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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讨论需要专业意见

 指间飞歌 2016-11-02

公共讨论需要专业意见

依法治国是基本国策,法律牵涉到社会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法律专业的相关意见参与非常重要。

在最近的舆论热点事件中,有相关专业机构从专业角度积极地参与,发出自己的声音。这是一件好事。

网约车严厉新规出台之后,立即引起了各种争论。10月24日,作为全国性的律师行业自律性社会团体,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发布了自己的论证意见。意见认为,交通部的《暂行办法》在目前没有上位法依据的情况下,设立相关行政许可,减损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有悖《立法法》和《行政许可法》,而且各地相关部门出台的《细则》进一步增设了排量、户籍等行政许可,不但违反交通部的《暂行办法》,也违反《行政许可法》。这份论证意见还进一步剖析了《细则》与《价格法》、《反垄断法》等多部法律相冲突的地方。律协的意见通过专业知识,超越具体的民众利益、出租车改革层面,在更高层面上从依法治国角度剖析热点事件,可以说是这场激烈争论中最有价值的意见。

在另一起引起舆论关注的老虎袭人事件后,10月20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负责人表示,消费者“违规”不等于经营者无责。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或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该负责人进一步阐释了这段法律条文,“作为组织开展高度危险游览项目的经营者,仅发放警示说明、签订协议书是不够的,对于涉及消费者生命的重大事项,应当采取与危险程度相当的更有效措施,如对车辆加装防护装置、挖掘隔离壕沟、配备自卫工具等。同时应设置救生员,配置麻醉枪等设备。”

难能可贵的是,两家机构的专业意见不再是简单地为政府机构背书,而是循着专业精神,客观、理性地发言。律协是从专业角度向七部委提出意见,而消费者协会的表态,不但针对的是延庆相关部门给出的“动物园无责”的调查结论,同时也针对当下网上一边倒的充满戾气的舆论。这都需要极大勇气,对当下中国的社会舆论非常珍贵。

随着互联网的深入生活,民众获得了越来越多的话语权,声音越来越大。不过,很多时候舆论虽然汹汹,却存在颇多遗憾。社交媒体上的舆论虽然反映了老百姓的意愿,但这种民意相对低层次,缺乏专业知识,杂音颇多,有价值的讨论往往被掩盖在一片喧哗之中。在这种状况下,专业的声音就非常可贵。专业机构的意见相对一般社会舆论,具有专业性的特点,更加理性、科学,能促进舆论更客观、深入地看待问题、理性思考。

而且,专业机构的意见代表着专业共同体,因此也具有更大的权威。值得注意的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这份《论证意见》,开头的称呼是“各政府机关”,意指此次参与制定暂行办法的七个部委。如果同样一份意见仅出自一个律师之手,哪怕是知名律师,也得去各部委网站上按照格式详细填写,然后才能发出自己的意见,是不可能用一个简单的称呼、用一份公开发布的文件就引发关注、让各部委无法忽略的。这种专业机构抱团带来的权威性与社会地位,对于当下中国各种政策、法律制定过程,乃至热点公共事件的舆论,都是非常珍贵的。

当然,需要指出的是,现代社会分工复杂,一件事情往往涉及多个学科。比如,在一项化工工程中,除了需要由工程师来论证理论上的无害,还需要由经济学、统计学来论证实际情况。他们之间会有差异,当然,还需要由法律人来论证是否合乎法律,而某种程度上,法律的专业意见是最重要的。

依法治国是基本国策,法律牵涉到社会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法律专业的相关意见参与非常重要。法律领域的意见不应该仅仅来自立法与执法机构,作为法律专业的一支重要力量,而且是最具实践性的领域,律师的参与也是非常重要的。某种程度上,律师从来都是依法改变社会,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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