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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时间】员工“泡病假”怎么破?

 morecare 2016-10-10


最近一段时间,因为欧洲杯的赛程问题,HR会感觉很烦恼,公司很多员工为了看球赛,日夜颠倒,上班时常不在状态,工作效率下降,更有不少员工会递出病假单。

员工对于病假来说,是个小事,可员工病假问题如果没有处理好,对公司来说就有可能变成大事。如果是刚刚的病假单,我们HR该如何处理呢?对于员工装病,小病大养,我们应该怎么办?员工病假如何休,休多长都是HR要经常解决的问题,那么我们今天就谈一谈员工泡病假的问题。

话题开始前,我们先跟大家区分两个概念,一个是医疗期,一个是病假的概念。在日常咨询中,很多HR会混淆这两个概念,不少HR都认为病假就是医疗期,但其实这两个概念还是不一样的,其实医疗期是病假的一部分,病假不等同于医疗期。


一、病假与医疗期的区别


病假就是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生建议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期间。员工凭借病假证明单,证明他休多久,公司给予他休多久,病假长短取决于员工病情伤势。

医疗期是指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期限。医疗期的长短由法律规定,取决于员工的工作年限。

除此之外,医疗期与病假之间的区别最重要在于,医疗期是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少HR说员工休病假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其实这是不对的,员工在医疗期内才是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

医疗期本质上是保护劳动者。一般来说,生病休息是人之常情,也是劳动者的权利,但是有不少员工利用医疗期的优势恶意请病假,达到他不想提供劳动,又享受公司提供的病假待遇,这就是日常所说的泡病假。


二、泡病假的常见情形


1. 没病装病 
员工为了达到某种目的,通过托关系或者网上购买病假单,凭借病假单要求请假。

2. 小病大养 

一般来说,小病小休,大病大养。有些员工有个小病,休息1、2天即可,但谎称大病需要休息半个月,以达到不提供劳动或者旅游、做兼职的目的。

3. 怀孕或哺乳期的女职工 

怀孕或哺乳期的女职工的泡病假比较常见,也比较容易理解。女员工怀孕,可能有各种各样的状态,可能身体虚弱,为了保胎而要求医生开病假条或跟公司称病不上班,这种情况可能会持续到临产。哺乳期的女员工,可能因为身体还没有恢复,也为了方便照顾小孩,会要求病假。

4. 合同快到期的员工 

合同快到期的员工泡病假是因为这些员工对于公司是不是会跟自己续签劳动合同不是很有把握,通常会通过休病假,延长劳动合同期限,达到公司必须跟员工续签合同的目的。这种情况一般事情发生在工龄快满10年的员工身上,因为满了10年公司就必须跟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 工伤员工 

工伤员工本身是有停工留薪期的,但是他们可能觉得既然休息也有工资拿,不如继续延长病假,达到占便宜的目的。所以这样的员工很有可能在停工留薪期快结束时要求延长病假,也可能会要求按照员工的福利待遇继续发放工资。

刚刚说到了5种情况,这些情况都是比较容易泡病假的的雷区。这些人可能会通过病假的方式达到不上班的目的,企业通常会觉得这种情况无奈又气愤,这时,有些公司可能就会直接扣工资或者按照旷工处理员工,从而带来一系列麻烦。

那么在HR在处理这些事情的时候,有哪些要点呢?


三、病假管理的操作要点


1.  病假程序管理 

病假程序管理指企业制度上的管理,企业应该在依法制定的制度上明确规定,员工请病假需要走病假流程、提供相关病假材料、走公司审批制度等。员工违反流程的后果等情形都应该在制度上有所体现(记过、警告等),做到有法可依。?重点) 

需要注意的地方是,制度做好后需走民主流程,并让员工确认签字,如果员工没有确认签字,出现劳动争议后,这个制度的有效性就会出现瑕疵。

那么,制度制定好了怎么用呢?

大家可能有个共识,病假不能不批?!但是员工三天两头请病假又必须得批,这也需要一个制度管理。员工病假没有走流程、没有提供相关材料,就应该警告、记过。如果员工警告、记过的次数过多,已经构成严重违纪的时候,公司就可以因为员工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程序管理。?重点) 

需要注意的是,有很多企业制定了企业病假制度,但是制度中规定,员工请病假没有走流程的、没有提供相应材料的,按旷工或事假、严重违纪处理。这样的处理是不可以的,从目前司法认定,只要员工病假真实,最终是不会被认为旷工!如果这时,公司以旷工理由解除员工,将很有可能被判公司违法解除。

2.    病假单据管理

员工申请病假需要提供相关材料,那么这些材料具体哪些呢?有的公司只需要员工提供病假申请单,医院的病假证明单,即可休病假。但是员工病假次数或天数多了后,公司就比较难控制。比如员工感冒请5-6天,也正常提供病假单,这个时候公司就没有办法控制,陷入两难的境地。

一般医生为了病人的健康,都是会开病假单,但是员工生病请假也会产生其他的单据,比如员工的挂号发票、诊断病例、医药发票、出入院手续等等,如果员工能提供以上单据,确实生了病的,不属于这次泡病假话题。?重点) 

