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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再对审批动刀:这5种权力将下放到各区

 齐一摄现美 2016-10-17

不久前深圳市政协开展的专题协商会上,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马兴瑞提到,有两件重大事项,将影响深圳未来10年发展:一是已经众所周知的东进战略,另一件就是强区放权改革。

 

1014日下午,深圳市政协召开强区放权改革民主评议活动动员暨情况通报会。这次会议信息量很大,此次深圳要进行的强区放权改革的很多具体信息在会上首次披露。



“罗湖试验”得与思


城市更新,俗称“旧改”,是深圳在土地资源制约下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的重要抓手,但在具体实施中却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是一场触动利益的“攻坚战”。


罗湖作为深圳的“老城区”,多年受空间瓶颈制约,城市更新是唯一出路。但此前,区无权审批更新项目,市部门有审批权,却对老区的压力和急迫性感受不深,导致一个城市更新项目审批两三年很正常。于是,深圳将这场强区放权的改革试验率先放在罗湖。

 

城市更新审批是一项系统工作,在市层面涉及7个职能部门,分别是市规土、市住建、市经信、市水务、市城管、市交委、市消防。20157月,马兴瑞书记到罗湖调研,针对制约罗湖发展最突出的“空间瓶颈”问题,提出破解之策,在罗湖开展城市更新改革试点。


20158月许勤市长签发《关于在罗湖开展城市更新改革试点的决定》之后,罗湖区里迅速与7个对口部门衔接,梳理出涉及城市更新工作的事权共计25项,其中22项事权通过授权或委托的方式下放至区行使,其余3项因法律规定等原因无法下放,以绿色通道形式加快审批。与事权下放相配套,市规土委还将涉及城市更新的各基础数据信息向区里开放,包括罗湖辖区国土地理信息、产权信息、地籍、房产档案查询系统。《政府令》颁布后一个月内,事权全部承接到位。

 

改革的效果十分显著,最直接的变化是——

 

城市更新审批由改革前的30-39个月,压缩到现在的12月内,压缩时间近23

 

改革实践中的总结反思也是改革的宝贵财富。比如,放权后,一些权限还受限,区级专业技术力量不足,审批权力链条分布还需梳理等等。 


深圳部署:5种权力将下放


罗湖的试验只是深圳强区放权改革的一个突破口。


强区放权改革今年初首次写入许勤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此后又列入今年深圳的改革计划。深圳市委改革办、市编办的负责人14日在市政协强区放权改革民主评议活动动员暨情况通报会上通报了强区放权改革的总体思路、部署情况以及最新进展。

 

“以强区放权改革为抓手,在‘放权’中着力解决过去审批链条长、环节多、时间长、效率低等问题,”深圳市委改革办机关党委书记、副巡视员江社安介绍说,2016年强区放权改革的主要思路是进一步厘清市、区、街道职能定位。市级层面,加强决策统筹能力,突出统筹规划、政策标准制定以及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等职能;区级层面,提高执行能力,突出强化管理执法、贯彻执行的职能,同时加强街道办基层治理服务能力。

 

深圳市编办副主任徐波表示,强区放权将全面下放审批管理权、驻区机构管理权、人财物配置权等“三种权力”,增强区级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管理和公共服务供给等“三种能力”,解决区级政府存在的责权利不匹配、“小马拉大车”以及条块关系不顺等问题,将市政府“一个积极性”扩展为区级政府的“十个积极性”,推动各区全面协调发展。

 

谈及深圳“强区放权”总体方案的制定情况,徐波介绍,今年2-7月已经先后4轮书面征求市直各单位和各区意见,听取了10个区(新区)及市直相关部门取意见,收到各类意见建议203条。目前,方案正在抓紧修改完善。但他同时透露,总体方案将提出下放五方面权力

 

——下放投资项目管理事权。市级主要负责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有重大影响项目的投资建设,如水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整治、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其余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下放区级承担,相关配套事权一并下放。

 

——下放城市建设管理事权。将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工业用地招拍挂、公园管理、户外广告审批管理、城市次干道和城市支路规划建设管理等事权全部下放各区,市级机关由管审批、管微观转向抓规划、抓统筹,集中精力研究制定政策、标准。

 

——下放公共服务管理事权。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府服务水平和能力,将市里承担的“农转非”入户指标卡审批管理、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审批等事权下放各区。

 

——下放行政执法事权。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减少职责交叉,精简执法层级,除大案要案、跨区案件及上级交办案件外,市级原则上不再承担具体执法任务;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重要领域以及执法专业技术要求高的事项,实行以区级执法为主;对于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的领域,实行区级派驻街道执法为主。

 

——下放驻区机构管理权。加大垂直管理部门向驻区机构放权力度,原则上市级机关不再负责具体审批,实行驻区机构一级审批。将规划国土、交通运输驻区机构由垂直管理调整为市区双重管理、以市管理为主的体制,列入各区(新区)工作部门序列,相应加大辖区政府(街道)对驻区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考核任免参与权以及日常业务的协调监督力度。

 

“主要是大幅精简市直部门审批权,扩大重点领域区级事权,给市直部门‘瘦身’,让区级‘强体’。”徐波说,强区放权就是要充分发挥区政府管理幅度较小,直面群众,管理便利,手段灵活的优势,强化各区政府的主体责任,释放区级工作活力,增强区级发展主动权,使各区成为城市发展的“主力军”。


力度前所未有:2114名公务员编制充实基层


江社安表示,在设计改革方案的时候,除了全面扩大区级政府在政府投资、城市建设管理和行政执法等领域事权,也注重将权力、责任和人、财、物一并下放。徐波说,总体方案在下放权力的同时,还按照资源与权责相匹配的要求,推进人财物资源与事权同步下放。深圳市发改、财政部门随事权下放同步做好相应经费划转,如水污染治理项目下放后,市财政委将建设资金切块下达给原特区外各区;市投区建项目审批权下放后,市发改委将项目年度投资计划一次性下达各区,由各区灵活安排建设资金。

 

徐波说,根据下放事权工作量及各区的实际情况,还动态调配好编制资源,将有限的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提升基层政府管理服务能力,切实保障基层接得住、管得好。为加强基层机构及人员配备,通过内部挖潜、压缩市级机关及新增部分公务员编制,此次深圳将共下放2114名公务员编制充实基层,其中为光明、坪山、龙华、大鹏等4个区(新区)增加932名,市垂直管理部门向基层下沉1182名。

 

“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徐波说,结合新区工作重点,完善工作机构设置,增设政法办、环保水务局、文体教育局等部门,并优化调整职能配置。

 

在强区放权的“顶层设计”方案完善过程中,水污染治理、规划国土、交通运输等领域改革在加大力度推进、试验,市编办负责人介绍,多个部门在“放权”中对体制机制进行了梳理,再造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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