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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势群体经济学及经济政策(二)

 昵称36329355 2016-10-30

  关于弱势群体经济学的研究大纲:

  弱势群体经济学,是在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的基础之上,加之人本精神,建立弱势群体经济模型,对弱势群体的生活状态和福利进行分析。所谓人本精神,就是社会发展要以人为本,社会发展的成果要合理满足人的多种需求或效用,满足人性、人道、人格尊严、社会正义的要求。

  个体分析方面,我们侧重于弱势群体中个体得到的效用,从收入到消费,再到效用的流程,分析弱势群体中个体的生活状态。首先,在弱势群体经济模型中,分析个体的收入与消费的关系。突出在低收入下,弱势群体消费倾向的特点。然后,进一步分析弱势群体通过消费得到的总体效用。我们认为,效用水平是表达个体在生活中幸福水平的有效指标。通过对个体总效用的分析,我们可以从经济学的角度,对于弱势群体中个体的生活状态更加明确。

  社会分析方面,我们从制度、分工、资源三个方面,对模型做出解释,分析弱势群体权利缺失的社会原因。制度是规范人与人之间责权利关系的各种规则及其实施机制的总和。制度通过维护人的权利、明确人的责任、协调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关系来引导人的行为。资源是能够被人利用、提高人的行为能力和改善人的行为条件的物质。我们这里提到的资源,是广义上的资源,包括自然资源、资本资源、知识资源和人力资源。资源通过提高人的行为能力、改善人的行为条件和满足人的基本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人自身的发展。分工是对组织的活动进行有效分割,对组织内的人进行差别定位,将特定活动分派给特定的个人,进行协作的活动。分工通过创造就业岗位和提高就业岗位的竞争力来决定人在社会中的安置情况,从而决定人的活动范围和生活状况。三者相辅相成。其中,制度起着决定性作用,它决定着资源的配置和升级,还决定着分工的水平。所以,我们以制度为起点,来分析弱势群体权利的缺失水平,进而分析制度与分工的关系,再通过分析分工与群体所得资源水平的关系,最终分析在所得资源水平一定的条件下,弱势群体的社会福利状态。

  弱势群体经济学的制度研究范围包括:权利,教育,医疗,养老,低保,新闻,话语权,博弈,税收,金融,户籍,暂住证,劳教,信访,农民工,生态,环境,小产权房,小企业,公共选择,投票权,迁徙权,公益,慈善,组织,公益诉讼,集体诉讼,社会正义,平等权利,人大改革等等。

  下面我简单讲讲弱势群体经济学的原理:

  一是个体分析:

  从微观经济学中,我们知道,个体消费产品所得的效用u=f(c),其中c表示个体用于消费的商品数量,这一数量也可以根据商品的价格水平被个体支出的货币来表示。为了分析方便,这里,我们所用的c直接指用于消费的货币支出。在凯恩斯经济学中,个体的收入与消费之间存在着函数关系,即c=g(y),其中y代表个体收入。

  我们知道,弱势群体在消费方面,是达不到社会平均水平的,消费得不到满足,所以弱势群体的个体在消费时商品的边际效用虽然是递减的,但是是正的,即商品消费的总效用是递增的。用数学表达就是

  u’>0,u’’<0

  我们给定弱势群体个体效用的值域

  其中,最小值表示所达到的商品效用仅能维持生存,最大值表示u’’=0时u的取值。

  根据凯恩斯对人的消费的分析,弱势群体个体的消费边际倾向是正的,即消费会随收入增加而增加。当社会提供的公共产品充足时,弱势群体本身不需要再投入自己的收入来维持对公共产品的消费,所以随着收入的增加,个体的边际消费倾向是递减的。当社会提供的公共产品不足时,弱势群体由于其权利的缺失,得不到充分的公共产品,只能通过自己花钱来不断补足公共产品的缺失,所以个人的边际消费倾向是1,也就是说所有的收入都不得不用于消费。

  我们可以将消费函数代入到效用函数中,由此得到一个复合函数u=f(g(y)),它表示了收入与效用之间的函数关系,则u’=f’×g’。因为u’>0,所以收入增加时,个体所能得到的效用是会增加的,生活会有改善。在收入相同的条件下,得到社会提供的充足公共产品的个体,因为得到的消费品更多,所以要比得不到的个体的u’要大,也就是说,社会提供充足的公共产品会让弱势群体的个体在收入提高时得到更多的效用,生活改善程度更高。

  二是社会分析:

  在上文,我们对弱势群体的个体分析是从效用到收入的潜入式分析。下面,我们对弱势群体的社会分析是从制度到效用的上浮式分析。

  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制度。制度,我们可以将其划分为规则和实施机制两部分。其中,规则包括法律和习俗;实施机制包括组织、管理。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基于对人性的研究,提出了“政治人”假设,强调人的“合群性”和自觉性,强调社会需要“法治”而不是“人治”。我们根据“政治人”假设,同时加入人本精神,对制度给出两个评价要素:人本水平和法治水平。其中,人本水平是针对规则的,评价规则对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促进程度,是否体现人本精神;法治水平,是针对组织管理的,评价管理组织的规范化程度。在一个社会当中,根据人本水平与法治水平之间存在的关系,我们把弱势群体得到的社会资源的水平用一个柯布-道格拉斯函数来表述。

  其中,T代表一个国家的弱势群体享有的资源的比例(我们称之为享有权参数);K代表该国制度规则的人本水平;L代表该国制度组织管理的法治水平;A代表该国所处国际环境;α、β代表政府对弱势群体在人本精神和法治水平上的倾向,α+β=1。该函数旨在说明,人本水平和法治水平的提高都可以促进弱势群体享有的社会资源的比例,但是,人本精神与法的统治本质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所以政府在对这两个要素的侧重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关系。

  然后,我们将弱势群体的享有权参数代入弱势群体的消费函数当中。在此,我们将弱势群体的收入用其享有的新增社会资源来代替。表述为:

  其中,c代表弱势群体消费的资源量;θ表示新增资源的总量。

  进而,将弱势群体消费的资源量代回效用函数当中,得到弱势群体在社会当中得到的效用,即u=f(c),完成了对弱势群体社会分析的建模。

  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个模型。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影响新增资源给弱势群体带来的效用提高的因素有边际效用水平、边际消费倾向和制度。而边际效用、边际消费倾向都是心里倾向,受客观影响所起到的作用不稳定,稳定的只有制度的影响。所以,我们想提高弱势群体的社会福利只能从制度入手。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享有权系数T。

  ,K和L与一个社会的历史发展历程有着必然关系,所以在短时间内对这两个要素的改变是不现实的。国际环境是外部因素,改变也是不现实的。所以想在短期内提高弱势群体的福利,只有改变政府对两个要素的侧重程度,即α和β。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T的变化最直接的办法是α和β的改变。

  通过对个人分析与社会分析,我们可以了解改变弱势群体的被动地位的直接手段是政府改变对人本精神和法治建设的态度,也就是一方面要以人为本,另一方面完善法治制度;一方面改善民生,另一方面建立宪政民主制度;一方面进行社会改革,另一方面进行政治改革。目前中国在社会改革方面如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方面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是在政治改革方面踟躇不前,这不利于改善弱势群体的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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