如果是谎称病假,上网购买病假单的员工,是很难提供这一系列单据的。公司对病假单有一定的规定,通过资料上的控制,泡病假的情况就会有所把握。

但是呢,对于一些小病小休,企业如果是过分苛求单据,员工会比较反感,也会给HR增加麻烦。那么如何处理小病小休呢?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员工请假1天以内的提供病假单即可;如果2天以上的,需要提交病假单、挂号发票、诊断病例等;如果天数更多的,需要提供病假单、挂号发票、诊断病例、医药发票等更多的单据等。?重点) 

3.    病假真伪判断

其实企业对于一般疾病的休假天数都有自己的判断。泡病假员工的天数通常会让HR很讶异,天数较多,我们会怀疑他是泡病假,病假条是不是伪造的。这个时候,企业会匆忙看自己的规章制度,要求员工到指定医院复查。那么这个方式可以用吗?

如果员工不配合复查,公司能够处理员工吗?其实公司不能限制员工去某个级别的或特定的医院看病,员工就近看病是符合我国的医疗政策的,并不是三甲医院才是正规医院。所以企业要求员工复查是行不通的。

如果员工愿意配合,但是复查结果和原来医院有冲突公司是否可以不批员工的病假呢?答案也是不可以的,因为医生看病判断主观性较强,每个医生的病假建议都是不一样的,这并不能判断病假天数的真实性或者有效性。

如果说,这些方式都不可以,公司还是怀疑病假真实性,应该怎么处理呢?最好的方法是,验明病假单真身!HR可以带上自己的介绍信,员工劳动合同,去员工看病的医务办公室或相关部门,要求核查员工病假单的真伪。现在医院一般是愿意出这个证明的。这个就是对公司有利的证据,这个步骤主要是获取医院对病假单的确认,另外也是给员工和医生的警示,不要乱开病假单。

在上海等大城市,医生是不敢乱开病假单的,因为他们会怕查。如果病假单是真的,自然应当休假;如果是假的,就应定义为严重违纪的行为,并进行处理,比如解除劳动合同。另一方面,公司可以定期探访员工,这是公司是对员工的关爱,也是去看看员工是否真的生病。

如果做好了以上的3点,我们对员工是否应该休病假都是有数的,如果不该休的就应该按照制度给予处理,如果是应该给予休病假的,就讲到了我们后面的医疗期的管理。


四、医疗期管理


1、医疗期期限的把握

医疗期限的把握首先需要明确的就是,员工应该休多久的病假。医疗期期限的把握首先需要明确是,不同地区的医疗期限各有不同。大部分地区是根据国家标准:员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和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一般是3-24个月。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按照这个规定,公司就可以按照员工具体情况对照计算,他应享有的医疗期长短。应该注意的地方:这个标准是按照地区计算的,比如上海就不执行国家标准,上海现实行N+2的制度。N指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份。

详细见以下条例: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修订后的《关于本市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标准的规定》的通知(沪府发〔2015〕40号)

二、医疗期按照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设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



2、医疗期计算方法

医疗期的计算方法也是有地区差异的,那么具体是怎么算的呢?我们先说国家标准的算法: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

一、关于医疗期的计算问题 

1.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如:应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它依此类推。

2.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按照上面的两个规定,举个小栗子:


1名应享受3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2014年3月15日起第一次病休,则该职工医疗期应在3月15日至9月14日6个月内的时间段确定。假设到7月20日,该职工已累计病休3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若该职工在7月21日至9月14日之间再次病休,就无法享受医疗期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医疗期内的病假是不能合并计算的,如果9月14日之后,员工再次要求病休,这时的病假周期就应该重新算,而不应该合并之前的。企业在处理病假的时候应该多留意员工病假周期、医疗期。

医疗期计时差异本身有地区差异,上海就比较显著。在上海,为了防止员工恶意病假,减少企业经济负担,市政府特出台了不一样的病假制度。上海员工病假时间从员工入职后累计计算,不存在周期、重新起算的问题,上海不同的问题是累计计算算不含节假日、周末。?重点) 

其他地区的员工经常请病假的话,公司应该把他可以享受的医疗期告诉她,让员工觉得并不是有了病假单就可以毫无限制的享受病假待遇。

3、病假工资管理

员工病假期间,企业也是需要支付病假工资的。病假工资数额应低于员工正常工作的工资收入,企业应该严格控制员工病假工资收入,员工病假工资过高会导致员工认为病假是有利可图的事情。病假工资分为2种,一种是病假工资,一种是疾病救济费。?重点) 

1)  病假工资

员工病假小于6个月就是病假工资。

2) 疾病救济费

员工病假超过6个月则为疾病救济费。

疾病救济费需要支付的多少按照国家规定定义,但这也是有地区差异的。在广东或者北京,病假工资可以由单位与员工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即可。这些地方的企业可以直接通过这个标准,控制员工病假期间的用工成本。

