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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出庭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万宝全书 2016-10-19

证人出庭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星城法律人2016-10-18阅读原文1评

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证人贺伟在签署证人出庭作证保证书后,在庭审中作出了与客观事实不符的陈述,违反了证人出庭作证的相关法律规定。他将面临怎样的后果?

法院在审理原告李某诉被告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李某诉称,张某于2015年1月6日向其借款8万元整,出具借条,并以房产作抵押,双方约定半年内归还,借款期限届满后,张某一直拖欠不还。为此,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偿还债务及利息。

张某却认为,自己已经还款,只是没有取回借条,并申请证人贺伟出庭。

而贺伟作证证明:“亲眼看到,张某已向李某还款9万元。”但在庭审中,李某、张某都曾陈述,借款只有8万元。针对这一矛盾情况,法官进一步询问核实,审查认定证人贺伟在法庭上作了虚假证言,当场对贺伟予以训诫。最终贺伟认识了自己的错误,原意接受法院惩罚处理。

据此,法院决定对出庭作虚假证言的证人贺伟罚款1000元。接到处罚决定书后,贺伟当场缴纳了罚款,并写下了悔过书。

关于证人出庭作证的一般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庭,就案件有关事实接受询问。在询问当事人之前,可以要求其签署保证书。

保证书应当载明据实陈述、如有虚假陈述愿意接受处罚等内容。当事人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或者捺印。

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用和补贴标准计算;误工损失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人民法院在证人出庭作证前应当告知其如实作证的义务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并责令其签署保证书,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

证人拒绝签署保证书的,不得作证,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关于证人出庭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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