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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龙渊《道德经讲义》——贵生章第七十五

 向死而生hl265w 2016-11-06

贵生章第七十五

恭闻人君为治。有自然之大法。君子养身。有自然之大道。不重一己之嗜欲。不任一己之机智。此治民之大法也。大法立而民必无饥。必无难治者矣。不纵外物以为生。笃厚内养以为生。此养身之大道也。大道明而生不必贵。生自无不厚矣。为民上者。能会此义。则治国无难。修道者。能会此义。则养生无难。此二者事虽异而理则同。故此章合而发之。

此章经旨。以在上者。为治之不善。以兴起求生太厚。自入死地之义。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

耕田而食。凿井而饮。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民安有至于饥者。民之饥。有自来也。上古之时。取民又制。国用有节。下之供于上。上之食税于下。各安其常。上下俱无匮也。后世之为君。恣耳目之欲。纵科派之条。厚征重敛。止知快己之为。不知食税之多。而民不堪命矣。民之饥。皆上之所致也。故经言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

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

德以化之。礼以齐之。以人治人。民安有至于难治者。民之难治。有自来也。上古之时。导民有法。立民有方。下之应于上。上之示则于下。各尽其宜。上下如一体也。后世之为君者。用机智以愚民。多法令以绳民。朝三暮四。止知逞己之才。不知有为愈盛。而民愈偷矣。民之难治。亦皆上之所致也。故经言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

民之轻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轻死。

生以行天理。死以终天理。无愧于生。乃可以死。奈何至于轻死。只因轻死者。甚不欲死也。不欲死。所以凡可以求生者。何所不为。聚金玉以富其生。高爵禄以贵其生。美声色以快其生。以至饮食宫室衣服。无一不求其备。皆以厚生也。不知求生愈厚。丧其所以生者愈多。逆理愈甚。而寿命愈短。厚生者。所以必至轻死也。故经言民之轻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轻死。

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

此二句。是总结上文。而致叮咛之义。求生者。反至于死。厚生者。反至轻生。则知生之不必贵也。夫唯无以生为者。不以厚生之物迁其志。不以厚生之物累其心。虚静恬淡。寂寞无为。是不贵生也。然至尊之天爵。无日不厚我之生。至富之天禄。无时不厚我之心生。我为义理所养。不为物欲所养。则不贵生。而贤于贵生矣。所以修道之人。乐不可极。欲不可纵。果能不以有为之奉养。败残我之道身。不以过限之声色。削夺我之性命。抱一纯真。谷神自然不死。性命自然长久。以此观之。凡食税多以饥民。任有为以治民。皆可以不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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