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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验式学习的辩证思考

 朴面素心 2016-10-09

王阳明“知行合一”解

理解“知行合一”的关键,在于理解“知”。

王阳明所说的“知”,和我们现在所理解的“知”有着根本的不同。

现在我们所理解的“知”,就是去获取外界的知识,包括直观的知识和书面的知识。知识是外在的,是独立、客观存在的,然后可以通过经验和学习获取它们。获取完知识后,知识就储存在我们的头脑里。行就是应用知识,和获取知识是两个分开的独立的过程。

王阳明所说的“知”,所涉及的知识是内在的,内在于心的,“知”的过程不是从外界获取知识,而是将存在于自己内心的知识推送到外物之上,赋予到外物之上。所以,这个知的过程恰恰与我们现在所理解的知的过程相反,是自内而外的,而我们所理解的知的过程是自外向内的。

可以举个简单的例子。

一片树叶放在我们面前,我们会看到树叶是绿色的。绿色是一种知识,看到树叶为绿就是知。我们现在的理解是,绿色存在于树叶之中,是外在的、客观的,我们通过视觉系统可以感知这个外在的、客观的绿色。看到绿色的过程,认知绿色的过程,是绿色自外而内,输入到我们的感觉系统中,是个自外而内的过程。

但是,王阳明认为,绿色这种知识并不存在于树叶之中,而是存在于我们的感知能力之中,或者存在于我们的心中。换句话说,呈现绿色的能力是内在于我们的视觉中,内在于我们的心中。我们看到树叶是绿色的,是将内在于我们心中的绿色,推送到、赋予到树叶上,以致树叶显现出绿色。是我们将呈现绿色的能力应用到树叶上,所以树叶呈现绿色。

如果我们的内心没有绿色,如果我们并不拥有呈现绿色的能力,树叶是什么颜色,有无颜色,是无法得知的。这就是王阳明所说的”寂“。”寂‘就是当人丧失内心固有的知识,丧失认知能力,无法将内心的知识推送赋予到外物时外界的状态,这时世界就处于一种无法描述的状态。

王阳明对知有两种用法,用作动词和用作名词。用作名词,就是存在于内心的知识,或者认知能力。用作动词就是将内心之知推送、赋予给外物,将内心的认知能力应用到外物上,这就是知的过程。

王阳明说的知(名词),即知识,主要的和重要的并非物理属性的知识,而是义理之知。义理就是道理,就是该做什么,该怎么做,什么是正确,什么事错误。

王阳明认为,义理是内在于人心的,而且是天然地内在于人心的。这就是所谓的“良知”、“良能”,是不学而知,不学而能的。

这实际上就是孟子的“义内”说,这些概念也都是直接从孟子那里搬过来的。

这样一来,当我们想知道一件事物是否合理时,即是否符合义理时,就不是去对照和参考一个外在的标准,外在的知识,而是去参考内在于自己心中的标准和知识。也就是说,是将自己内心的标准,推送到外在的事物上,应用到事物上。这个推送和应用过程就是行。所以,知一定是包含行的,知一定是行。

基于此,王阳明对《大学》“格物、致知”的解读就和朱熹截然相反。

朱熹的解读和现在我们所理解的时一致的,“格物”就是研究事物,“致知”就是发现蕴含于事物中的道理,我们现在叫客观规律、科学真理。

但王阳明的解读是,“格物”并非研究事物,而是“正物”,“正物”就是让事物变得合理,就是端正、纠正事物,这个过程就是将自己内心的义理,应用到事物之上,去评判他们正还是不正。当和外部的事物接触时,人自动地会对事物进行判断,根据自己内心固有的义理进行判断,这就是“正物”。换句话,当外在的事物会将隐藏在自己内心的义理诱发出来。诱发出来之后,我们就知道这些义理的存在了。如果没有外在事物的诱发,尽管义理存在于我们内心之中,但是我们自己并不知道。

义理被外物诱发出来,为我们自己所知,就是“致知”。因为义理是我们内心所固有的、本有的,所以就是良知,致知就是“致良知”。

王阳明“知行合一”的意义,即现实意义在哪里?

王阳明提出“知行合一”,其目的就是在于对抗外在的“真理”,外在的“权威”,就是彻底否定任何外在的真理,否定任何外在的权威,唯有每个人自己的内心,才是真理之本源,才是权威之本源。这样就破除了任何形式和任何程度的迷信,而让人建立彻底的自信。

概而言之,王阳明的“知行合一”意见建立和实现真正的心性独立和心性自由。

王阳明“知行合一”的现已意义在于,可以让我们知道,不仅当今世界所依然存在的宗教是迷信,即便是科学真理也是迷信,迷恋某种制度是迷信,迷恋法律是迷信,迷恋物质财富更是迷信,因为物理宗教的神,科学真理,制度,法律,物质财富,他们的属性和价值都是人心所赋予的,都是本于人心的,都是人心所造之物。我们不应该迷信人心所造之物,而应该相信作物造物主的我们自己的内心。

(微信公共号:新心性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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