我们就可以了解老子所谓「死而不亡」之意。

人的「死亡」既是形体的归无,而不是「气」的消失。那么我们也可以说,形体的「死亡」是两个阶段的分界。在形体「未死」之时,人是处于「有生有死」的阶段;在形体「已死」之时,人就随着构成该形体之「气」的复归于「自然」而处于「不生不死」的阶段。换言之,当人在「死」时,就是由「有形」而转入「无形」,全然地融入到「自然」之中。所以,「死而不亡」即意谓着人在融入到「自然」之中后,即得永恒的存在。

此种理解不仅表现在庄子对其妻子之死的态度上,也可以作为我们在面对他人之「死」的参考。有形体,就有距离。当人因「死」而融入到「自然」之中时,就成了环绕在我们身旁的「气」,与我们更加亲近。所以,「死亡」不仅是人进入「不生不死」的过程,也是使他人与我们更加亲近的一种方式。若能有此理解,那么就不只是能使人解消对他人之「死」的悲伤,也能解消对自己之「死」的恐惧。道家虽然强调「齐生死」,但是从其所提出的「死而不亡」之观点来看,道家仍然是肯定生命的价值,也视之为人生的最高价值。

生或死?道家与儒家的对话!

三、总结

儒、道两家的生死学虽然各有所重而相径庭,但是仍有相互会通之处而值得我们注意与借镜。

首先,就两家对「生」的立场而言。虽然儒家从「人」观「生」的角度与道家从「自然」观「生」的角度有别;但是两家不仅是同样地采取了「由生观死」的进路,而且对于「生」的肯定也无不同。换言之,两家都肯定人应珍惜人的自然生命,也应维护自然生命的不受损伤。

其次,就两家对「长生」的立场而言。虽然儒家重视的是「精神不朽」,而道家重视的则是身心兼顾的「死而不亡」。但是,两家之欲「超越死亡」的心态与期许却无二致。虽然就「有生,必有死」的观点来看,人既然是受自然规律所限的生物,人就不可能「永生、不死」。然而,人之所以会提出「超越死亡」的主张,一方面是反映了人为化解对「死亡」之恐惧而作的努力,另一方面也是反映了人不断在寻求「自我超越」的本质特征。

人纵使在现实生命上无法作到「超越死亡」,但是人却可以因着「超越死亡」的意念而克服了人对「死亡」的恐惧,进而为「人生」创造出它特有的意义与价值。

所以,就儒、道两家之生死学的相异处来看,正好是提供了我们在面对「生」与「死」时两种可资参考的依据;若就儒、道两家之生死学的相通处来看,我们也可以从中体会到人对「生」的肯定,进而尊重他人的生命,也同样地珍惜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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