但是这些规定在上海又有不同,上海的病假基数把握有不同标准。


上海通过3条线把握:上海如果有约定按照处理,如果没有按照集体合同来处理,没有集体合同就按照员工正常出勤的月工资70%结算;另外一个控制的话是按照连续工龄职扣,如果连续工龄不满两年,按照员工工资60%发放;还有一个就是上线下线规定,比如,最低不能低于当地工资80%,最高不高于员工社平工资。



4、医疗期的解除

不少HR问到,员工医疗期满了,还在请病假,这个时候要不要发病假工资?肯定要的!如果员工医疗期满继续请病假,公司有2个选择:解除员工或允许员工请病假,发放病假工资。

那么医疗期满后,怎么解除劳动关系呢?首先要确定员工病假真伪。

如果员工真实病假,这个病假时间长短是没有过错的。如果员工生病了,但是没有按照公司流程走病假,没有提供相应材料,这个时候公司通过旷工、严重处分处理员工是不妥当的。不按流程走的员工公司应该发书面通知让其办理手续如果限期内不办理的话,则警告、记过这次的行为次数过多后涉及严重违纪的即可以解除劳动关系。?重点) 

还有第二种情况,病假期员工在医疗期内是不能按照经济性裁员、不胜任工作、形式变更理由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企业只能看医疗期满了之后有没有相应的法定理由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种情况:医疗期满的解除。一般指劳动合同法的第40条,如下: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通过这个条款,我们可以看出医疗期满的3个程序必须做的。

1) 员工病假必须医疗期满

员工医疗期未满不能解除员工劳动关系。

2) 员工医疗期满后不能正常从事原岗工作

员工医疗期满后继续请病假,公司需要及时给员工复岗通知,通知员工在限期内复工,如果员工限期内不能复工或者工作有一定困难,则视为员工不能从事原岗工作,

3) 换岗程序

如果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这时公司需要安排员工从事新岗位,要求员工一定期限内到岗,如果员工不能从事公司安排的新岗位,那么公司才可以进行劳动关系的解除。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走完了以上3个程序后,解除劳动关系就是合法的。这要结合各地政策,在广州,员工医疗期满后,员工还在住院并且因为住院请病假的,公司不能解除劳动关系,要等员工出院。如果后续解除劳动关系,可能还需要对员工劳动能力鉴定。

关于医疗期满的劳动能力鉴定是不是解除之前必经的程序,还需要商议。劳动能力鉴定主要是看员工能不能获得医疗补助费、医疗补助费该发多少。


病假工资属于长期管理过程,企业应该从制度和流程上,进行各方面的相互配合才能保障员工利益和惩罚爱于泡病假的员工。


为了让大家更好的理解,通过文字的形式进行互动提问,如下:


问答环节

江南

有一个案例请教老师,一名员工7月底合同到期,但他5月份开始断断续续请病假,问题点是:他在5月份根据工龄有3个月的医疗期,但到了7月底时他的工龄满足了6个月医疗期,请问公司应该以哪个医疗期算?

需要按六个月算的,在跨界点的时候,出现冲突的,通常需要作对劳动者有利的解释。


张老师

江南

那位合同到期员工到7月底仍然病假,我司将续延合同,直到医疗期满时解除的话。公司是按什么基准计算补偿金呢?是按合同不续签还是按中途协商解除?

在劳动关系存续的任何时候都可以和员工协商解除合同,但是如果是顺延到医疗期满后终止劳动合同的话,则是按照员工终止前12个月平均收入为补偿金的计算基数。


张老师

江南

那补偿金是按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的标准算吗?

是的,如果员工是第一次固定期限到期可以合法终止的话。


张老师


绚丽

老师好,谢谢讲课,辛苦了!上海医疗期可以从入职算起,累计按照工龄算是否满了医疗期么?哪种条例中有依据?

就是刚刚贴的那条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修订后的《关于本市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标准的规定》的通知(沪府发〔2015〕40号)
二、医疗期按照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设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 


张老师

绚丽

我单位一个员工工作6年半了,现在以腰间盘突出为病因,请假4个月了,去医院调查后医院依然开病假单,还有什么好办法么?

如果证实到病假单确实是真的,只能批准休病假的,公司管理的话,就最好是通过几方面一起同时入手,比如员工的医疗期核定,员工的合同期,员工的请假流程,员工的病假工资控制等方面。


张老师



于磊静

老师,试用期内的员工,是不是也应该享有病假以及医疗期病假的权益?

是的,医疗期不分试用期员工或正式员工的。


张老师

于磊静

老师,那病假分试用期员工跟转正员工吗?

病假也不分的。


张老师


胡佳

员工病假期间劳动合同到期,能否提前一个月告知不续签,只给补偿金?

如果医疗期满了,员工继续请休病假的话,刚好合同到期,公司可以告知不续签,只给补偿金,但是如果医疗期没满的话,合同的到期期限必须顺延到医疗期满后再看能不能不续签。


张老师



Ivy

老师刚才提到 看病要求医疗发票等票据,是回公司上班后办理销假的提供吗?

具体这些单据什么时候提交,可以由公司的制度在时间上做一个确定,回来销假确实是一个很好的提交时间点,当然,有些公司也可能会要求员工在病假中途邮寄部分单据做备份,或者超过一定时间的病假可以找人代交等等。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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