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相如按:作者认为大柴胡汤没有通里攻下作用,其下的作用是和解的表现,与小柴胡汤“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气因和,身濈然汗出”相同。欢迎大家讨论! 我认为大柴胡汤有下的作用,只是下的不是阳明,而是少阳的热结。具体可参阅《肖相如伤寒论讲义》。 大柴胡汤出自《伤寒杂病论》。 《方剂学》(许济群主编,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5年6月第1版)将其分类为表里双解类解表攻里剂;《伤寒论讲义》(李培生主编,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5年5月第1版,以下简称《讲义》)亦将其界定为和解少阳、通下里实之剂。 即前两教科书中,均认为大柴汤有通里攻下之用。伤寒学界一贯视其为和解少阳兼通里攻下之剂。 然而,我们认为大柴胡汤法不含下法,大柴胡汤没有通里攻下之用。理由如下。 一 少阳病禁用下法,是众说周知的事实。103条“与大柴胡汤下之则愈”当段为“与大柴胡汤,下之则愈”。因为下为结果,非为手段,不是运用的下法,而是有致下的结果。 148条云“伤寒五六日,头汗出,微恶寒,手足冷,心下满,口不欲食,大便硬,脉细者,此为阳微结,必有表,复有里也……可与小柴胡汤,设不了了者,得屎而解”。 这里的“得屎”之法亦非为攻下之法,而是运用了小柴胡汤后,结得散,热得彻,少阳得以枢转,大便自然得下。 此治少阳病偏于半里者,以大便得下测度枢机以利,胃气因和,和小柴胡汤治偏于半表者(230)条所示小柴胡汤下后“濈然汗出”,借以揣度小柴胡汤证“而解”,论述方法相同。 二 综观仲景所设下剂,无不祥述其过下伤正,大承气汤后有“得下,余勿服”;小承气汤方后云“初服汤当更衣,不尔尽饮之,若更衣者,勿服之”;调胃承气汤方后注“少少温服之”。 而大柴胡汤方后注“去滓,再煎,温服一升”和小柴胡汤方后注“去滓,再煎”的论述一致。“去滓,再煎”取其药性醇和,以利枢机之意,而非为通里攻下之用。 三 从大柴胡汤的用药上讲,关键在于对枳实、芍药、大黄药性的认识上。 《本经》云,枳实“除寒热,止利”,芍药“主邪气腹痛,除血痹,破坚积、寒热,止痛,利小便”,二者均非通里攻下之药,而有除寒热,破结滞之功,故用于和解少阳和仲景本义不悖。 至于大黄,宋本所载王叔和语“一方,加大黄二两,若不加,恐不为大柴胡汤”。《讲义》“考《金匮要略》及《肘后方》《千金》《外台》诸,大柴胡汤均有大黄,故此说可从”。 试想王叔和尚不敢断定大黄有无,《金匮要略》和《伤寒论》同出宋代林亿之手,且《金匮要略》的校勘在《伤寒论》之后,借以考证《伤寒论》,当然不妥。 《肘后方》成书于三世纪末,和《伤寒杂病论》年代相近,而所用方剂与仲景之书出入较大。《千金》、《外台》无不参考王叔和整理的伤寒论。 因此大黄“荡涤肠胃、推陈致新”之说,虽为本经所注,借以推论大柴胡汤有通里攻下之用,为时尚早,不足为据。 退一步讲,即便大柴胡汤中有大黄,药仅6克,久经煎煮(以水1斗2升,煮取6升),每服1升(约200毫升),每服含1克大黄。1克大黄,绝非通里攻下之意,无通里攻下作用。 即便按一两折合15.625克计算,每服5.2克大黄,仲景时代药物煎煮并不第二次煎煮(翻煎),据此相当于现在处方中约5克大黄,久经煎煮,攻下显失药力。 四 《讲义》P145,大柴胡汤证条认为,大柴胡汤为“少阳病兼里实”两解之剂。就《讲义》辨少阳病脉证并治篇,概说中所示“少阳病亦半表半里证”,那么大柴胡汤证即是半表半里兼阳明里实证。 又因为103条云“呕不止,心下急”,故可知本条为表里同病之急证。这里的表指“半表半里”,里指“阳明里实”。 就仲景习惯,表里同病里实者先治其表。若兼用通里攻下之法,恐有引邪入里之嫌,故先治少阳证,在所必须。 若大柴胡汤不治少阳病,则只有用小柴胡汤,而仲景却说“与大柴胡汤,下之则愈”。分明是告诫人们103条所述“呕不止,心下急”非少阳兼阳明证。借以揣度大柴胡汤法不含下法。 综上所述,通过对《伤寒论》大柴胡汤条的条文拆析,对《伤寒论》下剂方后注的通读,对大柴胡汤的组成药物的功效论述,及仲景治表里证的用药习惯等4个方面的论证,充分证明,大柴胡汤没有通里攻下之用,大柴胡汤非为少阳兼阳明两解之剂,大柴胡汤非为解表攻里两解之剂。 注:作者李登岭、李乔来自山东莘县中西医结合研究所。 ⊙版权声明:文章源于网络,如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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